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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国际金融界“赤道原则”的产生
我国绿色信贷政策的产生并非孤立事件,而是有其深刻的全球背景的。
过去各国金融机构对信贷决策的考虑,局限于对资金回报率的考虑,因而支持了一些对社会总体,特别是生态环境产生较大不良影响的项目。银行的这种做法引起了包括民间NGO在内的社会各界的反对。例如,美国花旗银行因一系列投资项目而成为众矢之的。2000年,美国Hunt石油公司和韩国SK公司投资16亿美元在秘鲁开发Camisea燃气工程。该项目75%的天然气开采作业地点位于土著人的领地内。在该项目开始投产的18个月内,输气管道就破裂了4次,并且至少有3次重大的溢漏事故。2004年5月,秘鲁卫生部流行病学办公厅一个报告证实,22个土著社区及众多的农业社区不得不忍受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包括鱼类的消失,山体滑坡及传染病发生等。花旗银行作为该项目的资金支持方,遭到以国际雨林行动网络为首的众多环保NGO的强烈指责。日本国际协力银行贷款的印度尼西亚Kotopanjan大坝,因移民问题和水资源受到破坏而遭到反对。遭到反对的协力银行贷款的大坝工程还有使菲律宾少数民族失去谋生手段的圣罗克大坝。协力银行在泰国北榄府废水处理工程,也因没有对渔业的影响做事先的评价,遭到反对而半途撤销。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银行支持的俄罗斯萨哈林2号石油天然气项目,因威胁濒临绝种的西部灰鲸,破坏珍稀鱼类和鸟类的栖息地而被俄罗斯的环保组织告上法庭。亚行对老挝南屯2号电站的贷款项目由于遭到当地百姓和国际NGO的抗议,推迟了10年才动工。
各国的大型开发项目都发生了给环境和社会造成损害的结果,人们开始认识到项目背后金融界的责任。2003年1月,国际非政府组织发布了《关于金融机构和可持续性的科勒维科什俄宣言》(Collevecchio Declaration),提出了金融机构应遵守的6条原则,即可持续性、不伤害、负责任、问责度、透明度以及可持续市场和管理。这个宣言对赤道原则影响很大,后来实际上成了非政府组织衡量金融机构环境与社会问题的一个参考标准。
2003年6月,由花旗银行、荷兰银行和德意志州立银行等7个国家的10个著名商业银行,率先自愿承诺遵守金融业可持续发展的基准——“赤道原则”。随后,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渣打银行和美洲银行等知名银行纷纷响应。2003年,各国出口信用机构达成协议《关于环保与政府支持的出口信贷的共同态度》。到目前为止,已有40多个商业银行承诺遵守“赤道原则”,它们资金雄厚,金融业务覆盖100多个国家,项目融资总额占全球项目融资市场总份额的80%。许多发展中国家的银行,也将环境和社会影响作为它们发放贷款时的风险评估内容。
“赤道原则”是世界主要金融机构根据国际金融公司和世行的政策和指南,为判断、评估和管理项目融资中的环境与社会风险而建立的行业基准。银行作出投资决定时所需要依据的特别条款和条件,包括十个原则:
(1)项目风险的分类依据;
(2)A类项目和B类项目的社会与环境评估(SEA)要求;
(3)社会与环境评估报告应包括的主要内容;
(4)行动计划(AP)要求;
(5)公开征询意见制度;
(6)信息披露和社区参与制度;
(7)借款人的约定事项;
(8)独立的环境或社会专家聘任要求;
(9)违约救济制度;
(10)定期的公开报告制度。
其内容主要涉及:不同类别项目(包括城市与工程项目、移民、少数民族与土著居民、自然栖息地、林业、病虫害防治、文化遗产、水坝、公路与国际航道、争议地区项目等)的环境评估要求;环境和社会影响及健康影响评估的要求;环境管理方案的要求(包括降低环境和社会风险、行动方案、监控和管理以及计划表);要求独立的专家进行审查;要求借款人遵守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的环境管理方案、定期报告方案执行情况等;违约救济制度,包括借款人没有遵守环境和社会保障条款约定,银行将采取措施迫使其履行;以及银行定期公开报告制度等。承诺遵守“赤道原则”的银行还应制订出本行的“绿色”条例、指南和手册,建立环境和社会可持续发展部门,以及环境和社会问题顾问智囊团等。
为执行“赤道原则”,花旗集团采取了全面的环保政策,制订了新的投资标准,对员工和业务伙伴进行了多次能力建设培训,制定和不断改善银行的环境和社会政策。2005年,花旗银行在21个有潜在显著环境影响的项目中只批准了3个,并按照“赤道原则”和环境社会风险管理政策严格执行。2004年,汇丰集团可持续风险咨询小组发出了汇丰银行内部第一份行业融资指引《森林土地及森林产品指引》。此后,又发布了《淡水基建项目指引》、《化工行业指引》、《能源行业风险政策》和《矿产与金属风险政策》。以《能源行业风险政策》为例,它规定汇丰不得向在下列范围内造成环境影响的企业贷款,这个范围包括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世界遗产地、国际重要湿地名录中的湿地以及原始热带雨林和重要自然栖息地等。
“赤道原则”在国际金融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它第一次确立了国际项目融资的环境与社会的最低行业标准,并成功运用于国际融资实践中。赤道原则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投资项目可能对环境和社会产生的不利影响,降低了投资成本,提高了投资效益。虽然“赤道原则”在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有些“赤道银行”在规避“赤道原则”;但总的说来,“赤道原则”已成为国际金融的发展趋势,一些银行已承诺比“赤道原则”更加严格的环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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