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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兆明:新技术革命时代的伦理问题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8-01-17  发表评论>>

三 伦理学理论变革:内容、方法与范式

在现代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当今时代,伦理学在承担了空前的使命与责任的同时,亦面临一个自身的改造问题。一个能够有效承担起社会价值选择指导使命的思想学说,首先必须是能够站在时代前沿、把握时代精神的思想学说。人是什么?人能做什么?人应做什么?这些是人类永恒且开放的追问。任何一个时代的哲学—伦理学都以此为主旨,差别仅在于给出的具体回答不同。

(一)现代人论

——人的本质与现代技术。首先,应当在本体论意义上理解技术。技术是人的本质属性。马克思曾表述过如下思想:区分不同时代的依据不在于生产什么,而是如何生产,并用手推磨与蒸汽机两种具体技术形态来标识与区分两种不同时代。隐含在马克思这一思想深处的重要内容是:技术与技术进步是理解人类存在方式的钥匙;不同的技术造就人的不同现实生活世界。这个生活世界不仅包括通常所说的外在的自然界,还包括通常所说的人的社会关系这一社会有机界。根据马克思的这一思想,我们甚至可以从中进一步得出如下结论:(不同历史形态的)技术规定了人性、人的本质的基本内容。一种根本不同于既往的技术形态,不仅造就了人的不同活动方式,同时亦规定了人性自身的不同本质内容;不仅改变了外部自然世界,同时亦在改变着人性自身。在人类文明演进技术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人对自身有不同的规定与认识:人是社会的动物,人是政治的动物,人是机器,人是符号的动物,等等。尽管这些规定本身未必准确,但它们均是人类在那个时代所达到的对人的一种认识高度。在当今以微电子信息网络技术、生命技术为标识的现代技术背景中,我们对人、人性的认识会有何种变化?在一定意义上是否可以说信息是人的本质?借用卡西尔“人是符号的动物”这一表达方式,是否可以说“人是信息的存在物”?——此“信息”至少可以有三个层面:自然生命基因信息,社会(关系及其结构)信息,文化信息。

其次,现代技术广泛应用形态下的人的异化问题。现代社会是一个高度技术化与组织化了的社会。技术对社会的主宰作用与人对技术的高度依赖性现象日益突出。人是否有沦为现代技术奴隶的现实可能?这并不是一个杞人忧天的问题。

——作为生活世界构架的技术。伦理学理论研究探究现代人、人的本质,就应当研究人的现实生活世界,并在人的现实生活世界中审思现代技术。人是自身的生活世界。人的能动实践创造了自身的生活世界,创造了自身的伦理关系及其秩序,进而创造了现实的人自身。人的自由活动能力要通过技术的方式呈现。在当代,人的能动实践通过现代技术进行。正是人的这种现代技术活动为自身创造了一个完全不同于既往的现实生活世界。在这个生活世界中,时空、信息成为两种基础性要素。现代技术通过对既有时空、信息的作用,使人生活在一个近乎完全陌生的世界。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技术甚至已成为人生活世界的构架。在本体论意义上研究技术,揭示技术的本体论内容,可能是哲学—伦理学理论研究所面临的最重要课题之一。

技术作为人的本质属性是在人的自由能力意义上而言,它标识技术是人的一部分。然而,技术有其物化形态,物化形态的技术有可能成为人的异己物。人对物化了的技术的高度依赖,正是人自身异化的显现。物化了的现代技术有其自身发展的逻辑,并对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产生无法估量的影响。人类通过这种物化了的现代技术,在获得空前自由能力的同时,又高度依赖于这种现代技术,并在某种意义上失却其原有的自由生活能力,甚至还有可能失却尊严。这是人的存在悖论。

(二)伦理关系视域中的现代技术

——作为权力的技术。以现代信息技术、生命技术等为标识的现代技术已渗透进日常生活的每一个方面,技术在人的生活世界、生活方式中日益发挥着主宰性作用。现代技术已不仅仅如哈贝马斯所说的“作为意识形态”存在,而是作为一种对于社会日常生活具有支配性作用的权力存在。“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已事实上在演化为“作为权力的技术”。这种作为权力的技术不同于“知识就是力量”意义上改变外部自然世界的力量,而是作为一种政治力量的权力。现代技术正在改变着既有的社会交往关系及其结构。首先,现代技术对社会的影响能力与范围空前扩大,那些拥有这种特殊技术控制权力的人,事实上在控制着人类的命运。其次,微电子信息网络系统为社会组织与控制提供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工具。应当重视这种新的社会组织与控制工具在改变既有私人生活与公共生活方式方面所可能具有的重大作用。再次,社会已形成一个如同吉登斯所说的掌握着专门技术的专家系统,普通的人们由于专业知识与能力的匮缺,已将涉及自身存在与命运的几乎一切技术判断与选择权交给了它们。这个专家系统已成为一个专业集团,并正日益成为社会的支配性力量。技术权力正在演变为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具有支配性作用的政治权力。它们与传统的官僚集团相互交织渗透,一起对社会的组织、动员、控制等起着支配性作用。技术自身所具有可共享性与专业性的内在矛盾对既有伦理结构的影响,应当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

