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1937年冬季起,在将近六十年的时间里,无论我在延安中央组织部工作,还是后来做地方党委工作、工业战线方面的工作,以及最后在中央纪委工作,陈云同志都是我的直接或间接的领导者。
回忆这几十年来,陈云同志对我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理论学习的督促帮助、实际工作的具体指导和缺点错误的恳切批评以及无拘无束的日常谈话中,都使我深深地感受到陈云同志是真正的胸怀坦荡,真正的心无个人得失。即使他的正确思想和意见被严重误解而处于逆境的时间里,他也绝无怨尤消极情绪。我从来没感到过他有倦容,却深切认识到他始终满怀革命的乐观主义。
五十多年受到的指导教育,使我对陈云同志衷心敬仰,衷心认为是我崇敬的导师。他的逝世,对我的精神冲击太甚,我的内心还不能接受这个已经发生的事实。在他病危最后的几天,我每天去医院,在专职大夫和陈群秘书那里了解昨晚病情以及采取的医疗手段。虽然理智上也意识到病情已难于控制,但心情上总不愿设想后事,总幻想医疗小组能够挽救,出现奇迹。但幻想终于破灭了。
既然事实上已经逝世,我很想写一篇回忆和悼念的文章。但是一时无法抑止悲伤,告别仪式后,我即到乡间去住了几天,很想让内心能够稍稍平静一下。但是并无效果,现在一提笔想写,头脑就嗡嗡,心绪不宁,平时所认识到的许多显示陈云同志的一些理论论述,他在错综复杂的形势下运用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工作所取得的巨大业绩等等,都无法理出头绪。现在先就五十多年前陈云同志在延安中央组织部工作的几件事,和他领导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一些情节记述如下。比较详细的追思,很想在今后写出。
(一)
1937年8月,我从南京监狱出来后,大约是10月到了延安,开始被分配到中央党校党委工作。但不多几天,因为当时中央组织部的王观澜同志调去西北局任职,我又被调到中央组织部接替他的工作。当时陈云同志刚从新疆到延安,担任中央组织部部长,李富春同志任副部长。
我要讲的第一件事是:陈云同志组织大家学哲学。
陈云同志说毛主席提示和希望他学习哲学,因而他下决心在中组部组织了一个包括李富春同志在内的共六位同志的学习小组,他是组长。请了一位青年哲学家和培元同志做学习哲学的辅导老师。
陈云同志规定的学习办法是,对很厚的一本哲学书,从头至尾一章一章地一段一段地读,每个星期必须读到哪一章哪一段。在到学习小组讨论会上,每个人都必须如实报告是否精读了规定的章节,谁也不能(包括他自己)借口工作忙没有读完规定的章段,这是学习的纪律。然后开始讨论,各抒己见。和培元同志是一位有学问的人,口才又很好,遇到大家不甚了然的某些哲学论点,他能深入浅出地用普通常见的现象加以阐述。学习小组的成员都愿意听他的讲解,很遗憾的是在夏季延河游泳时他被淹死了。在小组学习讨论会上,陈云同志每次讲述他读的那些章节的理解,对其他五位小组成员都有很大启发和帮助。学习的纪律是很严的,有一位同志说因为一个星期工作特忙,未读完规定的篇章页数,受到了严肃批评。陈云同志当时既是中央组织部部长,又要参加中央政治局各种会议和工作,当然是小组成员中最忙的,但是他从来没有欠读一章一段。在以后的几十年和他接谈工作或随意闲谈中,他经常提起毛主席提示他学哲学的事,并说在延安那一段学习,得益很大。这在他实事求是、辩证地处理问题和其领导工作中,是大家都深切体会到的。在学习小组学习哲学结束后,按照学哲学的办法,继续学习《共产党宣言》、《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哥达纲领批判》、《国家与革命》、《帝国主义论》,毛主席著的《矛盾论》、《实践论》、《论持久战》、《战争与战略问题》等。这个学习小组一直坚持了五年。在繁忙的工作条件下,坚持不懈,既表现出陈云同志的学习精神,也显示了他的坚强毅力。当然学习小组的其他成员,也衷心地感激,他领导的这段学习,使大家得益匪浅,难以忘怀。李富春同志就时常和我深切地谈起这段往事。
我要讲的第二件事是:陈云同志对党内“左”的思想行为的斗争。
