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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王权宝球、王冠和权杖
1809年9月
夜复一夜,波尔夫人和斯蒂芬·布莱克被那低回的钟声召到无望城堡,在那个阴影幢幢的大厅里跳舞。从时尚和优美的角度来衡量,这无疑是斯蒂芬见识过的最棒的舞会了;然而,舞者们的盛装华服和俊逸的外表却与大厦本身的破落萧条形成了一种十分怪异的反差。担任伴奏的永远是那几支一成不变的旋律,由一把小提琴吱吱咯咯地拉出,又有一只孤独的横笛从旁协助。燃的是油烟很重的牛油蜡烛——身为管家的斯蒂芬不禁注意到,舞厅是那么空阔,而提供照明的蜡烛却少得可怜——烛影摇曳,投下的阴影在四壁交织成奇异的网络,舞者们的身影就在这些网络中晃来晃去。
有些时候,波尔夫人和斯蒂芬会去参加城堡里的游行:精灵们排成长长的队列,举着各色旗帜在许多昏暗积尘的厅堂中穿行(那位蓟毛绅士特别喜欢这样的仪式)。有些旗帜非常古老,已经破旧发霉,上面带有繁密的绣花图案。另一些旗帜代表着城堡主人对敌作战的一次次胜利——实际上,它们统统是用敌人的皮肤风干而后制成的,又由他的女性亲属们亲手将敌人的嘴唇、眼睛、头发和衣服绣在那发了黄的皮肤上面。蓟毛绅士对这种活动乐此不疲,而他似乎毫不怀疑,斯蒂芬和波尔夫人也和他一样地喜欢这种仪式。
虽说他的脾气变幻莫测,但在两件事情上却始终如一:那就是对波尔夫人的崇拜和对斯蒂芬·布莱克的钟爱。为表示对斯蒂芬的感情,他不断地送给斯蒂芬各样礼物,还送给他各种千奇百怪的好运气。有些礼物,像从前一样,是因斯蒂芬的缘故而送给布兰迪太太的,另外一些则直接送到了斯蒂芬手上。因为,正如蓟毛绅士快活地告诉斯蒂芬的:“你那个邪恶的敌人(他指的是沃尔特爵士)绝不会知道此事!我已经巧妙地用魔法遮蔽了他的眼睛,他永远都不会为这些而感到奇怪的。嘿!就算你明天当上坎特伯雷大主教,他也意识不到!我能做得神不知鬼不觉,谁都不会觉得意外。”他忽然灵机一动:“斯蒂芬,你想不想明天当上坎特伯雷大主教?”
“不,谢谢您,先生。”
“你能确定吗?这一点儿都不费事,只要你有兴趣……”
“我向您保证,先生,我对那一点兴趣都没有。”
“你的品位总是那么令人钦佩。主教的冠冕戴起来特别不舒服,而且,它与你的风格也不协调。”
可怜的斯蒂芬成了各种奇迹的骚扰对象。每隔几天,就会出现一件于他有利的事情。有时候,他的实际所得并不多——或许只是几先令——但它们来临的方式却总是那么叫人匪夷所思。比如,有一次,一个农场监工跑来拜访他,坚持说他和斯蒂芬几年前在约克郡北部的里奇蒙德附近举办的斗鸡赛上见过面,当时斯蒂芬还和他打了个赌,说威尔士亲王早晚会给这个国家带来耻辱。现在,既然斯蒂芬的话已经应验了(那个监工说,威尔士亲王不是遗弃了他的王妃吗?),他便特地搭邮车跑到伦敦来,给斯蒂芬送来27个先令外加6便士——他说,这是他们当时定下的赌注。任凭斯蒂芬磨破了嘴皮,他就是不相信斯蒂芬从来没看过斗鸡,也没有去过约克郡北部的里奇蒙德;如果斯蒂芬不答应收下那笔钱,他便绝不罢休。
