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EC-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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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APE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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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APE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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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过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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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7月,在新加坡举行的APEC第二届部长级会议通过了《联合声明》,欢迎中国、中国台北、中国香港三方尽早同时加入APEC。1991年10月,中国同APEC就此问题签署了《谅解备忘录》,明确在一个中国和严格区分主权国家和地区经济的前提下,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中国台北"(Chinese Taipei)、"香港"<香港于1997年7月1日起改为"中国香港"(Hong
Kong, China)>三方作为正式成员同时加入APEC。当年11月12-14日,中国首次派出代表团出席在汉城举行的APEC第三届部长级会议。
中国及台、港地区的加入,使APEC在成员数量上获得了增加,由原来的12个增加到15个,并促成了APEC作为环太平洋地区政府间经济合作论坛框架的搭成。
1991年11月,在汉城召开的第三届APEC部长级会议接纳中国为APEC成员。中国积极参与APEC的任务,是90年代中国经济外交的重要举措。80年代末、90年代初,国际形势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东欧剧变,两德统一,苏联、南斯拉夫相继解体,持续了40多年的两极格局宣告终结,世界朝着多极化的方向发展。旧的格局打破以后,世界各种力量出现了新的分化组合,国际竞争日趋激烈。国际形势的重大变化,给我国深化改革、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我国加入APEC,为我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学习借鉴其他成员的经验,促进国内的体制改革提供了机遇。根据新时期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国内任务需要和国际形势发展,立足亚太,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经济合作,对我外交和经济建设都是十分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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