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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世一个月来,关于《小团圆》的争议聚焦于“道德”与“文学”两大话题
《小团圆》究竟是部怎样的书?
自张爱玲1995年谢世以来,遗著旧作陆续出书,但没有一次像《小团圆》一样引发如此强烈的关注。一个多月来,关于这部书的争议逐渐聚焦在两个方面:道德争议与文学价值。作为一个人她想销毁,作为一个作家她想出版,《小团圆》是否缘于一份被背叛了的遗嘱?重复自己,抑或巅峰之作,文本意义上的《小团圆》同样呈现截然不同的评价。
违规出版?尊重作者还是尊重读者
和卡夫卡要求销毁自己所有手稿一样,这部让张爱玲写到浑身火烧、难以自拔的《小团圆》,她本人也并不满意,几十年间反复修改多次,并曾在私人信件中表示要把《小团圆》手稿销毁。
因为这封遗信,《小团圆》的出版被众多“张迷”认为背叛了张爱玲遗嘱,是宋以朗“别有所图”,甚至有资深“张迷”发起了一场拒买、拒读、拒评的活动。台湾大学外文系教授、作家张小虹在《小团圆》正式出版四天后,在《联合报》撰文严厉指出,《小团圆》封存33年后出版,是违背了张爱玲原意的“合法盗版”,自己作为张爱玲的忠实读者,“只能以‘拒买、拒读、拒评’《小团圆》,聊表对张爱玲写作生涯最基本的敬意”。
宋以朗对此很无奈:“张爱玲的信里也没有斩钉截铁地说要销毁《小团圆》,只说‘这些我未细想,改天再算’。”1993年,张爱玲与出版社编辑的通信,其中再次提到《小团圆》:“《小团圆》一定要尽早写完,不会再对读者食言。”“当年若非宋淇把关,指出胡兰成与台湾政治的问题,《小团圆》早已在1976年发表了。既然这些问题在今天已不再存在,我便决定直接发表当时的原稿,不作任何删改。”宋以朗在最终出版的前言中解释道。
尊重作者,还是尊重读者?陈子善认为,应当尊重历史。“作家的创作一旦完成,就已成为历史的产物。除非张爱玲在世时自行销毁《小团圆》,否则就不能阻止这本书呈现在世人眼前。”他主张,作家留下的所有文字,凡是已经公布的,全部要重新整理并出版。从“张学”研究角度而言,这是了解其创作历程如何流变的重要参照,“《小团圆》的面世并不属于违规出版,而是对历史负责。”
评价两极?写得极糟还是好得惊人
《小团圆》的简体中文版将由北京十月出版社在4月正式推出,内地读到这本书的读者还不多,港台却已经为这本书掀起了好几场讨论。有趣的是,对于《小团圆》,目前的评价非常两极,一是写得极糟,另一则是好看得惊人。
最早,台湾《联合报》副刊上发表了三位作家学者的评论,来讨论该书的文学价值,出现了截然不同的评价。在刘绍铭看来,如果《小团圆》不是打着张爱玲的招牌,以小说看,这本屡见败笔的书,实难终卷。他指出,“现在这两个文本(指《沉香屑——第二炉香》和《烬余录》)衍生出来的人物,在《小团圆》中借尸还魂,可惜比起原型来,显得目光迟滞,音色鲁钝,跟读者打过照面后,留下的印象如水过鸭背,了无痕迹。”小说家黄碧云更撰文表示,“写得那么精致华美。我说‘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她说,“你花了半本书写的事情,我们在《对照记》、《流言》里面读过了……我作为读者,希望知道再写的时候,和初写的你,如何经历时光与世代。但30年前的月亮,果然一样……我以为我读着一本已经读过的书。”
但止庵却高调称赞,说《小团圆》是张爱玲集大成之作。他认为,读者或者评论家看惯了张爱玲20多岁阶段的小说,对《小团圆》的风格变化不能接受,或者期望过高,应当看到,这部写于70年代的小说掺杂了许多现代主义的写法,三条时间线不断交叉,这在张爱玲以往的文学创作中是绝无仅有的。陈子善也认为,在写法上,《小团圆》和《红楼梦》有着跨越时空的对接,“肯定《红楼梦》的人,就不会否定张爱玲。”(本报记者 刘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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