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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一名宁夏的乡村医生在出诊途中
答:由于农村医疗机构的缺失,中国广大农民面临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确实比较突出,然而,这一状况有望在2010年得到彻底的改变。因为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中国政府已经把改善农村的医疗卫生条件,减轻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提到了重要的议事日程。
作为解决农民这些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中国于2003年开始在农村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目前这一工作正在稳步地进行。截至2006年9月底,全国平均50.07%的县(市、区)进行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的试点,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达4.06亿人,参加的比率达到80.49%。2007年,改革试点的范围将扩大到全国80%的县(市、区),到2010年,这项制度将在中国所有的农村普遍实行,覆盖约7亿人。
此外,对因患大病、个人医疗费负担过高,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贫困农民,国家还将给予适当的补助。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全部建立了农村医疗救助制度,2005年农村实施医疗救助达1112万人次,救助资金总支出10.8亿元。
为了更好地满足中国农民基本的医疗卫生需要,中国还将健全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其中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以乡(镇)卫生院为中心,以村卫生室为基础。在整合现有卫生资源的基础上,合理地调整乡(镇)卫生院的规划布局,原则上一个乡镇由政府办一所卫生院,其余的乡(镇)卫生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合作经营、改制等多种方式进行调整。根据规划,在2006―2010年期间,中国政府将投入200多亿元,对部分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的房屋和设备进行改造,以改善农村的卫生服务条件,增强为农民服务的能力。同时,政府还将投入专项资金,加强对重大疾病预防的控制工作,对乡村两级的卫生技术人员普遍进行岗位培训,提高技术水平,每年组织万名以上的城市高素质医师长年在农村服务。这一系列的措施,不仅将加速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而且将使8亿多中国农民的基本卫生服务需求得到满足,使农民人人享有初级的卫生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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