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传略
《史记•孟子列传》云:
孟轲,邹人也,受业子思之门人。道既通,游事齐宣王,宣王不能用;适梁,梁惠王不果所言,则见以为迂远而阔于事情。当是之时,秦用商君,富国强兵,楚魏用吴起,战胜弱敌,齐威王、宣王用孙子田忌之徒,而诸侯东面朝齐。天下方务于合从连衡,以攻伐为贤,而孟轲乃述唐、虞三代之德;是以所如者不合,退而与万章之徒序《诗》、《书》述仲尼之意,作《孟子》七篇。
《史记》谓孟子受业子思之门人,而赵岐《孟子题辞》则谓其师孔子之孙子思。清末吴汝沦谓汉人皆称孟子受业子思,皆本《史记》,故《史记》本文当如王邵说,门下衍人字。则《史记》亦与赵岐合,要之,孟子之学本于子思,书中屡称之。子思作《中庸》,言天命之谓性,而孟子道性善,实深受其影响无疑也。
孟子生卒年月无可考,后儒纷纷争辩,均难确信。吴汝沦据《史记•本传》称其先游齐,后适梁;《六国表》魏惠王三十五年,大书“孟子来”,梁惠王以魏文侯二十五年生,生三十而即位,即位三十五年,年六十五矣。孟子初至梁,梁惠王谓之曰叟,其年当长于惠王,则游梁时年且七十,则孟子之生当在周威烈王十六年,约在公历前四一○年也。
二、书本
《汉书•艺文志》云:
《孟子》十一篇。
《史记•孟子列传》云:
孟轲……退而与万章之徒,序《诗》、《书》,述仲尼之意,作《孟子》七篇。
赵岐《孟子题辞》云:
退而论集所与高第弟子公孙丑、万章之徒,难疑答问,又自撰其法度之言,著书七篇,二百六十一章,三万四千六百八十五文。……又有外书四篇,《性善辩》、《文说》、《孝经》、《为政》,其文不能宏深,似非孟子本真也。
然则《艺文志》十一篇,乃连外书四篇而言。今外书已亡,止存七篇。其七篇之目如下:
《梁惠王》
《公孙丑》
《滕文公》
《离娄》
《万章》
《告子》
《尽心》
今欲研究《孟子》,下列各书可供参考:
赵岐《孟子章句》
朱熹《孟子集注》
戴震《孟子字义疏证》
焦循《孟子正义》
高步瀛《孟子文法读本》
唐蔚芝先生《孟子大义》
三、学说
性善论:孔子曰:“性相近也,习相远也。”孔子盖以谓人性本相近,维习于善则为善人,习于恶为恶人。当其未习,盖如阴阳二电,未经摩擦,浑然如一,不分阴阳,不别善恶,则性固无善无恶也。至孟子乃标性善之旨,其书七篇,言政言教,莫非本于性善之说。而《告子》一篇,论之尤精详。
公都子曰:“告子曰:‘性无善无不善也。’或曰:‘性可以为善,可以为不善。是故文、武兴,则民好善;幽、厉兴,则民好暴。’或曰:‘有性善,有性不善,是故以尧为君而有象,以瞽瞍为父而有舜,以纣为兄之子且以为君,而有微子启、王子比干。’今曰性善,则彼皆非与?”孟子曰:“乃若其情,则可以为善矣,乃所谓善也。若夫为不善,非才之罪也,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故曰:求则得之,舍则失之。或相倍蓰,而无算者,不能尽其才者也。”(《告子篇》)
孟子之意,盖以为仁义礼智,皆人性本有,换言之:仁义礼智即人之性。仁义礼智为善,故曰性善。而人所以有善有恶者,则视乎此性之得失,非此性之有善恶也。孟子既主性善,故由是推之,而立其教育论、政治论。
教育论:孟子既主性善,故其教育。
第一步主存性,
第二步主扩性。
所谓存性者,以人本有此善性,换言之,即本有此仁义礼智之性,惟当存而勿失耳。
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离娄篇》)
此盖谓人之所以与禽兽异者,惟此善性。惟小人则本有而去之,君子则本有而存之耳。
善性既须保存,则当禁外来之侵伐。
牛山之木尝美矣,以其郊于大国也,斧斤伐之,可以为美乎?……虽存乎人者,岂无仁义之心哉?其所以放其良心者,亦犹斧斤之于木也,旦旦而伐之,可以为美乎?(《告子篇》)
然则人之为恶者,伐去其善性而已,非其性之本恶也。善性既能存,故又当扩而充之。
凡有四端于我者,皆知扩而充之矣,若火之始然,泉之始达。苟能充之,足以保四海;苟不充之,不足以事父母。(《公孙丑篇》)
此扩性之说也。或言扩,或言充,其在他文,或言推,或言达,均一义也。虽然,所谓扩之云者,亦须顺其自然,不过严防外物之侵伐,而使其得遂自然生长,如树木者焉。
故苟得其养,无物不长;苟失其养,无物不消。
此“养”字最含有自然之义。如鱼之于水,人之于空气,失之则死,而得之亦极自然。反之若加以强力,则反足以害之。
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长也。无若宋人然。宋人有悯其苗之不长而揠之者,芒芒然归,谓其人曰:“今日病矣,予助苗长矣。”其子趋而往视之,苗则槁矣。天下之不助苗长者寡矣。以为无益而舍之者,不耘苗者也;助之长者,揠苗者也。非徒无益,而又害之。(《公孙丑篇》)
此文“正心”二字,当是“忘”之误,分为“亡心”,“亡”又误为“正”,后人遂读为“必有事焉而勿正”句。“心勿忘”句。其文义遂难通矣。古文忘与妄通,详见拙著《墨子间诂补正》。必有事焉而勿妄,勿妄勿助长也。如此,则文甚明白。孟子盖以助长为妄;不耘苗为无事。无事则外物足以伐性,犹不耘则莠可以伤苗。妄则伤其本性,犹助苗适以害苗也。故其教育最重学者之自得。
君子深造之以道,欲其自得之也。自得之,则居之安;居之安,则资之深;资之深,则取之左右逢其源。故君子欲其自得之也。(《离娄篇》)
故孟子之教育学说,可谓主张自然主义,发展个性主义者,皆基本于性善之说者也。夫惟其善乃可以任自然,乃可以任发展也。
政治论。孟子之教育论,既本于性善之说,而贵扩充,其对于政治立论亦同。
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矣。(《公孙丑篇》)
故推恩足以保四海,不推恩无以保妻子。古之人所以大过人者无他焉,善推其所为而已矣。(《梁惠王篇》)
以不忍人之心扩而充之为不忍人之政,所谓推恩也。其推之之道奈何?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诸掌。(《梁惠王篇》)
盖谓吾爱吾亲,要当推其爱于他人之亲,使他人亦得各爱其亲;吾爱吾子,当推其爱于他人之子,使他人亦得各爱其子。然则推之法当如何乎?
是故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然后驱而之善,故民之从之也轻。今也制民之产,仰不足以事父母,俯不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苦,凶年不免于死亡,此惟救死而恐不赡,奚暇治礼义哉?王欲行之,则盍反其本矣。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八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梁惠王篇》)
此段实可谓孟子政治学说之总论,所谓王道仁政者也。其大旨实在乎先富而后教。一言以蔽之,皆扩充爱己之爱,以及人者也。皆不失孔子忠恕之义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