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贸易往来的过去与今天   
王建民

    海峡两岸贸易是两岸经贸关系发展的起点与重要内容,两岸贸易依存度很高,近年来,大陆更取代美国成为台湾最大的出口市场。然而,目前两岸贸易仍以间接贸易为主。

    一、两岸贸易往来的历史演变

    海峡两岸贸易往来发展甚早。据记载,汉代以来,台湾岛已与大陆有贸易往来。到17世纪,大陆逐渐成为台湾的主要贸易对象,其中17世纪初每年往来台湾与大陆的货船或渔船达300多艘。到18世纪后期,大陆差不多是台湾唯一的贸易对象,即大陆占了台湾对外贸易的绝对部分,与其他地区贸易量很少,每年两岸往来船只约在1000至2000艘。可以说这一时期,台湾是中国经济体系或中国经济圈的组成部分,台湾经济的繁荣与否同大陆经贸往来密切相关。

    1895年,日本占领台湾后,台湾成为日本的殖民地,台湾与大陆的贸易受到严重影响,日本取代大陆成为台湾的主要贸易伙伴。到抗日战争爆发前,大陆与台湾的贸易平均只有台湾与日本贸易的7.4%,即台湾已为日本经济体系的一部分。

    日本投降后,台湾重新回到祖国怀抱,台湾与大陆的经贸关系恢复。但随着国民党退居台湾与两岸军事对峙形势的出现,两岸经贸关系完全中断,这是国共内战与国际冷战的历史大背景造成的。在长达30年的时间里,两岸之间只有台湾必需的中草药等通过香港转口台湾,其他一切经贸、通航与通信往来完全中断。

    70年代末,随着大陆改革开放与两岸关系的逐渐解冻,两岸转口贸易开始恢复。但由于台湾当局的严格限制,在80年代中期前,两岸贸易量不大,年贸易额尚未超过10亿美元。1987年,台湾当局开放台湾民众赴大陆探亲后,两岸关系有所改善,加上大陆经济的迅速发展,两岸贸易出现快速增长,贸易量大幅增加。按台湾“陆委会”的估算,1990年,两岸贸易总额超过50亿美元,1992年超过100亿美元,1995年超过200亿美元,2000年超过300亿美元。

    二、两岸贸易分类

    两岸贸易基本上可分为间接(转口)贸易、直接贸易,直接贸易又分为大额贸易与小额贸易。一般讲的两岸贸易是指两岸之间的间接(转口)贸易。

    两岸贸易主要是指经第三地转口的间接贸易。转口地区主要包括香港、澳门、日本、韩国、新加坡、菲律宾等地。其中,早期经香港的转口贸易占两岸间接贸易的90%以上,其他地区约占10%。90年代初期,两岸间接贸易数据也主要是依香港海关统计的两岸转口贸易为依据。但后来随着两岸贸易方式的多元化,经香港转口的比重下降,从1991年的77%降为1999年的38.8%。

    随着两岸经贸关系的发展,间接贸易方式也不断发生变化。早期两岸间接贸易是货物运输须第三地港口重新换船,再装运对岸。后来间接贸易发展为进出口货物运抵第三地港口后,在货物重新整装后,再以原船转运对岸。1997年后,由于台湾当局的政策有所放宽,两岸间接贸易发展为过境贸易,即运输两岸进出口货物的船只经第三地港口停靠,不须重新装卸与换船。目前这一两岸贸易方式也发生变化,已有部分运输两岸货物的船只在第三地港口办理过境手续(不须向其海关申报),甚至不经湾靠直接航行对岸,成为一种变相的“准直接贸易”。

    两岸直接贸易是海峡两岸之间在海上或沿岸进行的贸易。这是台湾当局反对直接通商前的两岸一种特殊贸易方式,规模不大。1986年以前,直接贸易尚无规范,引发一系列问题。1986年开始,大陆方面开始进行清理整顿,由外经贸部实施集中管理,未经批准其他机构或部门不得设立对台贸易机构,不得与台进行直接贸易。大陆外经贸部还公布有关办法,经批准的专业贸易公司在指定口岸与台进行直接贸易,货物进出全部纳入海关监管范围。根据交易数量与方式将直接贸易分为大额贸易与小额贸易二类。大额贸易一般由省级国营贸易公司进行,是指台湾渔民与商人到大陆沿海指定口岸与大陆批准的对台贸易机构或公司之间的直接商品交易。

    小额贸易是指大陆沿海渔民与台湾渔民或小商人在台湾海峡或沿海区域进行的小额商品交易,一般由地方专门贸易公司进行。这种交易的历史较早,70年代末期开始出现,在80年代发展迅速,90年代后相对萎缩。交易地域或范围从海上发展到陆地,大陆方面主要集中在平潭、长乐、连江、霞浦、南澳、舟山等沿海。

