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台独”活动始于20世纪50年代中期,进入60年代,由于多种因素的作用,大量的台湾留学生赴美求学,加上其他条件的影响,在美国逐渐形成了一股以留学生为基础的新兴“台独”势力,它逐步取代日本成为上个世纪70年代以后海外“台独”活动的中心,这一转变的标志是1970年1月成立的“台湾独立联盟”,后来改称“台湾独立建国联盟”(简称“台独联盟”或“独盟”)。
“台独联盟”成立前美国的“台独”活动
美国有组织的“台独”活动最早见于1956年,是年,在费城留学的陈以德等三人组成“台湾人的自由台湾”,这也是北美洲第一个“台独”组织。它被迫解散后,又于1958年在原来的基础上组成“台湾独立联盟”,以费城为总部,发行《美丽岛》等杂志。
1965年3月,在美国威斯康辛大学麦迪逊校区,该校医学院讲师周烒明等人组织了“台湾研究会”,它渐渐发展成为仅次于“台湾独立联盟”的在美第二大“台独”组织。1965年10月,“台湾独立联盟”和“台湾研究会”曾联合召开“麦迪逊会议”。在这次会议的基础上,1966年7月,来自全美9个地区的“台独”分子集会费城,成立了“全美台湾独立联盟”。推举周烒明为中央委员会主席,陈以德为执行委员会主席,其他核心骨干分子还有张灿鍙、蔡同荣、陈唐山、庄秋雄、郑自才等人。“联盟”出版《台湾通讯》月刊。
“全美台湾独立联盟”提出“以揭发台湾政策谬误,使美国变更台湾政策为首务。”同时强调“独立行动要落实到岛内去”,强调完全“依赖美国”,“是不智的”,必须“建立自己的实力”;“要独立必须不惜流血”、“独立运动是群众运动”。
“台湾独立联盟”的成立
“台湾独立联盟”是1970年1月宣布成立的。在宣布之前,世界上几个地区性统一组织已经形成,除了美国的“全美台湾独立联盟”和日本的“台湾青年独立联盟”之外,还有加拿大的“台湾人权委员会”,欧洲的“全欧台湾独立联盟”,台湾也有与海外“台独”有联系的秘密组织。
这些小团体从1968年起,开始就组织全球性“台独”团体预做准备。这一年在海外的4个组织,在决定把《台湾青年》和《INDEPENDENT FORMOSA》作为共同机关杂志以后,又就组织的统合事宜以文书的形式进行协商,并在统一组织的“规约草案”、名称、总部与分部的关系、总部所在地等问题上,达成共识。名称叫“台湾独立联盟”;考虑到各组织原来都是分散活动,且各地的政治环境又有不同,所以决定统合之后的地区组织仍保持它的独立性,不采取总部、支部的隶属关系,而是将4个团体都规划为总部,再设总本部于其上;准备工作还决定将总本部设于美国。
1969年11月,上述几个组织的代表齐聚纽约,“召开代表人会议”。“台湾本部”也派了代表。“台湾本部”这个名称的由来,说法不一,比较合乎情理的解释是,在20世纪60年代末期,“台湾已有各海外组织的秘密成员,他们个别都与海外组织有所联系,但在岛内则无任何横向联系关系。要是将之组织化,笃定将被一网打尽。”“最后,我们决定将与所有海外组织有韧带关系的岛内全体成员总称为台湾本部。”日本的“台湾青年独立联盟”,因其成员都没有台湾当局的护照不能参加,但也向会议提出了自己所拟的组织章程草案。代表人会议于1969年11月2日决议:将“全美台独联盟”、“台湾青年独立联盟”、“加拿大人权委员会”、“全欧台湾独立联盟”、“台湾本部”五个组织统合,宣布1970年1月1日起成立“台湾独立联盟”(也有说是1月15日的)。蔡同蔡和张灿鍙分别当了首届“台独联盟”主席和副主席。巴西在1976年设立南美本部。
“台独联盟”的成立,标志着“台独”活动的重心已经由日本转移到了美国。这一转移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
