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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数字媒介文学的发展趋势与文学建设
在由传播媒介引发的文学新生与守成的博弈过程中,中国文学还有没有创新力?如何使它既能坚守又有发展。此时,我们需要找到能顺应时代媒介变革、又能福佑中国文学前行的建设性维度。
从发展势态上看,以网络文学为领头雁的数字媒介文学有两种走向是较为明显的。其一是泛审美化趋势。互联网是当今发展最快的大众媒体,数字媒介文学作为网络文化(或数字文化)的一个分支,是“审美的日常生活化”的一种载体,艺术审美已经不再是它所要追求的目标,更不是它的唯一目标。数字媒介写作用“撒播感觉”的方式抹去了生活与文学、真实与虚拟、纪实与审美的边界,以人的凡俗存在的出场和宣泄为动因,将虚拟空间的时间编码拉回到生命的当下状态去把握自我,以认同凡俗作为文学泛审美化的法宝,并用个人境遇的临场倾吐和生命瞬间狂欢的“碎片式体验”替代文学审美的诗性。网络写作可能更多地是打造世俗世界,这里是一个泛审美的世界,甚至是一个反诗意化的世界。它只是一个尊重个性、张扬自由的世界,一个坚守民间立场和文学兼容对话的世界,而不是一个打造经典、创造纯美、倡导精英书写和高擎文学审美旗帜的世界。
其二是在文本创作上的多媒体并用趋势。随着数码通讯工具和计算机软件的不断升级,越来越多的人对数字化技术有了越来越熟稔的掌握,新媒介创作特别是网络写作中使用多媒体叙事和超文本链接的人会逐渐增多,纯文字表达的作品会呈减少趋势。图文并陈、以图解文的作品,以及视频、音频与文字相互兼容又互相补充的作品将越来越多地走进数字媒介文学的视野,并最终成为文字单媒作品的“掘墓者”,这可能是数字化技术对传统文学存在方式的最大解构和对“什么是文学”观念的一次颠覆。从机械印刷的“读文时代”,到广电媒介的“图文时代”,再到数字化“读图时代”的表征递嬗,人类文明形态似乎已经历史地设定了文字媒介传播难逃式微的宿命,所以希利斯·米勒说生活在电信王国里的文学“可谓生不逢时”,本雅明认为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失去了独一无二性,将造成“光韵(aura)的消失”。这样说来,尼葛洛庞帝在《数字化生存》中的预言不无道理:未来的文学,更多地将是作为综合性的电子艺术的组成部分或附属品而存在,如电视剧的脚本、电子游戏的说明词、多媒体艺术的文案等,因为“信息高速公路不只代表了使用国会图书馆中每本藏书的捷径,而且正创造着一个崭新的、全球性的社会结构”。网络技术所强化的文学“影像叙事”不仅加速了书写文学的衰退和文字阅读阵营的分化,而且适应并培养了新一代图文欣赏者。
从文学建设的意义上说,转变观念,调整对文学的理解方式,建构数字媒介语境下的文学观,是创新文学的前提。当“数字化生存”成为人类不可逆转的生存方式时,文学的数字化存在就将成为文学现实。这时候,最需要做的就是高扬通变的旗帜,重塑与之相适应的文学观念。电脑艺术、网络文学、手机创作、影视娱乐等,是与知识经济时代的高科技环境相适应的,是这个时代环境的文化表达。在这样的媒介语境中,只有立足现实,超越传统,实现知识视野和观念模式的更新,才会有文学的进步与创新的活力。今天,数字媒介的技术力量,已经使文学的存在方式、功能方式,文学的创作、传播、欣赏方式,文学的使用媒介和操作工具,以及文学的价值取向和社会影响力等,都发生或正在发生着诸多新变,因而传统文学的观念形态也必须在思维方式、概念范畴、理论观点、思想体系和学理模式等总体构架上,由观念转变推动理论创新,由理论创新达成理论创新体系。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把数字媒介对于文学传统的挑战变成文学在涅槃中再生的契机,在迎接挑战中建设数字媒介语境中的新文学。
与此相关的是,数字媒介语境中的新文学构建还不能不解决另一重要难题:即文学的技术化或曰文学对数字技术的依赖问题。说到底,文学是源于人的精神而不是源于技术,技术只是文学借助的工具,它应该受驭于文学的艺术目的,为创作者遵循艺术规律插上创造的翅膀,而不是以技术优势替代艺术规律。技术可以具有“艺术性”,而艺术则不能“技术化”,因为技术作为艺术的道具,它永远代替不了艺术的创造。技术手段要转换成为有效的艺术资源需要具备几个条件:一是,这种技术的功能不仅要成为文学表达的媒介和载体,还应该化身为创作过程中体认社会现实的洞明智慧;二是,在这种技术语境下创作主体能否从自身的生命中培育出一种可以回应现实挑战的全新的审美性精神资源;三是,能否在技术霸权下有效抵制工具理性的负面性,让新媒介的艺术活动打开的不只是一爿新技术的门楣,还能在坚实的人文价值理性平台上开启一种艺术化的人类历史活动。由此可见,技术的进步会给未来的文学艺术生产增设更多的技术含量,但新世纪的中国文学转型最需要的并不在技术媒介的升级换代,而在于借助新技术、新媒介提升作品的艺术水准与审美价值。在传媒技术愈来愈艺术化的创作语境中,文学必须摆脱对技术的依赖,与技术霸权的“赢家通吃”相抗争,让新世纪的中国文学遵循艺术的规律而不是按照技术的设定来完成自身的转型,推进自身的进步。
还有数字媒介文学转型的研究方法和研究立场问题。数字媒介文学在我国的出现大约只有十年时间,对它所带来的文学转型研究还很不充分,特别是缺少内质性和前瞻性学理思考。例如,(1)对之做技术研究而不是做艺术审美性研究;(2)对之做载体形式研究,而不是做价值本体研究;(3)对之做异同比较研究而不是把它当作独立存在的艺术审美现象做学理本体研究;(4)对之做大众文化的转向研究而不是从存在论上进行意义考量,很少有人从网络虚拟现实关系变迁的维度去考辨在这种技术操作、资本运作的背后,是什么样的交往方式、生存方式,以及由此造成的人与现实审美关系和表意体制的深刻变化。面对数字化技术大树上生长的数字媒介文学转型,研究者必然要碰到两个难题:一是,阐释框架的非预设性,即没有既定的理论范式可供效仿和参照;二是,研究对象的非预成性,小荷初露的新媒介文学前景如何,尚难定格其文化表情,用伊格尔顿的话来说,理论本是“只在黄昏时飞翔的密涅瓦的猫头鹰”,现在却不得不在晨曦初露时便让它登台亮相。这时候,研究者需要奉行的研究原则应该是:其一,建设性学术立场而不是简单的评判性研究态度;其二,基础学理的致思维度而不是技术分析模式。前者可以使我们避开对数字媒介文学“好坏优劣”的简单评判而将其当作科学研究的对象,后者则可以将多姿多彩的数字媒介文学现象作为有效的理论资源,为建构数字化语境中的文艺学开辟新的学术空间,这样不仅有利于新兴文学走向规范与健康,还将对推进数字媒介文学本身的基础学理建设有所裨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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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国屏等:《赛博空间的哲学探索》,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
鲍宗豪主编《数字化与人文精神》,上海三联书店,2003。
本文摘自《中国社会科学学术前沿(2006-2007)》,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授权中国网独家发布。其他媒体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载,否则将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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