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2月,丹麦警方在哥本哈根市查扣了一批可疑的中国文物和其他国家的古代艺术品,并及时向中方通报了有关情况。国家文物局获悉此事后,通过我驻丹麦大使馆向丹方提出归还这批中国文物的要求。中国政府坚决保护和积极追索非法流失本国文物的行动得到了丹麦警方的理解。在丹麦大龙公司的积极支持下,2008年2月丹麦地方法院宣判将这批中国文物归还中国政府。这批文物共计156件,包括了上至夏商下至元明等不同时代的文物。
国博研究院介绍自丹麦回归的中国文物
2006年,一批非法盗运出境的中国文物为丹麦警方查扣。经中国政府依法交涉,并蒙丹麦方面予以配合,2008年4月成功回归。这批文物共156件,除了一件上古玉钺外,主体部分是陶俑以及家畜、家禽、房舍、家具等明器模型,年代为西汉至明。虽然没有发现特别罕见的稀世瑰宝,但有不少件时代大致可相衔接的人物俑,它们为中国古代服装史勾出了一个约略的轮廓,有一定参考价值,理应引起关注。
其中年代最早的几件西汉彩绘女立俑,均梳椎髻、着深衣,是典型的西汉妇女形象。我国上古时代的服式是上衣下裳,战国时将上衣下裳连在一起,构成深衣。由于深衣不开衩口,为了便于举步,遂在下襟接出向外延伸的曲裾。着衣时,将曲裾由前向后缠绕,再在腰间用带子束结。这样,既不碍行走,又在敛足后曲裾可自然收拢。展出的(第476号)着深衣女俑,亭亭玉立,用粗线条勾出衣缘,虽仅寥寥数笔,却将这种服装的形制交代得很清楚。妇女的曲裾可以缠绕好几层,男式深衣通常只向后掩一层。及至东汉,男子着深衣者已罕见,在画像石与陶俑中看到的,多着宽大的直裾长衣,或即古文献所称襜褕。展出的东汉俑就有着襜褕的。其中一件红陶乐俑(第463号),所奏乐器在共鸣箱首端立一菌形弦枘,演奏者双手弹拨,应是▲筝之状。筝原来在竹胴上张弦,而此筝的器身较宽厚,已接近晋•傅玄《筝赋》所称“上圆象天,下平象地,中空准六合”之状,说明它已是东汉后期经过改进的筝。不过这时的▲筝俑并不多见。
进入南北朝时期,我国北方的统治者为鲜卑族、或已鲜卑化的少数族。起初,其武装力量是清一色的骑兵,后来虽然也编入步兵,但鲜卑铁骑仍然是当时的天之骄子。展出的一件鲜卑陶骑俑(第489号),造型与山西太原北齐娄叡墓所出者极肖似,均戴突骑帽,应是6世纪中晚期驰骋中原大地之鲜卑骑兵的写照。元嘉二十七年(450年)北魏与刘宋大战,宋军溃败。《宋书•索虏传》总结这一战役时说:“彼我胜负,一主可蔽,由于走不逐飞。”南朝少马,步卒只能徒行;在他们眼里,北朝骑兵可谓逸足电发、奔袭如飞了。但这时的北魏鞍具尚沿袭东汉旧制,多使用“两桥垂直鞍”;前后两座鞍桥高而直立,跨马时有所不便。自5世纪末,如在大同雁北师院北魏墓所出陶马上所见者,两桥垂直鞍已被改进为“后桥倾斜鞍”,后鞍桥不仅降低,而且发展出适宜人体骑乘的弧度。展出的这件骑俑之鞍具亦属此型,其马尻上且不再施以铜饰繁复之网状鞦带,整套鞍具显得简捷而实用。可是值得注意的是,这件骑俑上竟未系马镫,与上述娄叡墓出土陶俑的做法相同。本来我国于4世纪时已发明马镫,北朝晚期马镫的使用已非常普遍。娄叡墓中虽出不装镫的骑俑,但此墓壁画中的骑者却无不蹑镫。这里的陶俑之所以将马镫舍去、或含有特地模仿古人,表示骑术娴熟、不用镫仍可控马之意。至于日常服装,这时无论南北皆着袴褶。褶是半长的上衣,袴是较拖垂的“大口袴”。为行动便利起见,乃于膝部将袴管提起,并用带子缚紧,称为“缚袴”。这种服式起于三国初,它本来是和平巾帻配套穿戴的。但此次展出的第466号诸俑,却在着袴褶时戴鲜卑帽;正反映出这一时期汉装与鲜卑装互相融合的趋势。
隋唐时代南北一统,服装却分成两类:一类继承了汉魏时代的冠冕衣裳、巾帻袴褶等,用作帝王乃至官吏的礼服。另一类则继承了南北朝后期在汉装、鲜卑装、胡服互相融合的基础上创出的圆领袍加幞头的服式,用作平日的常服。于是,我国的服制就从汉魏时之单一系统,变成隋唐时之包括两个来源的复合系统;从单轨制变为双轨制。这两类服装并行不悖,互相补充,在社会生活中保持着各不相同的使用范围;有点像现代日本服装中的和服与西服。展品第491号之平巾帻、袴褶装执盾俑,是当时低阶武职人员的礼服。同组展品中之戴幞头、着圆领袍的拱手俑,其着装则可以作为此时期中通乎上下之常服的代表。而第493号展品中穿翻领袍的人物,由于头戴幞头,因而所代表的是隋唐境内之所谓胡服。它和当时中亚、西亚的胡服不同,在那里汉有戴幞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