| 答:信用体系建设,西方国家已经走过了将近200年的历程,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理论和操作体系,而中国的信用体系建设刚刚起步,每个环节都需要从头做起。但是,实践已使我们认识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是法制经济,也是信用经济。因此,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并为此做出了许多努力。目前,全国已有各类征信机构约100多家,资信评级机构近80家,信用担保机构2000多家,其它专业信用服务机构500多家。经过十几年的发展,信用服务行业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经济生活中一个新兴服务行业。
除信用服务行业外,中国的政府部门也依据各自管理的行业领域开展了信用体系的建设。其中国家工商部门已经录入了600多万家企业的基本信息,建立了企业信用信息的数据库,根据企业信用的登记标准,明确了市场监管中相应的激励、预警、惩戒和淘汰机制;金融部门已经建立了全国联网的企业和个人登记系统,覆盖了4.88亿自然人的信用记录和82%的企业信贷总额;税务部门实现了对纳税人的综合管理和监控;海关部门对在册的30多万家企业,实施了信用分类监管;公安部门正在建设全国人口的基本信息以及全国违法犯罪人员等八大基础性、共享性的信息资源库。此外,财政、司法、建设、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食品药品监督、外汇管理等部门,也对企业实施了分类监管,以不同形式推进了信用体系的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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