监工来访过后,没隔几天,人们发现一条大灰狗站在哈雷街9号府邸对面的马路上。那可怜的畜生被雨淋得透湿,还被溅了一身泥,一看就是经过长途跋涉来到这里的。更稀奇的是,它嘴里还叼着一卷文件。男仆罗伯特、杰弗里和厨子约翰·朗格里奇想尽办法要把它赶走,可是,无论他们怎么吼叫,冲它扔瓶子、扔石头,它就是忍辱负重地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直到最后,斯蒂芬冒着雨跑出来,从它嘴里取过文件,它才带着宁静的满足感跑开了,仿佛在庆幸自己终于圆满地完成了一项艰巨的任务。至于那份文件,原来是德比郡某个村庄的地图,图上标有许多令人惊异的内容,其中最出奇的,是一道通往一座山丘内部的秘密小门。
又有一次,斯蒂芬收到巴斯市长和全体高级市政官写来的一封信。信中说,两个月前,威莱斯利侯爵大人曾经莅临巴斯。在该城逗留期间,侯爵大人别的事务一概不理,只谈斯蒂芬·布莱克,大力称颂他超凡的诚实、才干和对主人的忠心耿耿。市长大人和全体高级市政官被侯爵大人的描述深深打动,当即下令打制了五百枚荣誉勋章,以褒奖斯蒂芬的平生美德。市长大人和全体高级市政官下令,将这批勋章分发给巴斯城内的显贵人家,全城一片欢腾。信中附上一枚勋章给斯蒂芬,并恳请他下次莅临巴斯时,务必通知巴斯市府,以便他们召开盛大的晚会为他接风洗尘。
所有这些林林总总的奇迹,都无法让可怜的斯蒂芬开心起来。它们反而把他目前这种生活的怪异之处显得更突出了。他明明知道,无论是那个农场监工、那条大狗,还是巴斯市长和高级市政官们,他们的所作所为都全然违背了各自的本性:监工们个个爱钱如命,若不是迫不得已,绝不肯把钱送给外人;狗儿们也不会一连几个星期坚持不懈地寻找一个毫不相干的人;而一般的市府官员又怎么会突然对一个闻所未闻的黑仆人大感兴趣呢?不过,斯蒂芬的朋友们却没有谁觉得他的生活有什么出奇的变化。斯蒂芬已经看够了金子银子,在哈雷街府邸顶层他自己的那个小房间里,塞满了他根本不想要的财宝。
他在精灵的魔咒之下已经生活了差不多两年。他经常恳求那个蓟毛绅士放了自己——或者,哪怕只放了波尔夫人也好——但蓟毛绅士对他的央告连听都不要听。因此,斯蒂芬便鼓起勇气,尝试着向别人述说自己和波尔夫人的遭遇。他很想知道,像这样的情形以前是否有过先例。他心里隐约地抱着一线希望,但愿能找到一个可以帮助他们重获自由的人。他的第一个倾诉对象是男仆罗伯特。他先是郑重其事地对罗伯特说,要向他坦白内心极为隐秘的烦恼——罗伯特也相应地显出十分严肃和感兴趣的样子。然而,当斯蒂芬一开口,他却吃惊地发现,自己所说的与内心的实际想法总是毫不相干。他以极为认真、极为精通的口吻大讲特讲豌豆和其它豆类的种植方法和用途——一个他以前一无所知的话题。更不可思议的是,他所讲授的内容,很多都是非同寻常的,无论哪个农民或园艺家听了,恐怕都会大吃一惊。他讲到了在有月亮的夜里与月黑之夜播种或收割的豆子有什么不同,在五朔节和仲夏夜播种或收割的豆子又有哪些特质,而当你用银铲或银刀播种或收割它们时,它们的特质又会发生怎样的变化。
他的第二个倾述对象,是约翰·朗格里奇。这一次,他发现自己向厨子详细地讲述了尤力乌斯·凯撒在不列颠的作为和经历,比任何一位学者的著作更为清晰、更为详尽——尽管他只是在二十多年前做学生时,学过这方面的知识。另外,他所讲的许多内容是任何书籍中都找不到的,这也和上次一样。
此后,他又做过两次徒劳的尝试。头一次是对布兰迪太太,结果却讲了一大套为犹大申辩的古怪议论,说什么犹大的叛徒行径完全是受了坏人挑唆,是按照“约翰·青铜头”和“约翰·黄铜脚”的指示去办的,他还以为这两位是上帝派来的天使呢。后来,他又想向布兰迪太太店里的伙计托比·史密斯吐露真情,结果,他只是罗列了一个长长的名单,过去二百年间被精灵拐走的所有爱尔兰人、苏格兰人、威尔士人和英格兰人的名字都在其上。在这些人当中,没有一个是斯蒂芬认识的。
