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是人口大国,也是残疾人口大国。根据中国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推算,中国现有各类残疾人总数为8296万人,约占全国总人口数量的6.34%,平均每4到5个家庭中,就有1名残疾人。其中,视力残疾1233万人,听力残疾2004万人,言语残疾127万人,肢体残疾2412万人,智力残疾554万人,精神残疾614万人,多重残疾1352万人。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发展残疾人事业。1988年,在民政部主管的中国盲聋哑协会和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基础上,成立了各类残疾人的统一组织―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1993年,国务院成立了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2006年更名为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由国务院一位副总理担任主任,民政、教育、发展改革委、财政等36个部门是成员单位,综合协调有关残疾人事业方针、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地制定与实施工作,协调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联合国有关残疾人事务在中国的重要活动。2007年,各级残疾人工作机构和组织都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发展概貌
近年来,中国经济快速发展,政治保持稳定,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与此相适应,中国的残疾人事业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1)中国残疾人事业的主要成就。
①残疾人康复和预防成效显著。1988-2007年,近600万盲人通过白内障复明手术重见光明;通过开展肢体残疾矫治手术、精神病综合康复防治、聋儿语训等重点康复工程,500多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通过优生优育、计划免疫、补碘、新生儿出生缺陷干预,脊髓灰质炎等传统致残因素得到控制,有效地预防了部分残疾发生。
②残疾人教育大幅度加强。从国情和残疾人教育的实际出发,以贯彻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为原则,以坚持重点抓好初等教育和多种形式、多种层次的职业教育,积极开展学前教育,逐步发展高级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为方针,从立法、制定政策、经费投入等各个方面,大力发展残疾人教育。2007年统计,全国残疾人口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残疾人94万,高中文化程度的残疾人406万,初中文化程度的残疾人1248万,小学文化程度的残疾人2642万。
③残疾人就业稳步推进。通过建立完善政策法规、强化培训与服务、积极开发新的就业岗位等多种措施,推进残疾人就业工作,促进残疾人就业权利的实现。2007年统计,在8296多万残疾人中,全国城镇以各种形式安排残疾人就业463万人,农村残疾人通过参加种植业、养殖业或家庭手工业等多种形式的生产劳动,实现就业人数达到1803万人。残疾人通过劳动就业,增加了收入,改善了生活。
④残疾人扶贫开发进展顺利。高度重视残疾人扶贫工作,以通过扶贫开发,基本解决适合参加生产劳动的贫困残疾人的温饱;通过社会保障,基本解决缺乏劳动条件的特困残疾人的温饱为基本方式,开展残疾人扶贫工作。仅2001—2005年,中央和地方共投入康复扶贫贷款、财政扶贫资金及其他残疾人扶贫资金共45.2亿元,以多种形式累计扶持贫困残疾人1165.9 万人,实用技术培训454.5万人,实际解决温饱 699.7 万人。
⑤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丰富多彩。开展适合残疾人参加的各种文化体育活动,培养残疾人健康的情趣和高尚的情操是国家和社会不可推卸的责任。仅2001—2005年,全国共建成地市级以上残疾人文化活动场所1036 个、盲人有声读物图书馆(室) 244 个 , 体育活动场所 1026个,为残疾人开展活动提供了便利。目前,基层残疾人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日益活跃,参加文化活动和体育健身活动的残疾人越来越多,国家特殊艺术和残疾人竞技体育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2007年10月,在上海成功举办了2007年第十二届世界夏季特奥运动会,这是世界夏季特奥会首次走进发展中国家、走进亚洲、走进中国,是中国首次为智障人士承办的世界综合性体育赛事。
总之,中国已经初步形成了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工作机制,残疾人状况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素质不断得到提高,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日渐深入人心。
(2)中国残疾人事业的主要经验。
①建立健全保护残疾人权益和促进残疾人发展的法律和政策。中国的根本大法《宪法》规定了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的一般性原则,同时还在第45条专门明确提到残疾人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要求国家发展社会保障、社会救济、医疗保健等服务,确保他们享有这一权利。1990,我国颁布了《残疾人保障法》,对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文化体育生活以及无障碍环境等多方面的权利做出了系统规定。为了促进实施这部法律,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出台了地方性实施细则。17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发展残疾人事业和保障残疾人权益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国际残疾人运动的发展和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的制定也对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目前,中国政府正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进行修订。此外,还以国务院的名义制订颁布了有关残疾人的行政法规,如《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等。最终目的是建立一个由宪法和专门法律、法规组成的法律保护框架,将残疾人权利的保护和促进建立在坚实的法律基础之上。
②把残疾人事务纳入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施国家规划和方案,通过制订和实施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方案,并持续地加大投入和支持,全面促进残疾人教育、康复、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发展,从而有效地、大规模地改进了残疾人群体的生存和发展环境和条件,使千百万残疾人从发展中受益,分享社会发展的成果。从1988年至今,中国政府已连续颁布并实施了4个有关残疾人发展的五年规划。
③采取各项积极行动和扶持措施,加速实现残疾人与社会其他成员的平等权利。残疾人所面临的困难与他们自身的不便有关,但在很大程度上,是与他们所生活的环境相关的。必需花时间和力气,持续不断地与社会上对残疾和残疾人的错误观念和认识、偏见和歧视作斗争。在这方面,政府的积极引导和社会各界的理解、配合和参与,是非常重要的。在我国,过去二十多年里,政府与残疾人组织一起努力,通过开展“全国助残日”等活动,对于在全体国民中倡导正确的残疾人观,培养尊重、保护残疾人的社会意识,消除关于残疾人的错误观念、偏见和歧视,起到了显著效果。另一方面,政府还实行一系列的扶持政策和措施,帮助残疾人摆脱由各种原因造成的困难,创造有利于他们全面发展的有利的外部环境和条件。例如,为了帮助残疾人实现工作权,促进充分就业,实现经济独立和自足,政府实施了按比例就业的政策,规定所有用人单位必须录用不低于5%的残疾人,达不到比例的则要交纳就业保障金。此外,通过国际交流和合作,我国从90年代中期起开始城市无障碍建设的试点,目前已在全国100个大中城市推广和促进设施和信息交流的无障碍建设,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无障碍环境。
④形成政府主导、职能部门牵头、其他相关部门配合,社会组织和个人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中国政府鼓励和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残疾人事业,包括残疾人组织在内的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和支持发展残疾人事业,帮助和促进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物质和文化发展的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