    1993年,大陆外经贸部与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对台湾地区小额贸易管理办法》,认定对台小额贸易是指台湾居民在大陆沿海指定口岸(福建、浙江、江苏、山东、上海、海南)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货物交易。对台小额贸易只能由台湾居民与大陆对台小额贸易公司进行。对台小额贸易只能使用100吨以下的台湾船只(在台湾地区注册,可供进行正常作业和航行的船舶),每船每次进出口额为10万美元。对台小额贸易应以易货贸易形式为主,易货货物均需以美元计价。小额贸易公司只准经营对台小额贸易,不得经营一般进出口业务。

    对台小额贸易所经营的货的限于非大陆专营、禁止、限制出口的,非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确需出口少量配额许可证管理货物的,应由对台小额贸易公司报上级外经贸机关,按照一般贸易和对台贸易的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同意后申领出口许可证,海关凭证验放。

    2000年5月,厦门市政府发布《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允许与金门相距仅2公里的大嶝岛(台湾称大登岛)设立0.8平方公里的小额商品交易市场。这是国务院所批准的大陆唯一的小额贸易专区。开办后一个月,就有10万人进出,交易额1500万人民币。

    不过,台湾当局不承认两岸之间的小额贸易与直接贸易,将其视为走私行为,并依法进行打击。但由于客观上的需要,两岸民间小额贸易一直在持续发展。迫于两岸民间直接贸易的现实,台湾当局于2000年开始规划推动金门、马祖与大陆沿海地区的通商通航事宜,即所谓的“小三通”。同年12月27日,台湾“陆委会”正式公布“小三通推动方案及实施计划”,2001年1月1日起正式启动金门、马祖与福建沿海地区的通商与通航。其中,台湾当局将沿海或海上的小额贸易合法化(称为“除罪化”),即承认其合法性,并予以规范。

    三、两岸贸易规模

    这里讲的两岸贸易主要是指两岸官方正式公布的两岸间接贸易额。由于两岸贸易的复杂性及统计来源与计算方法不一,各方公布的统计结果有较大差别。其中以台湾“陆委会”公布的数额最大,台湾“经济部”公布数额次之,大陆外经贸部(依海关统计)公布数居第三,香港海关统计居第四,台湾“财政部”公布的统计最少(不包括两岸转口贸易)。其中在90年代初之前,海峡两岸均采用香港海关公布的两岸转口贸易统计,此后,台湾与大陆相继公布两岸贸易统计数据, 从而形成不同的统计结果。不过,1998年起,台湾“陆委会”与“经济部”公布的两岸贸易统计完全一致,且与大陆统计的结果也趋于一致。

    (1)台湾“经济部”于1990年开始公布两岸贸易统计。按其公布的统计,1990年到2001年,两岸贸易总额达2314.1亿美元;其中台湾对大陆出口额为1955.8亿美元,从大陆进口额为358.3亿美元。若加上1978年到1989年香港统计的两岸转口贸易总额118.2亿美元,合计达2432.3亿美元。

    (2)按大陆外经贸部公布的统计,1990年到2001年两岸贸易额合计为2076.4亿美元,其中1998年两岸年贸易额突破200亿美元,2000年超过300亿美元,且2000年从台进口额首次超过200亿美元,对台出口额首次超过50亿美元。到2001年底,两岸贸易总额历年累计为2194.4亿美元。

    四、两岸贸易相互依存度

    随着两岸贸易的迅速发展,两岸市场相互依存度不断增强,台湾与大陆已互为重要贸易伙伴。1990年,大陆是台湾第9大贸易伙伴,第5大出口市场,第20大进口市场;到90年代末,大陆已上升为台湾第3大贸易伙伴,第2大出口市场,第6大进口市场。到2001年,大陆是台湾第3大贸易伙伴,第2大出口市场,第4大进口市场与最大贸易顺差来源地;台湾是大陆第4大贸易伙伴,第2大进口市场。到2002年1-4月,台湾对大陆出口占其出口总额的23%,大陆取代美国成为台湾最大的出口市场。两岸贸易总额占台湾对外贸易总额的比例持续上升,由1987年以前的1%左右逐步上升到2001年的13%,仅次于美国与日本,且与美、日距离不断缩小。

    就出口市场与进口市场分别观察,台湾对大陆出口市场的依赖度远大于进口市场的依赖度。台湾对大陆出口市场的依存度从80年代中期前的1%左右增为1993年的9.25%,1994年到1999年保持在16%到18%之间,2001年上升到19.6%,就是说台湾对大陆出口额占其出口总额的近五分之一。相对地,台湾对大陆进口市场的依存度则低得多,1988年超过1%,1994年超过2%,1999年才超过4%,2001年为5.5%,主要是台湾当局限制大陆产品进口造成的。