党中央经过长征后,扎根在陕北。为了壮大抗日力量,扩大解放区,在陕北延安建立了吸引和训练成千上万青年的抗日军政大学、陕北公学、女子大学、鲁迅艺术学院、青年训练班以及训练党员干部的中央党校、马列学院。为了抗日事业的需要,为了扩大党的力量的需要,当时中央组织部在陈云同志的具体领导下,主张积极吸引大批青年到延安。有些高级知识分子经过组织部的干部科谈话,报告陈云同志后,他常亲自再找他们谈话,谈话的目的除了解情况外,更重要的是希望他们再多邀他们的同学或朋友到延安来。这是表明陈云同志为了党的事业发展,在党的组织工作上的战略眼光。但是就在这个问题上,却遇到了“左”的思想行为的阻碍。我讲两个比较典型的事例,阐明陈云同志对这种“左”的错误思想的坚决斗争。当时全国各地党委介绍一些党员干部到延安学习,经过中央组织部同这些党员干部谈话后,有些分配到抗大、陕公等学校,目的是让这些党员一面学习,一面作为党的骨干,在大批非党员的青年学员中做政治思想工作;大部分则介绍入中央党校学习。当时领导党校工作的是康生,负责党校干部工作的是曹轶欧。我们介绍到党校的同志,有些却被退回,退回的理由,大都是该党员家庭出身不好,或该党员本人的社会关系复杂。这种情形我们报告给陈云同志后,他指示我找曹轶欧提出批评,指出:是不是好党员,决定于该党员本身,家庭关系绝不能作为党员合不合格的条件,我们党内许多高级领导干部的家庭关系也是复杂的,能因此就否定他们的党性品德吗?白区党内的党员,在旧社会复杂的环境下工作和生活,能够认为他们接触一些复杂的社会关系,就否定他们的党性品德吗?陈云同志叫我向曹轶欧讲:“你曹轶欧的家庭关系也不简单,你在上海大学读书时,社会关系也复杂,你能否定自己吗?而且经过中央组织部的调查研究,决定介绍入中央党校学习,你们不接收,是党内不正常的现象,你们的理由也是站不住的。”根据陈云同志的指示,我与曹轶欧和党校党委其他几位同志,严肃地进行了一次谈话,这才打掉了康生在中央党校培训党员干部工作领域里“左”的错误干扰。
再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康生是党内的社会部长,他经常向中央组织部要些干部到他那一部门工作,我们了解他们需要的干部条件,所以介绍去的党员干部都是经过多方面调查研究,认为是政治思想比较好,有些社会经验和能力比较强的干部。但是每每是介绍去七八位同志常常要退回三四位,理由也是家庭关系复杂,社会关系复杂等等。被退回的干部当然情绪受到很大刺激。但这些同志确是党内的优秀党员,后来的事实证明,大都逐渐成长为党内的各级领导干部。我们把这种情况报告陈云同志后,他认为这是党内“左”的思想在组织工作、干部工作问题上的表现和危害。他进一步说:“现在中央组织部的工作干部,包括在你干部科工作的干部,不是也有家庭和个人社会关系复杂的吗?你看他们的政治思想、观点和工作态度、个人作风,不是都很好吗?在选择提拔干部问题上,采取‘左’的关门主义,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发展。你去社会部和副部长李克农同志商谈一次,把中央组织部向他们推选干部的情形以及他们退回的情形说明,并可提出这样的建议:如果你们对一些优秀的党员干部,不从他本人的政治思想和立场考虑,只要家庭或社会关系复杂就不接受,那么中央组织部今后就只介绍一些工农干部给你们,他们的家庭出身和社会关系都简单,但是他们的文化水平可能低一些,社会经验也差一些,不一定适合社会部的工作。我想李克农同志是不会有那种极‘左’的观点的。”我根据陈云同志的指示,与李克农同志谈过后,他明确表示完全同意陈云同志的观点,不同意那种极“左”的思想和作风,同时表示他负责纠正他们那里在这方面的思想错误。
从以上的例证,看出陈云同志抵制和反对危害党的事业的极“左”行为的坚定性和高超的斗争艺术。
我想讲的第三件事是:陈云同志以一贯坚定的党的组织原则立场,对王明违反党组织原则的霸道行为进行的斗争。
抗日战争爆发后,大批女青年(包括党员与非党员)陆续奔到延安。中央组织部把这些青年大部分介绍到“女大”学习,学习毕业后分配到各地、各部门,或做妇女工作或做其他方面的工作。当时“女大”的校长是王明。开始两期学习结业的学员,都是按照规定的原则,由中央组织部分配一部分给中央妇委,请他们分配做妇女工作,绝大部分由中央组织部根据需要情况,分配到党政军各部门及地方党委工作。但是后来这种分配原则行不通了,因为王明决定在“女大”学习结业的所有党员与非党员的革命女青年,都由他直接分配。对这种不合理的事,我们根据原则与“女大”具体负责的同志交涉,无效。他们声称这是校长王明的决定。我们把情况报告给陈云同志,为此陈云同志给王明写了一封信,请他改变他的决定。而王明坚持已见,声言他是“女大”校长,他有权对学员的工作进行分配。我们对王明的无理态度很不满,因而向陈云同志建议:如果“女大”不改变他们的方针,我们就不再介绍女青年去“女大”学习。陈云同志经过郑重思考后说:“我同意你们提的这个意见和办法,你们再和富春同志谈一下,如果他也同意,就照此办理。”与富春同志谈后他完全同意。因此,对到延安学习的党与非党的女青年,基本上就很少介绍去“女大”,而直接介绍到陕公、抗大、鲁艺、党校、自然科学院等院校学习。这样,“女大”的学员来源就成了问题。因为除了陕北地区的女青年直接由党的西北局介绍去的以外,绝大部分是中央组织部介绍去的。