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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党校教授:建和谐社会有着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中国网 | 时间: 2006-10-04  | 文章来源: 中新网

    中共中央党校教授吴忠民近日在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表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涉及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思想道德建设、收入分配方式调整、利益协调机制完善、民主法制建设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有着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吴忠民指出,去年2月,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发表重要讲话,对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作出了具体部署,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切实做好的十个方面的工作。把这十个方面的工作做好了,我们就能够科学应对和有效解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一系列矛盾和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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