“台独联盟”宣称它是“一个严密的革命组织”,“为防止敌人的渗透破坏”,组织运作严守“极机密的信息,向不留文件,亦不在电话中讨论;机密性的信息则规定阅后烧毁。”所以至今没有发现它正式通过的“纲领”、“章程”之类的文字,其主张、政策和策略都只是散见于联盟头目们的传记、书籍、文章、讲话和信件等个人资料之中。一个“独盟”领导人说,联盟的纲领“大部分是采用彭明敏他们在台湾独立宣言中所提示的精神。”他妄称:“联盟成立时就已经清晰地指出:联盟的目标在推翻蒋家外来政权;在反驳中国对台湾的并吞叫嚣;在建立民主自由平等的台湾共和国。”
“台独联盟”是海外“暴力台独路线”的代表性组织。长期坚持“以暴力革命推翻国民党政权,建立台湾共和国”。“独盟”副主席洪哲胜宣称:“革命暴力的行使(亦即武力斗争的展开)乃是台湾人民达成倒蒋建国的不二法门,一切的努力,在于准备以全民起义的武装斗争来倒蒋,以人民战争方来防中(共),以群众运动的方式来建台”。
“台独联盟”成立之后,不断吸收海外“台独”势力的资源,很快发展成海外“台独”势力的主导力量。
“台独联盟”的活动
从“台独联盟”成立到1982年“台湾人公共事务会”成立,它“拼命似地”进行分裂祖国的活动,最突出的是:
第一、“鼓吹台湾人热望独立建国的意愿”、“证明台湾不属于中国。”为此,它除了纠集一小撮人搞什么集会、游行等活动,还在美日等地发行多种形式、多个名称的刊物,如《独立通讯》、《独立台湾》、《出头天报》、《台湾青年》、《台湾》、《”台独”》、《自由魂》和《Formosan
Quarterly》、《Formosa gram》等。
第二、“提升独立建国理论”。“独盟”一直鼓吹“台湾地位未定论”、“台湾民族论”、“民族自决论”的谬论。
第三、把彭明敏弄到美国,为濒临绝境的“台独”运动输血打气。“独盟”成立之后的一段时间里,国际大格局开始发生对“台独”活动十分不利的变化,黄文雄刺蒋(经国)事件也给它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从而使“台独”势力陷入重重危机。为了摆脱困境,他们对逃出来的彭明敏寄予很大“期待”。那时“独盟”的一个头目说:“我们对彭明敏教授的期待非常殷切。彭教授不仅在独立运动者之间甚孚众望,在大多数台湾同胞之间,人望也极高。我们必须在独立这个大义之前,以谦虚心情聚集在彭教授之下,为不辜负同胞们的期待,请大家团结一致,发挥力量。”因而,“台独联盟”千方百计把彭明敏从瑞典弄到美国,于1972年将他扶上“主席”的宝座,让其“指导台独运动”。
第四、最引人注目的是搞暴力恐怖活动。“独盟”主张的“全民武装起义”,在台湾当时的情况下,是根本不可能的,它只能采取暗杀、纵火、爆炸等手段,搞恐怖活动。除了有名的黄文雄、郑自才刺杀蒋经国事件、黄幸男用邮包炸弹行刺台湾省席主高谢东闵之外,他们还搞了大量的恐怖活动,仅1980年就有:1月,台湾“中华航空公司”洛杉矶营业处被炸案、芝加哥营业处被炸;2月,台湾军队政工系统头目王升之子王步天在加利福尼亚的住宅被炸;4月《世界日报》纽约办事处纵火案、国民党旧金山总支部纵火案、国民党高雄市长王玉云之子王志伟在洛杉矶的住宅被炸案;10月台湾桃园兹湖水坝被炸案;11月由台南开往台北的“中兴号”客车被炸案、由高雄开往台北的“国光号”客车被炸案;12月国民党在纽约的“侨选立委”曾燕山被欧案;等等。“台独联盟”频繁、连续的恐怖活动,引起美国有关方面的关注,1981年5月,美国加州司法部宣布“台独联盟”为“暴力恐怖集团”,在这种情况下,“独盟”被迫有所收敛,但其暴力本质并未发生变化。
1982年“台湾人公共事务会”成立之后,海外“台独”势力的活动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本文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研究员)
中国网200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