为此王明亲自到中央组织部找陈云同志,正巧当时我也在陈云同志处报告请示工作,因而直接听了他们的交谈。王明首先气势汹汹地说:中央组织部不向“女大”介绍学员是不合理的。王明不久前刚从国外回国,他以党的理论家和领袖自居,自以为谁都不能违背他的意见和决定。针对王明这种气势汹汹,陈云同志说:“这事我知道,并为这事给你写过信,说明从党的事业发展考虑,我们各方面都需要大批女干部。你说军事部门不需要吗?他们的机要部门、医务部门、政治工作部门,不是大量需要女干部吗?你能不知道党的宣传部门、组织部门、政府各行政部门都需要大批女干部吗?各省各地的党委都是清一色的‘阳性’,好吗?‘女大’的学员毕业后,中央组织部的分配方案是按一定的比例交给中央妇委分配做妇女工作的,此外就根据党政各方面的需要分配,这是从党的事业考虑的分配原则。现在‘女大’毕业生的分配,不能根据党的事业的需要分配,因而中央组织部不能再介绍女青年到‘女大’学习。介绍到其他学校培训学习,是完全从党的事业发展考虑的。从形式上看,我们不再向‘女大’介绍学员,好像是‘不合理的’,但是这种从党的事业角度出发,采取的不得已的‘不合理’,对待你老兄那个违反党的利益、党的原则的不合理,这样才能求得一个比较的合理、相对的合理。”王明听到陈云同志这一番不软不硬的回答,所讲理由、原则都没办法辩驳,因而开始气焰渐收。最后只得说:“那好吧,就按组织部的办法,但是你们分配时一定要给中央妇委一个大的比例。”陈云同志直率地说,“好,你既已同意,就一言为定,过去对‘女大’学员的分配,就是照顾妇委的需要,有一定比例交她们分配工作的。不过最后我还想向老兄进一言:你在国外太久了,你回来后无论出什么主意,最好先了解一下党的组织原则和各方面的情况,免得和各部门‘卡壳’。毛主席那么高的威信,他对一切重要的事,也都是多方听取意见,才作出决定的。”当时我看王明并不想听这些话,表示告辞。陈云同志送王明出窑门后,回到窑洞内办公桌前还在自言自语地说:“无论是谁,在党内不按党的原则办事,搞霸道主义绝对不行!”随后对我说:“你回去见到富春同志,向他讲一下刚才的情形。在你们干部科内,只说向‘女大’继续介绍学员就可以了。”
上面我仅仅写了陈云同志在延安,在中央组织部领导工作时的三件事。但仅就以上的几件具体事实,足以看到:大家都知道陈云同志是平易近人的,但是在党的原则问题上,在有关党的事业成败问题上,在党的思想作风问题上,他从不做老好人,他总是旗帜鲜明地与危害党的思想、行为进行不妥协的斗争,坚决捍卫党的根本利益、根本原则。上述第二、第三两件意义深远的事,是鲜为人知的。凡是了解党的历史的老干部,都会理解到以上陈云同志对康生、王明两种思想行为所作的斗争的深远意义。
(二)
“文化大革命”期间,陈云同志被“流放”到江西,1974年回到北京,只帮助周恩来同志研究外贸工作。直到粉碎“四人帮”,经过1977年冬的中央工作会议,他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才被选为党中央副主席,之后又被选为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书记。
他在领导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期间,既有明确的工作方针指导,也有党的思想建设的理论论述。现在我也只写下面几件事例。
一、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指导方针。
中纪委建立后,我和黄克诚同志去陈云同志处,请示党的纪检机构的工作方针,陈云同志当即明确而坚定地说:“抓党风。中纪委的工作指导方针是维护党规党法,整顿党风问题。”
我们党的党风,无论是从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三大作风的角度说,或是从党员的坚强党性、艰苦奋斗、严守纪律、为党的事业不怕流血牺牲等等方面说,本来都是好的。因而在那残酷的内战、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中,以及白色恐怖地下党的环境中,广大党员都经受住了考验。正因为我们党有这样为人民所称赞的党风,才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胜利。但是经过十年“文化大革命”,林彪和“四人帮”两个反革命集团,把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取得群众无限信赖的好党风,破坏殆尽了,而且“文化大革命”中突击吸收了一千多万新党员,其中很多具有“派性”,而不知什么是“党性”。在党内的这种状况下,陈云同志提出中纪委要以抓党风、提高党员党性作为中纪委工作的纲,作为整体工作的方针,是极有远见的战略指导思想。
