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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2008年以来最流行的词汇,最早出现在IT行业,是民间对某些知名品牌的低成本仿制。其后“山寨”文化迅速向其他领域蔓延,许多冠以“山寨”之名的视频首先在互联网上涌现。这些视频通常以某个知名的文艺作品为蓝本的基础上,夸张、恶搞。借助网络传播的力量,这些视频节目吸引了大众的眼球。如今,随着“山寨文化”之风日盛,甚至一些公开演出也打出了“山寨”的旗号作为卖点。
从山寨文化开始出现,围绕着它的争论就从未休止。
有学者认为,山寨文化绝非简单的盗版和剽窃,应该看到其独有的创意。山寨文化来自于民间,是对主流文化的模仿,也包含着对主流文化的反讽。
更多人则认为,对待山寨文化不能只看表面,更重要的是它的精神内核:对权威的颠覆和质疑。在可控制的范围内,山寨行为对促进文化发展是利大于弊。
反对者质疑山寨文化是一种盗版文化、侵权文化。很多学者都对这种新兴文化现象持保留态度。在他们看来,山寨文化立足于近乎抄袭的模式,其山寨文化作品构成的基本因素都有剽窃的成分,本质上是违背市场道德的。
有学者预计,山寨文化的发展进程有两种可能,一是随着老百姓消费水平和精神需求的提高,失去生存的土壤,自行消亡;另一种则是通过创新,发展成主流文化的支流部分。
草根创新更亲民
欧木华(广州日报):目前为止,山寨文化还停留在以模仿或恶搞名人、知名节目而取悦大众的通俗文化之类。但是,不可否认有很多人极爱这类“模仿秀”。如果将其封杀,不仅观众自由选择文化娱乐的权利被剥夺,文化多元性也必将受到抑制。
由于某些人不喜欢此类节目或是担心可能产生不良影响,就将之宣布为非法,恐怕不妥。其实,模仿是人类的天性,许多文艺种类都是在模仿、借鉴中丰富、成熟起来。
实际上,“山寨”文化之所以流行,是因为主流文化不够开放,过于封闭、单一。因此,与其封杀“山寨”文化,不如使主流的“城堡”文化是否能够更加开放、多元。
郭钦(长江日报):多数被归为山寨文化一类的,比如对影视剧剧情的恶搞和模仿,在山寨之前就存在了。但是,主流文化精英们担心的,诸如文化丧失、核心竞争力缺乏等恶果并未出现。相反的,在“山寨”出现之前,有些拿腔作势的所谓文化产品,文艺节目不受大众欢迎就已成事实。
所谓山寨文化,其实就是一种民间文化、大众文化,是普通人的自娱自乐。这些人也许从没想自己能够成为国家、民族的代表文化。
从文化的发展历史来看,大众文化、低俗文化,一直与主流文化、高雅文化对立共生。在历史的演进中,谁也没能融合谁,也就谈不上谁消灭谁。这种对立实际上也不是绝对的,比如尊为国粹的京剧,刚出现的时候就是供底层人民娱乐休闲的戏剧表演。
许多看似低俗的大众文化背后,其实蕴藏着惊人的民间创造力。山寨文化产品如果涉嫌侵权抄袭,法律当然会予以规范,但抗着捍卫文化的大旗对民间文化穷追猛打,显然不合适。
孙维国(光明日报):“山寨文化”以一种草根娱乐文化的形式,广受大众欢迎。
现代人生存压力大,需要一个渠道宣泄情绪、放松心情。网络的出现无疑提供了一个新的平台。几乎一夜之间,许多普通老百姓发现,网络为他们提供了广阔的展示平台,几乎没有限制的“准入制度”制造了大量机会,而虚拟世界的隐秘性使可能性无限放大。
“山寨文化”的大众性、民间性、娱乐性、自发性,使其一诞生便受到老百姓的热烈追捧。“山寨文化”的产生实际上是一种“自然现象”,也是一种形式意义上的民意表达,它的产生是必然的,只不过时间早晚罢了。
解玺璋(人民日报海外版):社会文化资源的分配和占有不是绝对公平、公正的。少数人往往支配着多数人的文化生产和文化消费习惯。所以,山寨文化也暗示边缘文化对主流文化的挑战。它的出现,集中表达了社会大众的一个心愿,即不再甘愿做被动的文化接受者和消费者,他们也想要参与到文化生产的过程中,体现了文化的自主性和独特性。在现有的文化体制中,这种自发的大众文化,始终处于边缘的弱势地位,是不登大雅之堂的。而网络视频的出现,为大众创造了机会和平台。作为主流文化,与其势不两立,不如虚心向他们学习。
实质是盗版侵权
金天(天津日报):支持“山寨文化”者认为“山寨文化”的背后,是大众希望获得一种对话权,是公众对文化传播参与,由此,公众不再仅仅是文化产品的消费者。但是,“山寨文化”的缺陷和问题也是很明显的,其中到处不乏克隆、模仿、仿制、抄袭的现象。
因此,“山寨文化”本质上创造力不足的缺陷很明显。现在,“山寨”成了文化热点,甚至成为一定时期的流行文化时尚。难道除了“山寨文化”,就再也没有其他生动、多彩的文化活动?
葛剑雄(人民日报):“山寨文化”情况比较复杂,其中既有自娱自乐的,也有商业获利的。如果不违反法律,不违背社会公德,而且也不以营利为目的,只能允许它们存在。
但是,“山寨文化”毕竟是一种以模仿,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原作的知识产权,挂上山寨的名头,也不能改变本质。只是因为目前相关法规还不完善,因此比较难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比如,一些商家请长得像某明星的人拍广告,模仿其动作、声音,这种“山寨”明星广告明明是不合适的,却很难追究商家的责任。
提倡鼓励“山寨文化”的人认为“山寨”本身也是创新,其实不然。可以理解理解“山寨文化”现象的存在,但是对它的流行,还应保持警惕,否则创新将被湮灭。
创新从很大程度上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创新意味着巨大的成本和失败的风险。“山寨”则是投机取巧,成本低,风险小。人类天生有惰性,愿意走捷径。如果对“山寨”过于宽容,创新文化就更难生长。
单士兵(长江日报):多年前的冒牌水货,改头换面,披上了山寨文化的外衣。有关山寨产品的剽窃、侵权、逃税等违法问题,竟然都可以忽略不计。行业垄断,市场准入、正版昂贵,似乎都成为“山寨”的借口。
山寨文化的泛滥,可以看作是现代文明的一次退化。诚然,诸如垄断市场、知识产权昂贵、政府定价机制不公等问题,的确带给消费者太多的困扰。但是“以恶制恶”的山寨文化不一定可行。说到底,山寨文化的繁荣,不过是文化原创力枯萎后的精神迷失,放弃文化追求的大众沉沦,只会恶化文化市场环境。
东方尔(中国新闻网):尽管山寨文化以其顽强的生命力和无所顾忌的亲民,收获了一批又一批的网民,可是模仿,抄袭,“傍名牌”,在“山寨文化”受到狂热追捧的背后,它一样属于不登大雅之堂的“假冒产品”。
“山寨文化”作为一种体制外文化,是一种区别于主流文化的亚文化,它的出现和流行暂时有利,特别是对那些高高在上的庙堂文化,能刺激而促进其变革创新。可是,随着社会转型完成,文化将逐渐回归本来,山寨文化由于缺乏对文化最起码的尊重和深入理解,逃脱不了速生速朽的命运。

来源:《北京周报》 2009年第13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