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传媒上市公司资本结构、财务和营运概析

  (节选)

  
一、股本结构

  (一)东方明珠 该公司于1994年由上海广播电视发展总公司、上海电视台、上海人民广播电台和上海每周广播电视报组建、成立(已成立的子公司有"东方明珠出租汽车公司",即将成立的子公司有"东方明珠房产经营公司"等),注册资本4.1亿元,其股本结构如下:

投资单位 投资资金 投资比率 投资形式
上海广播电视发展总公司 3.5亿元   (国有法人股)     85%   广播电视设备折价入股4615万元 在建工程3139万元 自由资金10746万元 上级拔款6500万元
上海电视台 1000万元 (国有法人股) 2.44%
上海人民广播电台 500万元 (国有法人股) 1.22%
上海每周广播电视报 500万元 (国有法人股) 1.22%
向社会法人公开集资(股票) 2000万元 (法人股) 4.88%
向社会个人集资(股票) 2000万元 (流通股) 4.88%

  该公司资本结构,国家资金占90.2%,社会集资占9.76%,其中4.88%是向社会法人集资的法人股,上市部分为总股本的9.76%,流通部分为4.88%。

  (二)中视基地

  无锡中视影视基地股份有限公司于1997年由无锡太湖影视城、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北京荧屏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北京中电高科技电视发展公司和北京来来广告公司发起组建成立。上述这些单位均隶属中央电视台。无锡中视影视基地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持股18000万股,全部为国有法人股,占总股本70%。其结构如下:

投资单位

资金

比率

无锡太湖影视城

11300万股 (国有法人股)

67%

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

150万股   (国有法人股)

0.9%

北京荧屏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50    (国有法人股)

0.3%

北京中电高科技电视发展公司

150万股   (国有法人股)

0.9%

北京来来广告公司

150万股   (国有法人股)

0.9%

向社会集资(股票)

     5000万股  (流通股)

29.8%

  该公司上市部份为总股本的29.8%。

  (三)电广传媒

  湖南电广实业有限公司于1999年由湖南广播电视发展中心、湖南星光实业发展公司、湖南金帆经济发展公司、湖南金环进出口公司和湖南金海林建设装饰有限公司组建、成立。湖南广播电视发展中心将其全部净资产,总值人民币13716.29万元投入股份公司,并按72.9%的比例折为10000万股国有法人股,由湖南广播电视发展中心持有。其他公司按每股价格1.371元认购,其股本结构如下:

投资单位

认购股数

占总股本的比例

湖南广播电视发展中心

10000万股 (国有法人股)

63.3%

湖南星光实业发展公司

300万股   (国有法人股)

       1.9%

湖南金帆经济发展公司

200万股   (国有法人股)

1.26%

湖南金环进出口公司

200万股   (国有法人股)

1.26%

湖南金海林建设装饰有限公司

100万股   (国有法人股)

0.63%

 

社会集资(股票)

    5000万股

    其中向社会公众4500万股,

    向五家基金配售500万股

 

  31.6%

 

  该公司流通股5000万股,其余大多数是国有法人股(湖南金海林建设装饰有限公司认购的100万股为法人股)。

  (四)歌华有线

  该公司于1999年由北京歌华文化发展集团联合北京青年报业总公司、北京有线全天电视购物有限公司、北京广播发展公司和北京出版社发起组建成立。

  北京歌华文化发展集团将其净资产中价值27356.8万元的设备投入股份公司(歌华有限),按65.614%的折股率折为17950.16万股,占总股本94.47%。

   其资本结构如下:

投资单位

投资额

折股(万股)

占总股本的比率

投资形式

北京歌华文化发展集团

27356.8

万元

17950.16

国有法人股

94.47%

设备

北京青年报业总公司

500万元

328.07

国有法人股

1.22%

现金

北京有线全天电视购物有限公司

400万元

262.46

国有法人股

0.97%

现金

北京广播发展

公司

400万元

262.46

国有法人股

0.97%

现金

北京出版社

300万元

196.85

国有法人股

0.73%

现金

  该公司于2001年1月向社会集资,发行8000万股,迄止那时,国家法人股占总股本之比例为70.37%。

  上述四家传媒公司虽地处不同省份,规模各有大小,但在股本结构等方面有着极为相似之处。

  首先,各公司国有法人股比重均在70%或70%以上,这就是说各上市公司的资本主体乃是国家资金。其次,这四家公司,都是以某一控股公司为主体联合若干其他公司成立的股份公司,而被结合的其他公司,在组建股份公司的股本中仅占非常小的比例。再次,这四家公司名为"上市公司"实际并未上市,因为国有法人股、法人股并不能上市流通,而国有法人股、法人股在这些股份公司中都占着绝对比重。所谓"上市"只是股份公司发行的一小部分流通股,其实质,从某种意义上说,仅是这些股份公司向社会、民间筹集无须还本付息的无偿资金。处在这种情况下的股份公司"上市"公司并未改变政府部门操办企业的实质。

  二、 经济效益

  上述四大传媒上市公司资产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一般认为企业合理和最低流动比率是2;速动比率不应低于1。这两个指标均反应企业的偿贷能力、现金存量、经营是否流畅等财务情况)如下:

  流动比率 (流动比率 = 流动资产 / 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 (现金 + 短期证券 + 应收款净额)/ 流动负债


