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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密的评选
除了奖金外,诺贝尔奖的评选方式也是其长盛不衰的原因。其中的秘诀也十分简单:那就是一切都是秘密。诺贝尔医学奖委员会50名委员的名单?保密!帮助该委员会进行前期调查的15人委员会的名单?保密!米凯尔·索尔曼说:“保密是诺贝尔奖的基石之一。这一点被写进了遗嘱。”此举为了避免来自各方的压力,这种压力历来都存在,如今也不会消失。对于类似“究竟有多少人获得了提名”之类的问题,人们也不会得到答案。评选委员会一位名叫汉斯·约恩瓦尔的秘书反问道:“知道答案真的有那么重要吗?”目前人们所知道的是,评选委员会每年向数千人发出邀请,让他们提供候选人名单。这些提名人或是前诺贝尔奖得主,或是收到“特别邀请”的人,或是隶属于知名的大学或研究机构。这些人的名单自然也是保密的。但诺贝尔和平奖是个例外:阿尔弗雷德在遗嘱中指定和平奖由挪威来颁发。这一习惯沿袭至今。而挪威有关方面每年都会把诺贝尔和平奖的提名名单公之于众,对此汉斯·约恩瓦尔感到十分不解。
诺贝尔基金会以前一直隶属于斯德哥尔摩大学。2002年,随着瑞典大学透明化进程的加深,斯德哥尔摩大学开始实行档案向公众开放等规定。此举引起诺贝尔基金会的极大不安。为了不违反上述原则,基金会不得不改变章程,成为一个独立的机构。这是一个简单且有效的司法把戏。它向现代社会作出的唯一让步是:在诺贝尔奖公布50年后,其档案可向公众开放。也就是说,1953年以前的有关信息现在可以从因特网上查阅到。即便如此,诺贝尔基金会网站每年的访问量仍达1500万人次。网站负责人阿尔夫·林德贝里说:“也许有一天,这一期限会降至30年。”
繁琐的调查
皮埃尔—吉勒·德热纳说:“瑞典人在搞大型活动方面很有一套。但他们保守秘密的能力也十分令人敬佩。我在获得诺贝尔奖之前碰巧正在斯德哥尔摩。我在那里跟一些科学家有过长时间的接触,事后才知道其中有些人就是委员会成员。但他们没有向我透露过半点信息。”然而,透风的事儿还是发生过:今年的诺贝尔和平奖得主、伊朗女律师希林·伊巴迪在获奖的前几天就从一个朋友那里听说,她是被看好的候选对象之一。同样,1980年医学奖得主让·多塞在获奖前一周便从“来自斯堪的纳维亚的消息”中得知自己可能获奖。他说:“到最后时刻,我推掉了在加拿大的一系列讲座。投票那天,电话响了。由于按正常的日程安排我是不应该在家的,所以我没敢接电话。但铃声响个不停,响了11声时,我太太才去接听。”这种泄密的情况并不多见,而且关键是它并没有影响到前期的调查工作。确定候选人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需要相当丰富的经验。评选委员会要用8个月的时间来研究候选人的材料,检查其工作成果的有效性,确认这些工作成果的确出自候选人之手。他们甚至还会就候选人的人品,在其周围人群或最密切的合作伙伴中展开秘密调查。这些调查工作所需的预算费用每年高达350万欧元,是基金会第二大开支项目,仅次于发给获奖者的奖金。之后,还要开展“一系列的选拔程序”。到最后讨论时将只留下“几个名字”,而且这种讨论只进行半天。对于这一讨论,人们也是知之不多。投票方式(一轮投票制、写在一张可折叠的小纸片上)被视为机密。评选委员会的内部磋商程序也不得而知。只有一点是清楚的:在得票完全相同的情况下,将用抛硬币的方式来决定。米凯尔·索尔曼说:“幸好这种情况迄今还没有出现过。”
历史的局限
尽管如此小心谨慎,但问题还是难以避免。在诺贝尔奖的历史上,错误虽然不多,但确实犯过。有时是表彰来得太迟了。今年的诺贝尔物理学奖不是在表彰上世纪50年代的科学工作吗?有的则是科研成果本身的质量存在问题。1949年,葡萄牙人埃加斯·莫尼兹因一项有争议的疗法“脑白质切除术治疗精神病”而获得该年度的生理学或医学奖。更令人感到难堪的是,1973年诺贝尔医学奖得主康拉德·洛伦茨在40年代曾发表过支持“灭绝劣等民族”的主张。米凯尔·索尔曼说:“不能保证诺贝尔奖得主都是圣人。他们只是一些象征而已。”事实上,评选问题几乎每年都会引发争论,那就是“诺贝尔奖真的发给那些有资格的人了吗?”2003年也未能逃脱这一规律。美国科学家雷蒙德·达马迪安在美国和瑞典的主要报纸买下版面,刊登整版广告,称自己理应获得今年的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
米凯尔·索尔曼说:“对此,我不发表任何评论。我们的第10条规则十分清楚:我们可以对所作出的选择加以阐述,但我们永远不会公开未入选者名单。”噢,规则!每当提到这个问题,米凯尔·索尔曼时而说“没什么规则”,时而又会说“规则认为”。这两句话表面上看起来是矛盾的,但实际上反映了基金会在执行阿尔弗雷德·诺贝尔的遗嘱(这个遗嘱过于简短而且已经过时)的时候所面临的难题。
这正是诺贝尔奖的局限性所在。米凯尔·索尔曼承认,“诺贝尔奖的历史虽然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了科学的发展轨迹”,但科学在过去一个世纪里发生的变化太大了。基础科学方面的发现与其实际应用变得越来越难以区分;各学科之间(物理学与医学、医学与化学等)相互交叉的程度也越来越深。许多科学项目都是由一个课题小组集体完成的,很难从中确定一个、两个或三个主要的研究人员。然而在这个问题上,阿尔弗雷德·诺贝尔有明确的指示:科学奖必须颁发给个人,而不能是某个研究小组或研究机构。
要不要为改变而改变?要不要增设诺贝尔奖的类别?这一切现在都不能肯定。尽管如此,诺贝尔奖仍然受到了众人的追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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