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赵 炜
我想在这篇文章中就邓颖超大姐所写遗嘱的前后情况作一点介绍。
1978年7月1日这一天,邓大姐很早让我为她准备好纸和笔。当时,我不知道她要写什么,事先没有听她说过,心里有些纳闷。她可能从我的表情上看出来了,就对我说:等一会我写出来你就知道了。今天为了庆祝党的生日,我要给党中央写一封信,就是对自己后事的安排。这天写的,就是邓大姐遗嘱最初的一稿,其中有五点。后来,在1982年6月17日,她根据当时的情况又补充了两点,前后加起来共七点,这就是她去世后在报纸上公布的遗嘱:
中共中央:
我是1924年在天津成立共青团的第一批团员。1925年3月天津市党委决定我转党,成为中共正式党员。人总是要死的。对于我死后的处理,恳切要求党中央批准我以下的要求:
1.遗体解剖后火化。
2.骨灰不保留,撒掉,这是在1956年决定实行火葬后,我和周恩来同志约定的。
3.不搞遗体告别。
4. 不开追悼会。
5.公布我的这些要求,作为我已逝世的消息。因为我认为共产党员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所作的工作和职务也都是党和人民决定的。
以上是1978.7.1写的,此次重抄再增加以下两点:
1.我所住的房舍,原同周恩来共住的,是全民所有,应交公使用,万勿搞什么故居和纪念等。这是我和周恩来同志生前就反对的。
2.对周恩来同志的亲属,侄儿女辈,要求党组织和有关单位的领导和同志们,勿以因周恩来同志的关系,或以对周恩来同志的感情出发,而不去依据组织原则和组织纪律给予照顾安排。这是周恩来同志生前一贯执行的。我也坚决支持的。此点对端正党风,是非常必要的。我无任何亲戚,唯一的一个远房侄子,他很本分,从未以我的关系,提任何要求和照顾。以上两点,请一并予以公布。
邓颖超
1982.6.17重写
邓大姐曾经说过多次:我死后,把我给党中央的信公布了,不要再发生平,只是让大家知道我已不在了,就可以啦。
她除了上述这封信外,还有其他具体事情,委托六人小组和她所在的党支部办理,对如何处理她的遗物等都有清清楚楚的文字交待;我把它称做邓大姐的第二遗嘱。
邓大姐写道:
委托下列几位同志办的几项事
由杨德中、李琦、赵炜、张佐良、高振普、周秉德组成小组,请杨德中同志负责主持,赵伟同志协助。
关于我死后简化处理,已报请中央批准外,对以下几件事,由小组办理:
一、在我患病无救时,万勿采取抢救,免延长病患的痛苦,以及有关党组织、医疗人员和有关同志的负担;
二、未用完的工资,全部交党费;
三、我和周恩来同志共住的房子,由原公家分配,应仍交公处理。周恩来同志和我历来反对搞我们的故居;
四、所有图书出版物,除由中办发给恩来的大字理论和历史书籍,仍退还原机关外,其他的交共青团中央酌分给青少年集中阅读的单位用;
五、我的文件,来往通讯,文书之类的文件,交中央文献办公(研究)室清理酌处;我和周恩来同志所有的照片也交中央文献办公(研究)室存或酌处;关于我的讲话、谈话录音交中央文献办公(研究)室存处;
六、有些遗物可(交)公的均交公或交有关单位使用;
七、我个人的遗物、服装、杂件,交分配合用的及身边工作同志、有来往的一部分亲属,留念使用;
以上诸事,向委托办理的同志,先此表示谢意!在以上范围以外的其他物品统由小组同志议处。
邓颖超
1982.11.5
我们从这份遗嘱中可以看到,她一生想着他人,为了减少别人处理她的遗物时的困难,也为不给组织和同志们带来麻烦,她事事都处理得妥妥当当。为什么委托这六位同志呢?杨德中是中央办公厅副主任;李琦是中央文献研究室主任(现已退下来);张佐良是当时的保健医生(已调动);高振普是警卫秘书;周秉德是亲属代表。
邓大姐说过:怎样对待死,怎样对待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死观。生时什么也没有,死了两眼一闭,心脏停止跳动,什么也不知道了,什么也带不走的。所以,活着时为人民服务,临死时也得为人民着想。一个人的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谁也避免不了的,逃不掉的,把生死问题看透了,用乐观主义态度对待就会把个人的后事看得很淡薄。按中国旧习俗,人死了要穿新衣服,我和恩来同志一样,死了还是穿我们平时喜欢常穿的衣服,穿新衣服是个极大的浪费,那是给活人看的,死者什么也不知道,一把火烧掉,穿新的有什么用呢!的确,他们这样说也是这样做的。周恩来同志去世后穿的衣服没有一件是新的。邓大姐同样交待在她去世后穿上她让我们收藏了十几年的外衣,内衣裤全是平时穿的。她怕我们不照她的交待办,再三嘱托一定要我们保证到时给她穿那套破旧的衣服。就连骨灰盒她都有交待。周恩来同志的骨灰撒到祖国大地后,我们保存了他的骨灰盒。邓大姐交待:等我死时就用恩来同志用过的骨灰盒。