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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部委出台防止家庭暴力《意见》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8-09-27  发表评论>>

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陈秀榕

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陈秀榕

2008年9月24日上午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黄晴宜、书记处书记陈秀榕、书记处书记洪天慧介绍了中国妇女五年来的发展状况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

陈秀榕说,这些年来,各级妇联积极推动反家庭暴力法规建设,国家在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增加了关于反对家庭暴力的内容, 25个省区市也出台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法规政策。前不久,全国妇联又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七部委联合制定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旨在进一步做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依法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意见》将家庭暴力报警纳入“110”出警工作范围,只要有妇女因家庭暴力报警,公安机关将及时出警,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受理或立案查处。

此外,各级妇联组织还与公安、司法等部门联合建立“110”反家庭暴力中心、投诉站、家暴伤残鉴定中心、庇护所、救助站及反家暴合议庭等机构,面向受到侵害的妇女开展法律帮助和社会救助。全国妇联开通了妇女维权与法律帮助网,设立了妇女维权与法律帮助专项基金,31个省(区、市)妇联开通了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这一切都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提供了有力帮助。(马丽娜)

文章来源: 中国网 责任编辑: 小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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