二、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问题。
陈云同志认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不只是对违犯党纪的人给以应有的党纪处理,纪律检查部门更重要的应是个政治思想工作部门,也就是党性教育部门。他在一次中纪委的全会上说:“在党内,忽视精神文明建设,忽视思想政治工作,就不可能有好的党风;在社会上,忽视精神文明建设,忽视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就不可能有好的社会风气。”“不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不严格执行党纪、政纪、党风、社会风气就不可能好转。”因此,他指示:纪律检查部门,不应只是对违犯党纪的,按照党规党法进行纪律上的处理,而且应该以那些违犯党纪的事例,在党内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党的纪律检查部门,“只是查处违法乱纪的案子不行,更重要的是加强共产党员的党性教育。”“对外开放,不可避免地会有资本主义腐朽思想和作风的侵入。这对我们社会主义事业,是直接的危害。”为此他后来更明确地提出:我们已经是执政党,“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这一严肃的政治论断,可以说是在我们党的建设上,提出了一个既是很现实的问题,又是一个很新的理论性问题。因为这是总结我们党历史上成功与失败的经验,特别是党执政后的历史经验,提出来的。党风是党员的党性的外在表现。如果大批大批党员,包括做领导工作的党员,失掉了为争取共产主义事业、为党的事业而奋斗的信心、不计个人得失的精神和一心为群众利益而艰苦奋斗的品格,党也就等于死亡了。
陈云同志提出这一思想论点几年之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发生的惨痛事变。也确切显示出了这一论点的重大意义。世界上有些已经取得胜利的共产党,前前后后都轻而易举地被打倒和消亡了。人们可以对这一现象提出许多原因,但根本的原因确是由于有些国家的共产党长期对党员不进行马克思主义教育,不进行党性教育,从上到下,失去党性,党风败坏,导致整个党腐败变质,经不起风浪就倒了。
“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陈云同志的这一远见卓识的思想是他领导中纪委工作的重大指导思想。
三、解决党内的重大历史是非问题。
“文化大革命”把许多重大的是非都颠倒了。我现在只讲中纪委在陈云同志指示精神之下,经过大量调查研究工作,正确地解决属于党的政治、组织原则方面的三个典型案件:对刘少奇同志平反及康生和谢富治两个阴谋家的审理案件。正确解决了这三个典型的案件,对于明辨“文化大革命”中的是非,具有重大作用(关于整个林彪反革命集团案、“四人帮”案,另有“两案审理领导小组”负责)。
刘少奇同志被认为是“头号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又是后来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所捏造的所谓“大叛徒、大工贼、大内奸”。这是“欲加之罪”的捏造,经过中纪委大量的调查、对证研究,彻底推翻了这些诬陷,证明刘少奇同志是坚贞不渝、久经考验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对于刘少奇同志的审查平反报告,中央完全同意和批准,指出“为刘少奇同志平反昭雪,体现了毛泽东同志培育的优良传统”,并指示向全党传达,“认真阅读为刘少奇平反的决议和附件”。
对康生和谢富治的大量调查对证,确凿地证明他们是品质极坏的阴谋家,在“文化大革命”中是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的帮凶,诬陷迫害了大批党的好干部。对他们的审查结论是开除党籍、撤消对他们死时的悼词。
中纪委对这两件重大事件的审查结论,都向中央作了报告,中央政治局完全同意和批准,并决定将两个审查报告首先传达到全体党员,经过适当时间向党外宣布。
全党同志对中纪委能及时对这三件明辨是非的典型大案作出正式审查结论,很高兴,既在思想上明辨了是非,也平复了同志们心情上的创伤。
