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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羌族社会生产力水平极端低下,生产工具落后,有的地区还是'刀耕火种”的原始生产方式。生产关系以封建地主经济占居统治地位,广大羌族人民受尽了地主阶级的残酷剥削,既有地租剥削,也有以换工、放高利贷等手段,对贫苦农民巧取豪夺。在国民党反动政府统治时期,苛捐杂税名目繁多,再加上额外的敲诈勒索,更加重了羌族人民的负担。反动政府为牟取暴利,强迫羌人种植鸦片,严重地破坏了羌族社会的农业生产,摧残了羌族人民的身心健康。帝国主义的入侵及同反动官府的相互勾结,对羌族人民进行残酷迫害,大肆掠夺珍贵药材和其他土特产品,更加深了羌族人民的苦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根据羌族地区的实际,进行了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大大解放了社会生产力。1958年7月7日建立了茂汶羌族自治县,实现了当家做主的自治权利。古老的民族焕发了青春。农村经济得到较快发展,粮食产量逐年增加,其他各业也有相应的发展。工业从无到有,已兴建起制革、造纸、木材、水泥、化肥等工业,涌现出凤仪、威州、漩口等新兴工业城镇。水电站的建设成就尤为突出,在茂汶羌族自治县境内中、小型水电站星罗棋布,97%的人家用上了电灯,结束了羌族人民靠火把、松明照明的年代。过去,羌族地区没有公路,运输全靠人背畜驮,如今岷江江面上架起了大型混凝土公路桥两座,钢索桥三十六座,全自治县几十个乡镇通了公路。羌族地区的文教、科技、卫生事业也有很大的发展。全自治县现有中学几十所,小学几百所,学龄儿童入学率达95%以上,羌族已经有了自己一代的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在国家的航空、航海、地质、冶金、机械、化工、建筑工程领域里,也有羌族第一代的科技人员。医院、卫生所分布自治县各地,对历史上流行的疾病进行了普查普治,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的健康,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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