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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淫秽书籍 福州海关撤销台湾版《冒犯书》处罚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8-06-20  发表评论>>

近日作家陈希我收到了福州海关关于撤销《行政处罚告知单》的通知,这意味着海关收回了先前认定台湾版《冒犯书》是淫秽书籍的决定,陈希我表示,对这样的处理结果,基本满意,他们知错能改,这体现了法律的力量,在提倡“以法治国”的形势下,任何人任何机构都不可能逾越法律行事,希望样书早日归还。

事出有因,福建作家陈希我的小说作品集《冒犯书》在2007年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后,繁体版由台湾宝瓶出版社推出。在陈希我接收台湾邮寄给他的12本样书时,却意外被福州海关以淫秽书籍为由扣留了,今年2月21日收到了《行政处罚告知单》。陈希我强调:“我写的是文学艺术作品,是严肃地对生活的困境提出质疑,不能以黄色淫秽论处。”这件事当时引起社会广泛讨论。甚至有法律界人士建议文学分级。陈希我认为这件事和媒体的报道有很大关系,福州海关明确表态,因为媒体很关注,因此他们慎重考虑了处理结果。(曹雪萍)

文章来源: 新京报 责任编辑: 雨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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