我说:那不行,人家知道不用新的,这可说不过去的,到时不由你的。她说:骨灰盒只是形式,装的时间不长,骨灰就撤掉了,再买新的太浪费,有一个就行,这也是为国家省一点钱。虽然,钱不多,也要节约。所以,大姐去世后,我们就按照她的嘱托办了。邓大姐还告诉我,在撒她骨灰时,不要惊动太多的人,你们几个人,坐我平时坐的车,开到天津海河把骨灰撒掉,不要麻烦天津,人越少越好。恩来同志的骨灰撒的时候就没有惊动那么多人。你要记住越简单越好,不要兴师动众,要为人民、为国家节省开支,我反对铺张浪费。我对她说:您讲的这些我都理解,我明白,但是,这样人们是不会同意的。不告诉天津不行,那是你的第二故乡,天津父老乡亲也不会同意的,而我去撒骨灰,随便去也不行,别人会怎么看我们,会说我们对您没有感情,从我们内心讲也不愿这样做的。从简可以,但做到什么样我保证不了,因为,您不是一位普通的人,我只能将您的要求向组织上反映,至于最后怎么办得听党中央的决定。您的几件大事已有具体的信,中央已知道,我相信会同意的。邓大姐说:一个人死后大办丧事是劳民伤财的事,我也反对在家搞吊唁,我无儿无女搞这些是给你们和组织上添麻烦。赵炜你做点好事,千万千万别搞吊唁。我说:我一定反映,请你放心。邓大姐的这些思想是很早就有的。在总理逝世时,她就让党支部的同志去找一找适合撒掉周总理骨灰的地方。那时,她就说不要惊动任何人,由她带着支部的几个同志,选择一个夜晚人少的时间,将骨灰撒掉就行啦。结果找来找去没有一个合宜的地方。当时,我们都不同意她的这种想法,认为不能那样做。周总理是党和国家的领导人,再加上当时的政治气候更不能那样办,如果那么办正合乎那些坏人的心意。最后,组织决定用“安二”飞机(撒农药的飞机)去撒总理的骨灰。飞机是夜里起飞的,没有惊动更多的人,邓大姐认为这是很简单的形式。周总理的骨灰撒掉了,实现了他们共同的意愿,她感到很安慰。因为,早在1956年,周总理和邓大姐对他们的后事就有约定。那年4月27日,毛泽东主席倡议中央委员带头实行火葬,周总理在倡仪书上签了名,邓大姐当时外出不在北京,回来后也表示赞成。所以,他们死后一切从简,不但要火葬而且还不保留骨灰。周总理生前说过,人死后为什么要保留骨灰呢?把骨灰撒在地里可以做肥料,撒在江河里可以养鱼。他们认为,实行火葬是一次革命,中国几千年来都是土葬,要改变旧习俗是需要很长时间的宣传,使人们认识到土葬占地太多,火葬是利国利民的事。从火葬到不保留骨灰,用简单方式撒掉,这又是一次革命,应当提倡。当周总理去世时,有人提出保留一点骨灰放到八宝山,邓大姐坚决反对,说:这不是彻底革命。骨灰一点也不保留,不要给后人找麻烦,而且是没有必要的。邓大姐重复周总理生前几次对我讲的:如果我死在大姐之后,是可以保证实现约定的,将大姐骨灰撒掉;如果我死在大姐之前,大姐不一定保证实现约定,大姐只能提出意见。如果大姐不在了,赵伟,你不能保证大姐的约定的实现,你也只能反映意见。在周总理逝世后,邓大姐提出的要求得到中央的批准,她感到极大的安慰,实现了周总理的嘱托。但对她自己的后事是否能按约定的去办,心中不那么放心,因此,写下了这两份遗嘱。
在邓大姐写下遗嘱时,我的心情很不好受,难以平静。我说:您写那么早干什么?现在还不到时候。她说:等我不能写的时候已经晚了,趁我身体好,头脑还清楚,还能动笔的时候写出来好。这是为组织上好办。我活着的时候,有时有些事你替我背,我死了不能再让你为我背。
邓大姐与众不同,她很坦然也很从容地做了细致的嘱托,而她的要求是非常坚决的,只要有机会就讲她对后事的交待(信和口头交待),使得更多的人支持她,理解她,帮助她实现。住院期间,她不止一次地说这件事。开始听她讲后事时,我们都不让她说,认为为时尚早,久而久之,都听习惯了。她怕我们不按照她的意愿办。我曾经对她说:请您放心,你有信给党中央,也有给我们承办具体事项的同志的信,除此之外,那些口头的嘱托我也不会忘记的,我会尽力照您的原则办的。当然,有些事我不一定能办得了,但凡是我能办的一定照办。她听我这样说,高兴地表示:“那好!我就放心了。”事实上在办理她的后事时,凡是能办的都办了。这一点,我认为对得起她老人家对我的信任。
当我回忆这些往事时,更加体会到邓大姐思想境界的崇高和伟大。她活一天就为革命事业奋斗一天,而且还想到死后如何为人民、为国家节约。她想得周到又那么正确。
两份简短的遗嘱,明白如话,精炼如金,它的内涵太深刻太感人了,使我们看到了一位伟人的伟大胸怀,从而使我们懂得什么是人民公仆,什么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什么是共产党员的无私奉献,什么是对无产阶级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什么是真正的彻底唯物主义者。
《忆邓大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