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用户名 密码 新用户注册
本站搜索
中国搜索
首页>>认识中国>>中国妇女字号:
妇联将推动《婚姻法》的完善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8-09-26  发表评论>>

中国网 杨楠

2008年9月24日上午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黄晴宜、书记处书记陈秀榕、书记处书记洪天慧介绍了中国妇女五年来的发展状况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

洪天慧说,关于《婚姻法》的修改,把过错方专门做了规定,应该加强赔偿,这是妇女权益保护中的很重要的一个方面,也是法律制度上的很好进步。但是现在面临的问题有两方面:一是过错方的断定,证据比较难收集,确认过错方要提交一定的证据;二是即便明确了过错方,应该更多的赔偿,具体执行过程中也有困难。妇联对于这个问题高度重视,我们正在进行一些工作,下一步的努力也在两方面:一方面对于过错方的判定,应该推动健全有关的司法和法律,特别是在法院执行中的有关具体条例,现在要求太高,女方很难取得完整的证据,在司法执行中应该完善有关的具体条例,或者说应该帮助无过错方能够更好地得到权益的保护,这方面是司法建设上应该进一步加强,妇联也在积极推进。另一方面,妇女的教育问题,妇女应该提高自身维权的意识和能力。比如婚姻中间出现一些问题,女方应该有一些自我保护能力,对于一些财产、对于一些问题,如果女方一直没有这方面的意识和能力,最后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可能就处于不利态势。所以妇女权益的宣传和普法教育中,我们也注意帮助妇女提高自我维权意识和能力,逐渐使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好地维护。

另外,婚姻家庭的和谐和幸福确实是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大事,因此妇联的一个主体工作就是开展和谐家庭、文明家庭的建设,提高整个家庭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同时也提高大家经营家庭、建设家庭的能力。这样一定会对于家庭建设、社会建设产生良好的影响。(马丽娜)

文章来源: 中国网 责任编辑: 小溪
[我要纠错] [推荐] [收藏] [打印] [ ] [关闭]
网友留言 进入论坛>>
昵 称 匿名
留言须知 版权与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