    五、两岸贸易产品结构

    (一)大陆对台出口产品结构

    大陆对台出口产品早期主要是农工原料与土特产,多属上游加工原料,加工层次较低。不过经过20多年的发展,大陆对台出口产品结构也发生了较大变化。

    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大陆对台出口产品结构变化不大,均以土特产、原料与初级产品为主。1989年,台湾从大陆进口中草药就占了进口总额的90.4%。到90年代初,大陆对台出口前五大产 品仍是中草药、香烟、羽毛、生鲜海鱼、混纺梭布等。到90年代末,大陆对台出口产品结构发生重要变化。依台统计,1998年,台湾从大陆进口的前五类商品依次为电机设备及其零件(占23%)、钢铁(占12%)、机械设备及其零件、矿物燃料与矿油及其蒸馏品、石料涂墙与石灰水泥,这五类合计进口金额为23.3美元,占从大陆进口总额的56.7%。依大陆统计,1999年,大陆对台湾自动数据处理设备、交流器等机电产品出口额达19.8亿美元,占对台出口总额的50%左右。2001年,台湾从大陆进口的前10位产品分别是电机设备及零件、机械用具及其零件、矿物燃料与矿油及其蒸馏货品、钢铁、有机化学产品、玩具运动用品及其零件、锌及其制品,合计进口额43.2亿美元,占台湾自大陆进口总额的73.2%。其中,大陆对台机电产品出口增长迅速,成为对台出口的最重要产品,2001年出口额达25.9亿美元,占大陆对台出口总额的一半以上。

    大陆部分农工原料与工业产品在台湾市场有占有率较高。据统计,台湾从大陆进口的焦炭、锌、铅、锡、高岭土、萤石、长石、硅藻土等约占其进口总量的30%,煤炭进口量仅次于澳大利亚、印尼、南非与美国。2001年,台湾对大陆玩具运动用品的进口金额占该类产品进口总额比例为52.8%,锌及其制品进口比例为39%,家居用品及灯具进口比例为33.8%,石料、石灰及水泥进口比例为25.7%。

    大陆对台出口产品按消费品、农工原料、资本设备三大结构分类,也发生重要变化。1992年到1998年,资本设备出口占对台出口的比重由0.1%上升为16%,消费品出口比重由5.1%上升为11.3%,农工原料出口比重由93.8%降为72.3%。与台湾总体进口产品结构比较,大陆对台农工原料出口比重偏高,资本设备与消费品出口比重偏低。

    大陆对台出口规模不大,主要受制于台湾当局对大陆产品进口的限制。台湾对大陆货品进口采“负面表列”管制,将大陆产品进口分为禁止输入类及有条件输入类。到2000年底,台湾禁止自大陆输入商品项目共有4042项,有条件准许输入商品项目为755项,总计管制输入项目共4797项,其中多为中间类产品(1977项)、食品加工产品(922项)、非耐久消费品(864项)与及机械设备类(673项)。准许大陆产品进口项目近年有较大增加,从1989年的1%上升为2000年的56%,2001年达到73.2%。但与对其他地区产品进口开放率达97%以上仍有较大差距。

    (二)大陆从台进口产品结构

    20多年来,大陆从台进口产品结构变化较大。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期,大陆从台进口产品以日用消费品为主,尤其是纺织品进口占了50%左右。随后,随着台商对大陆投资的增加,带动从岛内进口工业原料与机器设备的大幅增加。到80年代末,大陆从台进口的石化原料及半成品、电子电机零部件等生产原料或半成品,占了台湾出口大陆产品总额的70%左右。1989年,台湾出口大陆前五位的产品为胶合板、合成针织或钩针布、其他纺织小件、家用与装饰用木制品,占对大陆出口总额的比例达93.8%。

    90年代初,大陆从台进口产品则以各种合成纤维布、人造塑胶材料涂布、针织及钩针布、PVC、塑胶原料等。到90年代末,大陆从台进口或台对大陆出口产品结构已发生重要变化,资本设备及其零部件成为主力。1998年,台湾对大陆出口产品居前五位的依次为电机设备及其零件、机械用具及 其零件、塑胶及其制品、人造纤维丝及钢铁等,合计104亿美元,占对大陆出口金额的56.8%。2001年,台湾出口大陆前10大产品分别为电机设备及其零件、机械用具及其零件、塑胶及其制品、钢铁、人造纤维丝、工业用纺织物、有机化学产品、光学及照相等仪器及其零件、铜及其制品、人造纤维棉,合计对大陆出口金额为189亿美元,占对大陆出口总额的78.5%。依大陆统计,1999年,大陆从台湾进口的机电产品达83.7亿美元,2001年达到134亿美元,分别从台进口总额的42.9%与49%,其中尤其以集成电路、微电子元件、数据处理设备、图形显示管等增长较快。

    就某类或单项产品观察,台湾部分产品在大陆市场的占有率相当高。2001年,台湾产品在大陆市场的占有率合计为11.2%,其中有机化学占有率达53.2%,市场占有率超过40%的有工业用纺织物、铜及其制品、钢铁、塑胶及其制品等;人造纤维绵与人造纤维丝依赖度为34%左右。

    总体观察,大陆从台进口或台对大陆出口,以电机设备、机械及仪器、化学制品等呈上升趋势,纺织品等传统产品趋于下降。

    (本文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

    中国网2002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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