斯蒂芬不得不承认,不管他怎样努力,他就是无法讲出自己受魔咒控制的事情。
他的那种奇怪的沉默和郁郁寡欢的样子,给一个人带来了极大的痛苦,不用说,这个人就是布兰迪太太。她看不出,他对整个世界的态度都发生了变化;她只看到,他对她的态度变了。9月初的一天,斯蒂芬来见她。之前,他们已经有好几个星期没有见面了,布兰迪太太苦闷难当,便给他们共同的朋友罗伯特·奥斯汀写了封信;罗伯特当即去找斯蒂芬,责备他对布兰迪太太极不关心。然而,等斯蒂芬来到圣詹姆斯街杂货行楼上的那个小套间时,布兰迪太太却恨不得他马上走了才好——这可无论如何怪不得她。斯蒂芬坐在那里,双手抱着头,不停地长吁短叹,对她什么话都没有。她给他端来上好的南非康士坦莎甜葡萄酒、橘子酱、还有特制的老式楔形蛋糕——可他全都拒绝了。他什么也不想吃。于是,她只好在壁炉的另一边坐下,继续做她的缝纫活儿——那是一顶睡帽,是她为他精心绣制的。
“也许,”她说,“你对伦敦这地方、对我都厌倦了,想回非洲去?”
“不,”斯蒂芬答道。
“我敢说非洲是个非常诱人的地方,”布兰迪太太说,似乎一心要把斯蒂芬立刻送回非洲,以此来惩罚自己似的,“我经常听人说起那里,到处长着橘子和菠萝,还有甘蔗和巧克力树。”可怜她在杂货店辛苦操持了14年,在她心目中美丽的地方都是和店里的存货有关的。她露出一个苦笑,说:“可惜,到了非洲我的生意就没有人理睬喽。当人们伸手就能从树上摘到新鲜水果时,还要商店做什么?哦,正是呢!我要是到了非洲,不用多久就得破产。”她用牙齿咬断一根丝线。“可是,就算要我明天就动身去那里,我也没什么不情愿的,”她带着一股邪劲儿,狠狠地把丝线穿进无辜的针眼儿里去,“只要有人开口请我去。”
“你愿意为了我到非洲去?”斯蒂芬惊愕地问道。
她抬起双眼。“为了你,到哪儿我都愿意,”她说,“我以为你心里明白呢。”
两人郁郁不乐地望着对方。
斯蒂芬说,他必须走了,哈雷街那边还有事等着他办呢。
斯蒂芬出来走到街上,天阴了下来,开始下雨了。行人纷纷撑起了雨伞。斯蒂芬正沿着圣詹姆斯街往前走,迎面看见一幅奇怪的景象:在穿梭往来的行人头顶,有一艘黑色的船,穿过灰色的雨幕向他开过来。这是一艘战列舰,大约两英尺高,帆篷残破肮脏,船体油漆剥落。它上下起伏着,模仿着船只在海上行驶的样子。斯蒂芬看见它,不由得打了个寒噤。一个乞丐出现在人丛中,那是个黑人,生着和斯蒂芬一样的油黑发亮的皮肤。那艘船就系在他的帽子顶上。他一边走,一边做着低头抬头的动作,好让他的战船航行起来。他就这样慢慢地、小心地一路起伏着向前走,生怕把头上巨大的帽子弄翻了。在旁人眼中,他好像在跳着一种极其缓慢的舞蹈。这个乞丐名叫约翰逊。他是个跛脚的穷水手,退役后没有领到抚恤金,因此生活无着,只得沿街唱歌乞讨。在这一行里,他混得很出色,他的那顶古怪帽子在整个伦敦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约翰逊向斯蒂芬伸出手来,但斯蒂芬把目光转向别处。他总是尽量设法避免与地位卑下的黑人说话或者接触。他担心,如果人们看见他与这种人交谈,说不定会以为他和他们有什么牵连。
忽然听见有人喊他的名字,斯蒂芬惊悸地跳了起来,好像被开水烫着了似的。然而,叫他的人只不过是托比·史密斯,布兰迪太太店里的伙计。
