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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作协实行“作家签约制” 首批11位作家产生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8-11-12  发表评论>>

 

山东省作家协会首批签约制作家日前已正式确定,共11位,他们是:王方晨、王秀梅、瓦当(刘玉诚)、刘玉栋、李辉、周蓬桦、张锐强、宋潇凌、凌可新、李登建、王黎明,其中从事小说类创作的9位,从事散文类创作的1位,从事诗歌类创作的1位。

作家签约制是山东省作协组织实施的旨在改革作家队伍体制,促进文学人才成长和文学创作繁荣的文学人才工程,从今年5月起,就开始进行规划和筹备,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山东省作协签约制作家聘任工作条例》。根据规定,各市各大企业文联(作协)和山东省直有关单位经过精心挑选,向山东省作协推荐了符合申报条件的优秀中青年作家作为签约作家的预备人选。最后评选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评选出11位签约制作家。他们均为创作十分活跃,文学业绩突出,且年富力强,颇具潜力,在全省乃至全国文坛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文学中坚力量。

山东省作协相关负责人表示,原来山东省作协有专业作家,从现在开始专业作家将不复存在。有关人士指出,这一文学人才工程的实施是山东省作家队伍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和重要突破,对今后山东文学创作的繁荣和文学事业的发展,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据了解,广东首先实行作家签约制,其后在广西、上海、河北、陕西等地相继推行,均取得了良好效果。(记者赵秋丽 特约记者李志臣)

文章来源: 光明日报 责任编辑: 雨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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