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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发展方针是:以大量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以特教学校为骨干。这一方针的提出,使我国特殊教育从过去举办特殊教育学校单一的办学形式,转变为多种办学形式,为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大大加快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发展步伐。到2000年底,全国有特殊教育学校 1648所,在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4567个,在普通班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有45.9万 人,在校学生总人数为 58.9万 人,比1990年增加48.46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