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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手抄本文学的记忆
吴俊(评论家)
我在一篇文章里提到,在我的少年时代,是大批判文章教我开始写作,是手抄本引我进入了最初的文学世界。当然,那是在“文革”时期,也就是我的小学和初中时代。大批判文章好像和文学没有直接关联,而手抄本即便从现在的眼光来看,其中也实在是不乏有文学价值的。或称“地下文学”、近于“潜在写作”,有文学史的研究价值。当时则是反动文学。
“文革”期间能够被允许公开流行的文艺作品非常少,文学创作也是被重重规定了的。当家做主许久的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显然还在忍饥挨饿,不能得到充分的供应。天长日久,这种政治高压和精神饥饿必然地催生出了民间社会秘密或半公开传播的“文化另类”,以作为主流文化的对立面、其实也是一种文化补充。手抄本文学的流行就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现象。
手抄本流行的范围之广,比照今天的畅销出版物,也称得上是真正意义上的流行作品。因为连我就读的一所不起眼的初中,同学间也大量流行并且传抄着不同内容和版本的手抄本。每部作品的原创作者当时并不知道——知道的话,也就要坐牢了——现在也只有少数作者能够确认,比如,《第二次握手》的作者是张扬。顾名思义,手抄本是以手工传抄的方式流行的,所以在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时间,同名同部作品的文字或内容,总会有些歧异,不可能同一;当然也就无法追究其作者。
说到作者,我当时虽然年少,却也手抄过几部作品,如非常著名的《梅花党奇案》、《一只绣花鞋》、《少女的心》等等,说起来,我也称得上是作者之一,只是化身在了历史上创造文化财产的无数劳动人民之中。手抄本的故事内容,从上述列举的几部就可看出,主要就是政治、探案、恐怖和情色几大类。很明显,它们正是流行文化产品必须的基本要素。
手抄本文学的特殊性和重要性体现在哪里?我想有一点是独一无二的。在中国历史上,除秦始皇焚书、清康雍乾文字狱外,因文字著作获罪最严酷的时代,就是“文革”了。但奇妙的是,与前两个时代的明显不同在于,“文革”期间虽然不乏文字罪,但手抄本却是“半公开”传播、流行的。原因不会是政治权力变得仁慈了,而是民间社会的力量日益强大了。手抄本文学现象可以成为文学史研究的对象,同时也是中国当代政治研究应该考察的对象。
我从手抄本里学到的最重要的东西,就是对于文学的最初觉悟。手抄本让我接触到了当时主流文学、主流读物以外的文学世界。政治的秘密、曲折的破案、恐怖的故事、撩人的男女之情,还有新鲜的描写手法等等。所有这些都进入了我的精神成长历史,也使我有了今天的文学生活。
在我的班级里,也有同学因为手抄本而出事。一天上课,一位女同学举手报告老师:有人给我写下流的“情书”。校长、教务长都来了,厉声责问是谁写的,必须老实交代。但没人应声承认。怎么办?记忆里没有叫来警察,而是由教务长想出了一个办法:核对笔迹。结果,不到两节课的时间,“罪犯”就现形了,原来是我班的一个男同学。问他为什么写情书?答“我中了黄色手抄本《少女的心》的毒”。
诸位,明白了吗?手抄本文学的“伟大”,就在于使人发现生活中的美。其实我也发现了,我也暗恋着一位女同学,但我胆小,终于没敢写情书。情感焦灼之后,精神开始升华,于是就有了另一部也算著名的手抄本《一个少年没有寄出的情书》。它的作者就是我。
2 英雄与泼皮
李亚伟(诗人)
1984年1月,在四川某所学院的院墙外,我碰上了老伙计万夏。在去酒馆的路上,他给我背诵了不下于五首他和胡冬写的诸如《我想乘一艘慢船到巴黎去》、《红瓦》等诗,并回忆了一年来我们所写的一些“混蛋”诗歌,由此推断出一种“新东西”已然发生——那是一种形式上几乎全用口语,内容大都带有故事性,色彩上极富挑衅、反讽的全新的作品。进入酒馆后,先是一阵久别之后要找回几月前热乎劲的频繁碰杯,接着就是万夏的娓娓相劝——成立“莽汉”诗派。
这就是“莽汉”诗派的来由。“莽汉”们当年的那些诗,反叛、好斗而又颓废、哀伤,集英雄和泼皮于一体,集好汉和暴徒于一身。如此般穷形尽相让我的“死党”二毛不知所措,这个学数学的鼓眼睛小白脸承认高考时报错了专业,被高等函数把思想套住了,怀疑“莽汉诗歌”是不是诗呢?他一时接受不了“莽汉”,坚持自己写押韵体。直到三个月后才搬来一架油印机与我一起写作,同时向其他朋友热炒热卖一些悲恸欲绝的爱情诗。
“莽汉”这一概念从一开始就不仅仅是诗歌,它更大的范围应该是行为和生活方式。
1984年上半年,在我一边炮制“莽汉诗”一边与二毛聚众吃喝的同时,又有几个成熟诗人加入了“莽汉”的写作,胡玉也寄来了“我怀抱一家铁匠铺朝你冲来”等情诗。夏天,我们便从不同地方巡逻到四川雅安马松处去聚众喝酒,“莽汉诗歌”群体如酒香般蔓延,形成了猛烈的创作势头,一莽汉诗人站在一家餐馆的酒桌上豪迈地朗诵了一首诗,里面有一句子:“把路套在脚上走成拖鞋”。
