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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9月10日表示,作为国务院授权的城市公用设施市场化改革的牵头单位,建设部正在制订相关文件,我国公用设施市场化改革的5年总体意见即将出台。要建立城市供水、公交、供气、供暖政府管制的法律法规,也要引进世界上已经得到证实的,适应中国国情的相关制度、办法和技术。(9月10日CCTV)
公共设施市场化改革势在必行。近年来,城市公共设施的投资并没有跟上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需求,已经形成了不小的历史欠帐缺口。在将来,国内不但要弥补这些欠帐,而且投资还要跟上进一步发展的需求。巨大的资金需求,需要我们改变过去政府作为单一投资主体的格局,使公共设施投资主体多元化也是大势所趋。这不但会解决政府发展公共事业的资金难题,同时市场化也会带来效率提高、服务质量上升等良好的预期。这也是政府推进公共设施市场化改革的动机。不过,我们也应该看到,良好的改革动机和良好的改革结果之间还有很大的距离,善因也会结恶果,比如,我们已经被判定失败的医改。
公共设施和医疗卫生都属于政府应该向社会提供的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从根本上来说,公共设施市场化改革和医改之间性质相同,都是政府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方式的转变。医改的失败已经让百姓听到“改革”就不禁胆战心惊,以为又要被人痛宰一刀。城市公共设施更是牵扯到所有城市居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关系重大,所以,公共设施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如何避免重蹈医改失败的覆辙至关重要。
当然,我们在此不是反对市场化改革,市场化也不是医改失败的原因。笔者认为,在公共设施市场化的改革过程和实际操作层面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避免走入误区。
首要的问题在于政府的缺位。引入市场化后,并不意味着政府就可以推卸了责任,政府的公共支出就可以减少。实际上,在过去的一段时间内,不少地方政府在公交、卫生等领域推行市场化之后,对这些行业的财政投入也就大为缩减,这些企业和单位开始过上了自负盈亏的日子,这都直接导致了公共服务水准的下降,甚至是趋利化的不良倾向。相反,为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和调节社会收入的平衡,未来中国的公共支出将不但不能缩减,而且要继续加大。所以,政府不可依靠社会资本来解决所有的问题,不可缺位。
其次,政府还不能错位。公共设施的市场化改革开启之后,政府不能再充当运动员、裁判员和规则制定者“三位一体”的角色。我们要看到,政府角色的混乱正是市场秩序混乱的根源。这几个角色中,政府应该承担裁判员的职责。因为,公共产品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所以,有关规则制定以及重大决策等事宜应该交由人大处理。
另外,应该确立公共设施产品价格监管的机制,避免一旦市场化就提价的误区。公共产品的定价既要尊重市场的规律,也有其特殊性。解决其定价纠纷的关键不在于价格的高低,而是有没有一个正当的机制,这个机制,不应该是政府一手遮天、一口价,也不能被利益集团的游说所左右,而应该有独立于政府之外的价格听证和监管机制,彻底摆脱目前价格听证会形同虚设的局面。
再者,还要建立和完善资本的准入和退出机制,避免一些利益集团借改革之名窃取不合理的垄断利润。在准入机制问题的建设上,关键是厘清竞争性和非竞争性公共领域的区别。要防止在竞争性公共产品领域实现特许经营等制度,这样无疑会人为地制造市场垄断。退出机制的建设也是不可或缺,有进入有退出才能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也才能从根本上遏制资本的趋利冲动极端化。
最后,还要说的是,公共设施的市场化改革必须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避免“暗箱”操作。改革就是一个打破旧的利益格局,同时产生新的利益机会的过程。因此,这个过程中,也必然会泥沙俱下。对于要致力于推进公共设施市场化改革的决策者们和想从中牟利的人们,笔者在此要提醒一下,民众已经被那些“伪改革”伤透了心,同时也在不断的被教训当中“补了脑”,聪明起来了。如何实现利益的再平衡,“三公”原则是关键。因为,不如此,民众的利益就没用保障。
总之,公共设施市场化改革只许成功不许失败,更不允许民众成为改革失败结果的承担者。不能像医改失败,让百姓看不起病那样,改来改去,最后让大家喝不起水、用不起电、烧不起气、乘不起车。
[作者:于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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