“啊,布莱克先生!”托比急匆匆地跑过来,说,“您在这儿呀!您平时走得那么快,我还以为您这会儿已经走到哈雷街了呢。布兰迪太太向您致意,先生,她说,您把这个落在您的椅子旁边了。”
托比拿出一顶银制王冠,打造成细细的头箍形状,大小刚刚适合斯蒂芬的脑袋。那上面没有别的装饰,只在表面刻着几个古怪的象形符号和字母。
“但这东西不是我的!”斯蒂芬说。
“哦……”托比先是不解地说。随后,他好像明白过来,认定斯蒂芬是在和他开玩笑:“得了,布莱克先生,好像以前我没有见你上百次地戴着它似的!”说完,他哈哈一笑,鞠了个躬,就跑回店里去了,剩下斯蒂芬手拿王冠怔怔地站在那里。
他穿过皮卡迪利大道,走上邦德街。没走几步,就听见有人大叫大嚷,又见一个小小的身影顺着街道跑过来。从身材上看,他好像不过五六岁的样子,然而那张惨白尖削的面孔却无疑属于一个比那大得多的孩子。远远地有两三个人在后面穷追不舍,边跑边喊:“抓贼呀!”“截住他!”
斯蒂芬一个箭步挡住了小偷的去路。那小东西虽然躲不开敏捷的斯蒂芬,但斯蒂芬也没那么容易抓住他(他滑得像条鱼)。小偷手里拿着一个长长的红布包,只见他三闪两晃,不知怎么把那包裹塞进斯蒂芬手里,又猛然一蹿,就冲进海明斯金店门前的一群人当中。这些人刚从金店里出来,并不晓得街头的这番追逐;因此,当那小东西钻进人缝的时候,他们并没有闪开。那小偷一下子就不知去向了。
斯蒂芬站在当地,手里捧着那个包裹。柔软的天鹅绒布料散落开来,露出一枝长长的银杖。
转眼间,后面的人赶了上来,打头的是一个皮肤黝黑的英俊绅士,穿着一身略嫌黯淡、但优雅合体的黑衣。“您刚才已经把他截住了,”他对斯蒂芬说。
“只是,我没能把他抓住,先生,”斯蒂芬说,“真是太遗憾了。不过,您看,我把您的东西夺回来了。”说着,他就想把那根银杖和红色天鹅绒布料奉还那位先生,但对方却没有伸手来接。
“都怪我的母亲!”那位绅士气乎乎地说。“噢!她怎么这样不小心呢?我告诉她足有一千遍了,不能老是开着客厅的窗户。迟早有一天,会从那里爬进小偷的。我是不是说过一百遍了,爱德华?我是不是这么说过,约翰?”他后面这两句话是对他的仆人们说的,他们俩刚刚跑到主人身边,都累得上气不接下气,根本说不出话来。不过,两人还是一脸严肃地向斯蒂芬用力点头,证明主人的话没错。
“大家都知道,我家里收藏着不少珍宝,”那个绅士继续说,“可是她却不顾我的一再恳求,老是开窗户!现在嘛,当然,她正坐在家里为丢失的宝贝痛哭流涕呢。这件东西在我们家族里已经传了好几百年了。我母亲一向有很强的家族荣誉感,也为我们的藏品而骄傲。就拿这根权杖来说吧,它证明我们家族拥有古代威塞克斯皇室的血脉,因为,它原来的主人不是埃德加就是阿尔弗雷迪,或者类似的什么人物。”
“那么请您务必把它收回,先生,”斯蒂芬催促道,“我相信,当您母亲看见它完璧归赵,心里一定会颇感安慰的。”
那人伸手来接银杖,却又忽然缩回去。“不!”他叫道,“我不要了!我发誓我不要了。我若是拿着它回去,把它交给母亲,她就无法吸取教训,永远改不掉那粗心大意的坏毛病!她还是总不记得把窗户关好!谁知道下回丢的又会是什么宝贝呢?哼,说不定我明天回家时,会看见整幢房子被洗劫一空呢!不,先生,这权杖您就留着吧!这是您帮我抓贼应得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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