那一年的冬天,我和二毛出现在长江边的涪陵城,与诗人何小竹、巴铁、冉冉等人碰头。在喝酒喝茶的过程中,我向这些朋友朗读我的《中文系》、《硬汉们》及《武松之死》等诗,这是早期“莽汉诗歌”受到观众影响的一个真实场景,它们的第一发表方式就是酒桌和朗诵,然后才是纸刊和印刷,这是“莽汉诗歌”的重要特征。
1985年到1986年是“莽汉”诗歌活动和传播的高峰期,诗人们常常乘车赶船、长途跋涉互相串门,如同赶集或走亲戚一般,走遍了大江南北,结识了无数朋友,在朗诵和吃喝中,以我为代表的“莽汉诗歌”得到了大肆的传播和赞扬,同时也丰富和完善了这一独特的诗韵。它们通过朗诵、复写、油印到达诗歌爱好者中间,成了80年代中期民间流传最广的现代诗歌之一,被称为那个时期最流行的“地下诗”。
当初的“莽汉诗人”们几乎是清一色的20岁毛头小伙,他们年轻、粗糙,胃口棒,同时读书少,在生活面前好奇而又鲁莽,没有教条规章,凭着才气和“莽劲儿”,对生活充满激情和想象力,对诗歌有归属感。如今,这些诗人分散各地,娶妻养家,偶尔见面,颇有些“生活中的过来人”和修身、立家的衣冠味儿,一边感叹虎气和青春的渐逝,一面翘首思考着成熟和原则,神态犹豫而又狡黠。
回顾早期的“莽汉”诗,胸怀暖玉般皆有心得,并大有“自古英雄出少年”的喟叹。
3 《家族》产生的诱惑
徐则臣(小说家)
1997年夏天,我的大一暑假,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我一个人回到学校,校园里空荡荡没几个人。学校为了安全和便于管理,把假期留下来的学生集中到一栋宿舍楼里,我和几个其他班级和系科的男生成了邻居。待在学校没什么事,就从图书馆里借了一堆文学书来看。那个时候很迷茫,不知道将来要干什么。之前我倒是知道的,很多年里我都想当个大律师,在法庭上纵横捭阖,把死人说活,让稻草变成金条。但高考很失败,报考的所有法律专业都没念成,进了中文系。我对自己很不满,对念的大学也不满,整个大一我读书和学习都像赌气,因此成绩很好,书也读了不少。但这样的读书跟文学无关,而是与中文系有关,既在中文系,不读文学书又能干什么。我几乎是为读而读。
那个夏天的黄昏,我读完了张炜的长篇小说《家族》,穿着大短裤从宿舍里跑出来,很想找个人谈谈。我想告诉他,我知道自己要干什么了——我要当个作家。当时校园里安静得只有树上的蝉在叫,宿舍楼周围的荒草里飞出来很多小虫子。夕阳半落,西天上布满透明的彩霞,水泥地上升起看不见的热气,这个世界热烈但安宁。如果当时有人看见我,一定会发现我的脸和眼睛都是红的,跟晚霞没关系,我激动。非常激动,找不到人说话,我在宿舍楼前破败的水泥地上转来转去,想大喊几声。当一个作家竟如此之好,他可以把你想说的都说出来,用一种更准确更美好的方式。刚开始读《家族》,我就发现我的很多想法和书里的很像,读到后来,越发觉得这本书简直是在替我说话。一个作家竟然可以重现一个陌生人,我感到前所未有的神奇,这个行当突然对我充满了不可抗拒的诱惑。为什么不当个作家?此前的文学阅读和启蒙,以及作为文学爱好者经历的诗和小说的写作训练,在合上《家族》的那一瞬间共同促成了我的决定:当一个作家。
就这么简单,1997年夏天我有了明确的未来,此后的十二年里不曾中断和放弃。现在回头想那个黄昏,也许不乏矫情,但你若能理解一个心高气傲的年轻人像困兽一样失去方向地绕了一年的圈子,并且一直摆脱不掉梦想破灭的失重感,你就能理解他在获得一种深深地契合他的方向时的激动和真诚。《家族》不是张炜最好的小说,那之后我也再没有重读,但它对我很重要。
一个说话的人都没找到,宿舍楼里空空荡荡。在这栋楼里,我的隔壁,住着一个同年级的中文系同学,姓潘,我一班,他二班。我们偶尔会串门聊天,隔壁之前我们从没说过一句话。我很想跟他说一说,只有他可以分享一下我的幸福。可他不在,那会儿应该是他做家教的时间。但他永远嵌在了那个黄昏,一想到我的文学之初,他就会梳着很不讲究的分头胖墩墩地出现在我的回忆里。
我想说的是后来,几个月后他死了,被三个二流子活活打死在离校门口五十米远的当街上。
出事的时候我刚从家里返校,一路车马劳顿有点累,正躺在宿舍里想歇一会儿。同学急匆匆告诉我潘出事了,那时候他躺在地上蜷成一只虾米,一动不动。我记得那晚宿舍的灯光昏暗,我床在上铺,睁开眼的时候一点不觉得光线刺眼。
围观者说,前后就几分钟。就那么几分钟,一条命没了,一个同学、邻居和兄弟没了,几个月前的一个黄昏我迫不及待要找他说说话,告诉他我决定当作家。
这些年我常常想到潘,想到人之恶、生离死别、无常和幻灭。他与它们和我和文学和我的文学息息相关。好几个小说里我都写到了潘之死,我想像自己以不同的身份返回到那个现场,我想看清楚潘这一生最后的细节。这个总是做家教的兄弟,黄昏时我没找到,傍晚之后再也找不到的邻居。 (本文来源:文新传媒-文学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