除了以上三件重大案件以外,根据陈云同志的指示,中纪委对党的历史上两位重要领导人瞿秋白同志、潘汉年同志的冤案,进行了大量调查研究。在“文化大革命”中,广泛流传瞿秋白同志被捕后自首变节;潘汉年同志则早在1955年被康生诬陷为“内奸”而开除了党籍。中纪委经过大量调查研究,根本否定了这种流言和诬陷。
四、党的纪律检查部门是促进经济改革的力量。
在党中央决定的经济改革的路线方针下,陈云同志指示:“党的各级纪检工作部门不仅要对妨碍、破坏改革的人和事坚决反对和纠正,而且更要使纪检工作成为促进改革的重要力量。”“全国党的纪律检查部门,要从纪检工作上保证、促进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改革的健康发展(1)。”“全国纪检部门,要使自己的工作密切联系、保护和促进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五、经济改革放权问题与党的纪律不存在“松绑”问题。
陈云同志积极指示纪检部门的工作要适应和促进党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改革的方针。同时强调对改革中难免发生的一些错误,必须按党纪处理。
当时有一种错误思想流传:既然经济管理权限要改变权力过分集中的弊端,在这些方面要“放权”、“松绑”,经济要搞活,那么在改革开放的形势下,党的纪律也要放宽,也应“松绑”,“多栽花,少栽刺”。陈云同志针对这种错误思想观点,马上指出:“纪检工作应当研究新情况,适应新情况。党性原则和党的纪律不存在‘松绑’的问题。没有好的党风,改革是搞不好的。共产党不论在地下党时期或执政时期,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党的纪律。”为此,陈云同志着重阐述,我们现在进行的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必须牢记邓小平同志向全党提出的极为重要的“四个坚持”的思想,任何稍稍偏离小平同志的这一思想领导,就要犯严重的政治错误。同时进一步指出:“社会主义事业不可能是单纯的物质文明建设……社会主义事业也不可能先进行物质文明建设,然后再来进行精神文明建设”。“忽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我们的整个事业就可能偏离马克思主义,偏离社会主义道路(2)。”“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关键是执政党要有好的党风。要加强共产党员的党性教育,提高共产党员的素质(3)”。为此他还对离休、退休的老干部、老党员说,共产党员在“关心党风党纪、发挥监督作用上,没有退居二线和离休、退休的问题。只要是党员,活着就永远处在第一线(4)”。
六、还应该提到的是:在陈云同志的领导之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与有关部门共同完成了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对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的审查。
党中央决定成立了有中纪委、中组部、高检院、高法院、公安部和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领导同志组成的“两案审理领导小组”。中纪委有几位领导同志在约一年的时间里,在公、检、法、总政、空军、海军和中央、国务院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全国各地党委的大力协助下,以很大的精力进行了对这两个反革命集团篡党夺权、祸国殃民罪行的大量调查研究。根据确凿的材料事实,“两案审理领导小组”提出了两案中应受法律审判和应受党纪处分的两个名单。现在已过去十多年了,无论是最高法院根据法律判刑的,或受党组织纪律处分的,都证明是完全正确的判决和处理。这也是当时中央和陈云同志对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具体的指导取得的。
陈云同志辞世了,我的心情上一时还不能接受,他那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光辉形象永远在我心间。(作者:王鹤寿)
(原载1995年7月21日《人民日报》)
注 释:
(1)《陈云论党的建设》第304页。
(2)(3)(4)《陈云文选》第3卷第354~355、348、352页。
来源:《缅怀陈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