  从以上两表格中可以看到,这四家公司的某些财务情况正好处在两种较为极端的状态。电广传媒和中视股份,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值分别为3.8、3.68(电广传媒);3.5、2.98(中视股份)。这些指标值说明该两家公司存有数额不小的闲散资金。(事实也的确如此,中视基地曾用自有资金炒股,亏了近千万。)而歌华有线和东方明珠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为0.78、0.7(歌华有线);0.82、0.72(东方明珠)。这说明两家公司这方面的情况同电广传媒和中视股份相反,自有资金奇缺,甚至营运资金出现负数(流动资金 ― 流动负债索 = 营运资金)。同时说明该两企业偿债能力低下,若是金融市场出现动荡,这些企业的财务情况就很危险。但该两家公司的举债率却很高:

  资产负债比率 (负债总额 / 资产总额)* 100 %


  迄此,我们已看到了该四大媒体公司的资本结构、资产负债、偿债能力和自有资金方面存在的极端情况。但有意思的是不管这些企业内部各方面的情况如何,同行比较差异多大,经济效益却都很出色,且这样的赢利水平和赢利能力在其他行业很难找到。这里来观察一下四家公司的利润情况。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本期主营业务收入 - 上期主营业务收入 / 上期主营业务收)* 100%

主营业务利润率 (主营业务利润 / 主营业务收入)* 100%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是衡量企业、公司的发展状况。通常情况下这个指标值在5%~15%之间,上述四家传媒企业,除中视基地外,其余三家企业的增长率均接近或超过了30%。从主营业务利润率表看,四家企业情况个个都是佼佼者。这些在账面上反映的主营业务利润水平是否意味着这类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已具备如此强有力的竞争力呢?应该看到这些在账面上反映的丰厚的经济效益恰恰同国家对传播文化企业垄断经营和特殊保护政策有着直接关系。这些企业经营的各种大批量的商业广告,目前并不存在竞争对手,肥水没处外流,只要现行的有关政策不变,广告收入就源源不断,经济状况依旧看好,就谈不上危机感。

  因此,对这些企业的经济效益以及形成这些效益的原因评价就取决于人们从哪个层面上进行观察和分析。若在一个区域性的、闭关型的、不参与竞争性的层面,比如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的某个行业是封闭型发展的,不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资金来源大部分是国家的或无偿的,业务来源是受到政策保证的,别人不能与之争夺的,在这种条件下看,这些企业的效益是不错的(其实这已不是现代意义上的企业了)。且评价这类企业的经济效益、营运等各方面的比较参数也并不来自其行业本身。因为在其本行内的企业,虽说各自的具体情况还有些高低,但总的效益情况都很好,都能在特殊政策下各得其所。这类企业各方面业绩只有在同其他行业相比之下才显得"不错",因为其他行业没有类似的特殊政策。但若是人们将观察分析着眼于同世界范围文化企业的普遍情况相比较,着眼于国内国际竞争,着眼于全球经济一体化、市场一体化的层面,那么这些企业就不成为企业了。因为这些企业的业务、营运等不受市场挑战,没有市场压力,且它们的经济收入有特殊政策保证,既然如此,这些"企业"的经济效益又从何谈起?

  三、传媒文化经营范围

  从我国的一些上市传媒企业有关情况看,与其说它们是传媒文化企业,倒不如说是包罗万象的百货公司来得更为确切。这些企业的经营范围包括娱乐健康、五金家电、百货、服装、针织品、工艺术品、食品、金属材料、办公用品、装潢材料、房地产经营开发、室内外装修、物业管理、出租汽车公司等等。这样宽阔的经营范围必然导致文化企业大量原本可用于文化产品开发的资金流向非文化产品开发、制作领域,大量资金分散于同发展文化产业无关的经营方面。其结果必然是经营摊子铺得过大,业绩也并不理想。

  以2001年7月为例,上述四家上市公司市场表现如下:

公司名称 月29日收盘 7月31日收盘 涨跌幅
电广传媒 27.27 25.37 ―6.97
歌华有线 38.53 33.9 12.02
东方明珠 25.75 22.58 12.31
中视股份 27.84 17.6 18.82

  资料来源:中国媒体市场资讯报告

  当然,四大传媒公司股票价格全面下跌同当时股市大盘走势多少有些关系,但这一情况却更多地反映了股民对这些公司业绩的态度和股民对这些公司的信心。

  事实上这些企业的主体资本是国家资金(国有法人股、法人股),银行借款也是来自国家,少量作为股本的流通股又是不用还本付息的无偿资金,所以这些企业,在特殊政策金字招牌保护下,只要不同有关法律抵触,任何业务,只要被认为有利可图,都会去做。赚不了钱,即便亏本,也无所谓(中视炒股亏上千万)。至于说到世界范围文化产业的高速发展,我国文化产业的如何不失时机地赶上世界水平,我国文化企业如何具有竞争力,如何利用有限的文化资金开发有价值,具有竞争力的文化产品等这些有关文化产业发展的大问题,我国的这些处在特殊政策保护下经营范围广阔的文化企业对此似乎是不大关心的。

  总括上述四家传媒上市公司的有关状况,说明我国的一些文化企业,无论是体制方面还是企业发展方向方面,无论是文化资金运作方面还是文化产品开拓方面,都有亟须完善的必要。


  (上海交大国家文化产业与发展研究基地 高宗仁)
  中国网200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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