——现代技术应用引发的伦理关系及其秩序变迁。技术渗透在人类日常生活的每一个方面,并对人类活动起着控制作用。这种控制体现在人身、自然、社会存在的每一个环节。它通过信息重组、时空关系改变,对既有血缘关系与社会关系等各个方面形成巨大冲击,进而对既有伦理关系及其秩序形成巨大冲击。现代技术应用对既有伦理关系及其秩序的影响最终究竟如何,有待时日。然而,一方面,人不是纯粹的观剧者,人本身就是剧中人。正是人的一系列现代高技术活动改变着人的生活世界。因而,人的生活态度、立场本身决定人的活动方向,进而决定人自身生活世界变迁的方向及其具体进程。另一方面,哲学—伦理学应当能够对事件的演变趋势、特质做出基本判断,并用以引领日常生活。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人必须全面审思现代技术的功能,并以一种具有前瞻性与责任精神的立场慎重对待现代技术、尤其是那些对人类自身存在产生重大影响且极具争议的高技术的广泛应用。

现代技术发展与应用过程中存在着阶梯转移现象。在这种阶梯转移过程中存在着一系列复杂的利益关系问题(诸如经济剥夺、技术控制、生态环境资源破坏、文化渗透、政治强权等问题),这是由技术转移所直接引发的社会正义问题。

(三)实践智慧与道德责任精神

——能做与应做。能做与应做关系是康德终极性追问的核心内容之一。现代技术再次以一系列带有刺激性与震撼力的方式将这个终极性问题尖锐地提出。人的认识与实践能力在其现实性上具有有限性。人类往往自以为是为自身造福,但结果却是适得其反。潘多拉盒子的隐喻促使我们不得不思考这样一个问题:现代技术空前地提高了人的自由能力,人类究竟应当如何恰当地运用自己的自由能力?我们可以通过基因重组的方式创造出自然界原本不存在的新物种,我们可以通过现代技术使人类长生不老的梦想变为现实,等等。但是,这样做的结果对于人类又意味着什么?如果我们不具有上帝式的全知全能,那么,我们是否应当对自身的自信持有某种警惕,并对现代技术本身存有某种警觉?

日常福利是否具有自明的正当性与合理性?技术进步自身能否成为行为善的合理性根据?人类社会似乎正日益被拖入了盲目扩大生产和高消费的恶性循环之中。技术进步似乎不仅具有天然的正当性与合理性,甚至已成为人们实践活动价值选择的合理性判断根据,成为一种“意识形态”。然而,问题的关键在于:一方面,技术进步所带来的社会财富增加与财富分配是两回事。技术进步不等于社会正义。另一方面,提高生产力、满足人的欲望与需要并不能成为技术自身正当性、合理性的充足理由。人的欲望具有恶的无限性特征。这种恶的无限性欲望不能通过外在物供给的方式满足,它必须通过物以外的东西,通过恬静的精神生活的方式予以矫正与充实。

——实践智慧:道德自由与必然。至少现代前沿技术应用问题已鲜明地提出应当重新审视道德自由与必然的关系问题。此必然有二重含义:其一,作为德性精神内容的客观必然性。不能离开历史、伦理关系空谈德性。其二,自然的必然。自然的必然应当成为道德自由的一个内在方面。伦理学理论对于前一意义上的必然已给予充分注意,但是对于后一意义上的必然几近冷漠。德性不是纯粹善良意志,而是一种现实品德、实践智慧。康德、黑格尔均将世界分为自由世界与必然世界两类,并认为自由世界遵循自由意志律,必然世界遵循自然因果律。然而,黑格尔不同于康德。黑格尔将自然必然亦纳入道德这个自由意志领域,并认为必然世界应当成为自由世界的内在部分。人具有自由意志特质,且这种自由意志必定要通过行动、做,超越其纯粹抽象主观性而成为现实存在。自由意志由内在主观性走出成为现实客观存在,这是一个目的及其实现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自由意志必须摆脱其纯粹的主观任意性,必须根据自然必然性选择恰当的方式使自由意志目的得以实现。根据黑格尔的看法,一个远离自然必然性的自由意志,至多只是一个空洞的善良愿望;自由意志如果不能将自然必然性纳入自身,自由意志本身亦不是真实的。技术是人自由意志超越纯粹主观性而成为现实客观存在的方式。美德不仅不拒斥手段、技术,甚至还内在地要求有恰当的手段与技术。伦理学理论应当充分关注实践智慧、实践理性问题。

