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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央和地方政府高度重视
2007年是扭转污染减排被动局面的关键之年。从中央到地方都将节能减排作为工作的重点,政府对该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推进力度,可谓前所未有。
2007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今年在节能环保方面,重点要做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一是完善并严格执行能耗和环保标准。二是坚决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三是突出抓好重点行业和企业。四是健全节能环保政策体系。五是加快节能环保技术进步。六是加大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力度。七是强化执法监督管理。八是认真落实节能环保目标责任制。整改决心之坚决,布置工作之全面,实施步骤之清晰,可见一斑。而这个决心很快就落到了实处。
4月25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成立了亲任组长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
4月27日,国务院召开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温家宝总理强调,必须把节能减排作为当前加强宏观调控的重点,作为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作为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下大力气,下真功夫,实现“十一五”规划确定的节能减排目标,履行政府向人民的庄严承诺。并要求:“要把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此后,国务院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提出了45条具体工作安排。
6月3日和4日,中央政府发布《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方案》,国家主席胡锦涛在两日后的八国集团峰会上,就“应对全球气候变暖”作主题发言,阐述中国的立场和主张。
6月5日,国家环保总局“世界环境日”的中国主题定为“污染减排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突出了减排这一“重中之重”。
7月9日,“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温家宝总理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要进一步把节能减排放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来加以认识和坚定不移地加以落实。
7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会议。会议提出,要坚持把遏制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作为当前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着力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盲目扩张,坚持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的重要抓手,依靠优化结构、科技进步、加强管理、完善机制、强化法制和全民参与,力争节能减排取得更加明显的成效。
10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节约能源法》(修订草案),为突破能源环境瓶颈再添法律利器。
10月15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十七大上指出:必须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家庭。要完善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和政策,加快形成可持续发展体制机制。落实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
11月,国务院批转了有关部委关于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能耗降低和污染减排完成情况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完成或完不成节能减排目标都将作为政府和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12月3~5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切实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下一年度经济工作的一项主要任务,提出加大攻坚力度,确保节能减排取得重大进展,把节能减排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加大力度,迎难而上,尽快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2区域限批和流域限批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近年来中国的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增长速度之快,简直令人瞠目结舌。2006年,中国工业增加值占到GDP的49%。其中重工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一半以上,而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和电力等六大高耗能高污染产业则占工业能耗的70%。高耗能产品增长率更是惊人。从主要产品看,2007年一季度钢材、氧化铝、铝材、铁合金分别增长26.2%、53.7%、43%、44.4%。一季度全国电力消耗同比增长14.9%,增幅比2006年同期提高了3.2个百分点,高于经济增长率3.8个百分点。2007年上半年工业增加值增长18.5%,六大高耗能行业增加值更是增长20.1%,高于工业1.6个百分点。
为了扭转一些地方和行业无视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行为,遏制高污染高耗能产业的迅速扩张趋势,国家环保总局加强环境执法力度,刮起了有声有色的“区域限批”和“流域限批”风暴。
2007年1月10日,新年伊始,国家环保总局根据《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第13条和第21条,首次启动“区域限批”政策来落实宏观调控政策。
此次启动“区域限批”的行政区域包括河北省唐山市、山西省吕梁市、贵州省六盘水市、山东省莱芜市;企业集团包括大唐国际、华能、华电、国电等四大电力集团。具体措施是在“限批”对象未完成违法项目的彻底整改前,停止其境内或其所属的除循环经济类项目外的所有项目的审批,直到违规项目彻底整改为止。经过近3个月的整改,环境违法项目已达到有关要求,环保总局解除了对4个区域和4个集团的限批禁令。
7月,环保总局再次举起“限批”大旗,针对中国当前严峻的水污染形势,对长江、黄河、淮河、海河四大流域部分水污染严重、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的6市2县5个工业园区实行“流域限批”。这次限批的地区包括:黄河流域的白银市、巴彦淖尔市、渭南市、河津市(县级)、襄汾县及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淮河流域的周口市、蚌埠市;海河流域的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河南濮阳经济开发区和山东省莘县工业园区;长江安徽段的巢湖市和芜湖开发区。同时,对石家庄深泽县东区污水处理厂等6家长期不运行的污水处理厂和环境违法严重的攀钢钛业有限公司钛白粉厂等32家企业进行“挂牌督办”。要求被限批地区在3个月内对存在的问题全面进行整顿、整改和落实任务。对流域内32家重污染企业及6家污水处理厂实行“挂牌督办”。
实施“限批”,通过落实环境责任追究制,加大了环境违法成本,使环境行政执法手段得以延伸,有效遏制了违法行为。“限批”抑制了大型国企和地方政府合谋驱动的投资狂潮。有人评论说,这两个强势利益集团同时受到“敲打”,标志着2007年环保由“博弈”走向“对决”。
“限批”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果,实行“限批”后,唐山市通过“上大挤小、扶优汰劣”,优化了产业结构,达到了改善环境质量和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效果。对4个电力集团实施限批后,仅关停的小机组每年就可减排二氧化硫6.9万吨。被限批地区在整改期间对辖区内污染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取缔非法小企业、淘汰落后设备、对污染严重企业实施限期整改,每年可分别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8.4万吨、3万吨和0.7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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