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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解放后佛教信仰得到尊重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成立,广大藏族人民和上层爱国人士积极要求赶出帝国主义在西藏的势力,解放西藏。1950年1月班禅堪布会议厅致电毛泽东主席、朱德总司令:“西藏系中国领土,为全世界公认,全藏人民亦自认为中华民族之一。……谨代表西藏人民,恭请速发义师,解放西藏,肃清反动分子,驱逐在藏帝国主义势力,巩固西南国防,解放西藏人民。”。著名爱国人士益西楚臣也在西宁发表谈话,控诉帝国主义侵略西藏、唆使亲帝分子杀害爱国人士热振的罪行,要求人民解放军进军西藏。1950年8月,爱国宗教人士格达活佛为和平解放西藏,不顾个人安危前往拉萨,以自己的亲身经历说明人民政府和人民解放军是如何尊重宗教信仰自由的。但是格达活佛却遭到策划西藏独立的英帝国主义的暗害,其行径之卑劣,引起全国人民强烈的愤慨。
达赖亲政不久,于1951年1月27日派人到新德里请中国驻印度大使转达他致中央人民政府的信件,报告他亲政情况,表示愿意进行和平谈判。2月28日达赖又派出以阿沛等5人为代表的谈判团,于5月23日在北京与中央人民政府正式签订关于和平解放西藏的《十七条协议》。
《十七条协议》签订后,达赖致电毛泽东主席说,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双方代表在友好基础上,已于1951年5月23日签订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西藏地方政府及藏族僧俗人民一致拥护,并在毛主席及中央人民政府领导下,积极协助人民解放军进藏部队,巩固国防,驱逐帝国主义势力出西藏,保护祖国领土主权的统一”。至此,西藏在经历了近半个世纪帝国主义势力的侵扰后,任何使其脱离祖国的图谋都遭到了可耻的失败。
早在新中国成立前夕,中央政府就考虑到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问题,通过了相当于临时宪法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其中第六章民族政策第53条就规定“各少数民族均有发展其语言文字、保持和改革其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的自由”。
1951年5月23日签订的《十七条协议》第7条又明确规定,在西藏“实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保护喇嘛寺庙。寺庙的收入,中央不予变更。”协议签定的当天下午,中央人民政府毛泽东主席在听取谈判情况汇报后,对进藏工作人员说:你们在西藏考虑任何问题,首先要想到民族和宗教问题这两件事。
根据《共同纲领》、《十七条协议》和毛泽东主席的指示,进藏人民解放军和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和执行宗教政策,尊重和保护藏族人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尊重和保护藏传佛教各教派的信仰特点和宗教传统。1951年部队在进军西藏前颁布了《入藏守则》,其中就有保护西藏人民信仰自由,保护喇嘛寺庙,一切宗教设施不得因好奇而乱动,更不得在群众中宣传反迷信或对宗教不满的言论;未经同意不住寺庙,不住经堂;战时严禁借住寺庙或参观喇嘛寺庙,平时如欲参观,必须先行接洽,在参观时不得随意摸弄佛像,不得吐痰放屁,等等。部队在进藏过程中,要以实际行动严格贯彻《入藏守则》,不经允许再冷也不进住寺庙,在遇到玛尼堆时,还按当地习惯朝左走,不打“神鸟”,不动“神物”。一天,进藏部队在一座寺庙外的旷野上宿营,突然下起滂沱大雨,尽管人人湿透了也无人进寺庙躲雨。这件事感动了寺庙里的喇嘛,他们送来茶水,并要部队把病员抬进寺庙去避雨。部队进藏后,进藏部队领导张经武、张国华等带领随员先后到哲蚌寺、色拉寺、甘丹寺、大昭寺等寺庙同上层喇嘛谈心,并从1951年10月18日起,先后为三大寺、大昭寺、小昭寺、上下密院的喇嘛发放布施,1952年传召期间,又向参加传召大法会的喇嘛普遍发放布施。
进藏人民解放军和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尊重藏族人民风俗习惯的行为,得到了西藏僧俗群众的赞誉,他们称颂人民解放军和进藏工作人员是“菩萨兵”。
1954年9月,达赖、班禅作为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达赖在发言中说:“在敌人的各种挑拨离间中,主要的一项,就是造谣共产党、人民政府毁灭宗教。西藏人民具有很浓厚的宗教信仰,这些谣言曾使他们疑虑不安,但是现在共产党、人民政府毁灭宗教的挑拨离间的谣言,已经完全破产了,西藏人民已经切身体会到了我们在宗教信仰上是有自由的。”为此,达赖还向毛泽东主席敬献了几件礼物,其中有一精巧玲珑的千辐金轮,现在这件宗教装饰品仍珍藏在北京的民族文化宫。
1959年西藏发生武装叛乱。原因是西藏上层统治集团中的一些人根本反对西藏的民主改革,试图永远保持野蛮残酷的农奴制,以维护其既得利益。他们撕毁《十七条协议》,在外国势力的支持下,加紧进行分裂祖国的活动。3月17日夜,噶伦索康、柳霞、夏苏等叛乱头目挟持达赖逃离拉萨。叛乱失败后,又逃往印度。此后达赖在国外反动势力和西藏分裂分子的包围下,完全背弃了自己曾经表示过的爱国立场,加紧从事分裂祖国的活动。他不再象自己声称的那样,仅仅是一个宗教领袖,而已成为在国外搞分裂的政治头领。中央政府对达赖的政策是一贯的,即西藏是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这个问题上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中央政府一贯表示愿意同达赖进行接触,但他必须停止从事分裂祖国的活动,改变“西藏独立”的立场,除了“西藏独立”不能谈,其它问题都可以谈。
中央政府平息叛乱后,继续执行尊重群众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保护喇嘛寺庙、保护文物古迹的政策。1960年,十世班禅提出寺庙改革的五条办法:一是放弃剥削;二是民主管理;三是执行政府法令,宪法进寺庙;四是喇嘛要参与生产;五是老弱喇嘛和专门念经的喇嘛,生活由政府包起来。班禅的这一建议后来在工作中得到了执行。经过改革,西藏人民群众有当喇嘛的自由,喇嘛也有还俗的自由;各教派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寺庙僧人通过民主选举,建立民主管理委员会或民主管理小组,自行管理宗教事务,自行开展佛事活动。自此,西藏广大僧俗群众真正获得了宗教信仰自由,实现和保护了包括广大贫苦喇嘛在内的大多数人的基本人权。
在平叛和民主改革的同时,西藏文物、古迹、寺庙都得到了妥善保护。国务院还将布达拉宫、拉萨三大寺、大昭寺、日喀则扎什伦布寺等列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到1961年3月,初步整理文物11万多件、修缮古迹10余处。从1962年开始,每年由国家拨出巨款修缮布达拉宫,1963年11月又由国家全额拨款,完成了甘丹寺建寺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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