——责任伦理。在现代前沿技术应用风险性问题面前,责任伦理并不会如一些人所想象的那样完全让位于制度伦理。责任伦理与制度伦理不可或缺。就哲学—伦理学而言,对于社会风险控制问题似乎应当特别关注以下两个基本方面:其一,社会理性精神。这种理性精神既包括对现代技术应用合理性限度的理性把握,亦包括这种理性精神被客观化了的关于重大技术应用的社会基本规范制度建设,其核心是基于广泛社会对话、协商所形成的规范行为的社会制度体系。其二,社会成员的美德精神,核心是技术应用过程中的社会责任精神以及对于法治秩序尊重的法治精神。面对风险社会,以社会成员责任精神为内容的责任伦理会得到有效突显:每一个人都应当以一种对人类命运负责的责任精神对待自己的行为。然而,责任伦理很可能面临这样一种情况:我们均真诚地秉持一种信念,以为自己正以担当人类责任的精神面对这一系列重大技术应用的选择问题。这样,在多元社会,一方面责任精神会成为人们公共参与的内在动力,另一方面,对于责任精神本身却又有可能存有多样理解,且这种多样理解本身就源于责任内容的丰富性。这样看来,责任精神本身所能够做到的可能首先是一种严肃的态度、深思熟虑的行为。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伦理道德首先不是行为操作手册,而是一种责任精神:对社会、人类的责任精神,以一种负责任的态度面对生活。道德规范只是在此种精神之下的次生约束性要求。

(四)伦理生活中的公共参与

——重大技术活动公共化。根据阿伦特的思想,公共领域、公共生活是现代人的基本特质。如果社会成员不能进入公共领域广泛参与公共活动,则既不是现代人格类型,亦不是现代政治生活方式。那些对人类社会自然环境有重大影响的重大技术应用选择过程,应当通过公共参与的民主政治生活方式进行。在多元社会,对于有争议的重大技术研究与应用,除了纯粹技术领域关于技术本身成熟性与局限性的专业讨论外,应当通过广泛公共讨论、公共对话的方式形成某种共识,并在此基础之上形成某些规范性调节,使技术有规范地发展与应用。现代政治生活中的商谈、对话并不是一个空洞的概念,它应当通过包括一系列重大技术研究与应用广泛讨论在内的日常生活呈现。通过这种对话所培育出的,是一种现代社会公共生活精神与社会责任精神。公共讨论不仅是现代民主政治的要求,亦是新技术革命所引起的人类命运与责任承负方面的道德要求,更是人的现代性存在方式的要求。当然,重大技术研究与应用的公共参与本身亦有可能引发一系列新的问题,诸如可能延缓技术发展的进程,在技术领域出现“公众暴力”等。

——公共参与中的规则与规则精神。就伦理道德领域而言,回应来自现代技术前沿性问题的挑战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社会成员个体美德精神培育,使作为个体的社会成员在研究与应用现代技术过程中具有人道、博爱、责任精神,使现代技术人文化。另一方面则是社会公共领域中的理性精神。这是因为,个体美德形成及其发挥作用均离不开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离不开公开生活领域;现代社会是一个多元民主社会,重大技术选择与应用的边界已经日益模糊,人们对于技术选择的价值立场具有多样性,对于那些涉及人类命运的重大现代技术选择,不能天真地诉诸社会成员个体的美德,必须在关注个体美德的同时关注社会公共生活领域的一系列相关伦理实践。公共参与、公共对话、平等商谈等公共文化实践,在公共对话基础之上所形成的制度规范,尤其是对那些重大技术研究与应用的程序制度规范,应当给予格外关注。

程序正义、规则正义等可能是一个在现代多元民主社会中有待重新审视、澄清的概念。程序正义、规则正义等并不仅仅是外在形式的,它具有实质内容的意义。就重大社会问题的多元对话、商谈,是现代政治正义的现实存在方式。多元价值对话、商谈的前提是规则、规则的权威以及对规则的尊重。规则正义与规则精神是现代社会的理性精神。

(五)普世伦理:家族类似性

——家族类似性:多元社会普世伦理特质。就现代前沿技术的伦理论争及其基本理据方面而言,至少提出了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多元社会中的普世伦理是否可能?何以可能?在关于现代前沿技术的伦理论争中,展示了这样一个基本特质:纷繁复杂的论争理据具有惊人的统一性,除了那些基于宗教立场的论争以外,人们的基本论据均是自由、人权、人道这些核心价值内容,差别仅在于对这些核心价值内容在不同语境下的认识、解释与把握。这些解释在特定语境下均具有其正当性。这就提示:伦理学理论对于普世伦理的研究应当突破既有的单一性的狭隘性认识。

——道德感与宗教感。伴随着对现代人性及人的存在方式的认识,伴随着对现代技术应用的某种深刻忧虑,基于终极关切的精神信仰、灵魂安顿问题会日益突显。对自然与生命的敬畏感、对生命存在关切的宗教感,可能是现代人类应当正视的问题。正是在现代技术进步所带来的巨大世俗生活繁荣与对未来的不确定性之下,这种精神信仰才可能是理性而不是愚昧的;道法自然、返璞归真这样一些具有悠久历史的古老文明财富,才可能成功地实现现代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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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和佳、张传文、廉清、李红、于建星等为本文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在此特致谢意。)

本文摘自《中国社会科学学术前沿(2006-2007)》,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授权中国网独家发布。其他媒体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载,否则将负法律责任。

文章来源: 中国网 责任编辑: 雨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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