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八日上午全票通过对伊拉克的新决议。由美国和英国共同起草的这项决议要求,今后三十天内,伊拉克必须提交其全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具体发展情况。但决议并未包含“若不遵守决议,可以对伊拉克自动动武”的内容。在阐述各方立场时,联合国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的代表自有其侧重点。
中国:政治加外交 和平解决
中国是联合国安理会本月轮值主席国。经过两个月紧张胶着的谈判,安理会8日上午举行公开会议,就伊拉克问题的新决议草案进行表决。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张义山大使以轮值主席的身份宣布,安理会以十五票对○票的结果,一致通过决议草案。他敲锤定音,使草案成为安理会第一四四一/二○○二号决议。
张义山在发言中充分阐述了中国的立场:坚决支持在联合国框架内,通过政治和外交手段,以和平方式解决伊拉克问题。伊拉克应全面履行安理会各项决议,与联合国充分合作,彻底查清并销毁大规模的杀伤性武器。中方一贯认为,要全面解决伊拉克问题,伊拉克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及合理的关切应该得到尊重,安理会应该根据伊拉克执行决议的情况,考虑中止并最终解除对伊长达十二年的制裁。
美国:萨达姆总统府也要查
美国常驻联合国大使内格罗庞特在安理会上说,新决议再次确定了许多年来一直很清楚的一个事实:过去和现在,伊拉克一直在违反解除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义务。新决议的核心内容是,武器核查人员可以无条件地、不受任何限制地前往任何地方进行检查,包括萨达姆的总统府。但是,如果没有伊拉克方面的配合,核查人员不可能完成使命。这一决议是对伊拉克方面的一个测试。
内格罗庞特还说,美国寻求的是全面销毁伊拉克所拥有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不是要发动对阿拉伯世界的一场战争。
俄罗斯:很高兴不能“自动动武”
就在昨晚,联合国安理会还就核查提案进行内部磋商。在采取什么标准、判断伊拉克“实质性违反”销毁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承诺方面,美国作出了关键性让步。分析家称,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美国对伊拉克单独使用武力的企图,也有利于安理会最终通过该提案。
8日,俄罗斯驻联合国大使拉夫罗夫在发言中指出,俄罗斯一直希望联合国武器检查人员能尽快返回巴格达。他很高兴看到新决议修改了以往“如果不遵守决议,可以对伊拉克自动动武”的内容。他强调,如果在核查过程中,伊拉克不予合作,武器核查人员将立刻向安理会汇报,以决定下一步的行动。
法国:给和平一个机会
法国常驻联合国代表莱维特尤其赞扬新决议保住了安理会对未来事态发展的控制权。他说:法国很欢迎在决议中删除了所有关于“自动动武”的表述。几周来,国际社会的所有努力,就是为了给和平一个机会。战争只能是最后的步骤。
他强调,决议的要求清楚、严格。如果伊拉克想结束对峙,就必须明白,这是最后的机会。
英国:彻底履行决议
英国常驻联合国代表格林斯特克说,英国也希望通过和平方式促使伊拉克销毁其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但如果伊拉克挑战安理会的决议,隐藏其拥有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拒绝最后的合作机会,包括英国在内的安理会所有成员国,一定有办法确保安理会的决议得到彻底履行,把伊拉克拥有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完全销毁掉。
决议通过后,联合国秘书长安南说:“这是对伊拉克、对联合国和整个世界的考验。这场危机如何解决,将极大地影响今后该地区和世界的和平与安全。”安南敦促伊拉克领导层抓住机会,结束伊拉克人民长期以来的痛苦和与国际社会的隔离。
伊拉克驻联合国大使阿杜里则表示,伊方将仔细研究联合国安理会的新决议,然后再决定是否接受这一决议。
8日,联合国首席武器核查员布利克斯宣布,武器核查先遣队将于本月十八日重返巴格达。
安理会通过新决议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大幅上扬。(陈建/中新社)
解析安理会对伊武器核查新决议
关于伊拉克武器核查新决议最终在联合国安理会获得一致通过。这一决议从酝酿、起草、讨论到获得通过历时近两个月。此间分析人士认为,这是安理会历史上最重要的决议之一。决议中的字字句句凝结着安理会成员国从政府到代表团官员的大量外交努力,反映了各国在对伊武器核查问题上的利益之争。
决议从结构上可分为序言、核查工作程序及执行三部分。一位参与决议全程内部磋商的外交官说,决议的序言部分有三点值得重视。首先,决议强调安理会要求各方认真执行去年11月29日通过的第1382号决议。该决议在正式核准对伊进口民用物资的“审查物品清单”的同时,首次提出寻求“全面解决”伊拉克问题。所谓“全面解决”包括取消“禁飞区”和最终取消对伊长达12年之久的制裁。对缓解伊拉克人民面临的人道灾难,其意义远大于1999年1284号决议中有关“中止制裁”的若干规定。
其次,决议在序言部分中说,“安理会重申联合国全体会员国尊重伊拉克、科威特及其邻国的领土和主权完整的承诺”。这部分内容体现了中国、俄罗斯、法国多次外交斗争的成果。
最后,决议对联合国秘书长安南、阿盟及其秘书长穆萨在有关问题上作出的努力表示赞赏。在推动恢复对伊武器核查过程中,安南与穆萨共同坚持了在联合国框架内寻求伊拉克问题的政治解决的基本方针。上述三点内容均为中、法、俄外交官在谈判中取得的成果。
为强化对伊武器核查,决议在核查工作程序部分赋予核查人员一些新的特权,其中部分特权在提案讨论过程中引起很大争议,并势必对未来的武器核查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首先,在核查人员的组成问题上,美国被迫放弃了最初有关“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均可在核查小组拥有独立代表权”的要求,同意由联合国对伊武器监测、核查与视察委员会(监核会)主席布利克斯和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巴拉迪自主选择“最合格与最有经验的专家”组成核查小组。
其次,在保护核查人员及核查设施安全问题上,美国被迫放弃了在原始提案中提出的“任何联合国会员国均有权派武装部队保护核查人员”的要求,同意采用“以足够的联合国警卫维护核查人员与设施安全”的替代方案。
最后,决议还赋予核查人员“可在伊境外对任何伊拉克专家或政府官员展开调查问讯”,以及“在调查地点设置专区禁止与调查无关的人员、车辆及飞行器通行”的种种新特权。布利克斯曾多次明确表示对上述特权的反感。他认为,如得不到伊拉克政府的全面支持,“境外问讯”等设想很难实施,设置这些新特权为美国将来指责伊政府不与核查人员合作,或强调核查工作未达到要求埋下了伏笔。
争议最大的是决议执行部分,而其中第4段和第11、12段又是争论的焦点。决议全文两次提及伊拉克“实质性违反”其销毁武器的承诺。在中、法、俄的强烈要求下,决议在第一次提及这一关键词后又表示“给予伊拉克最终履行承诺最后一次机会”,从而给美国据此实施对伊军事打击设置了一道“防火墙”。
执行部分的第4段再次提及“实质性违反”,并说新的“实质性违反”将导致“严重后果”。据此间法律专家分析,“实质性违反”指的是不需额外证实的违反行为。从20世纪60年代以来多项国际法律文件和安理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看,“实质性违反”往往会引发军事行动。
决议执行部分上述三段内容具有重要意义的另一个原因是,这三段对伊未来“实质性违反”销毁武器承诺的判定权作出了限定。根据决议,伊拉克政府应在决议通过之日起的30天内就其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发展计划向监核会、国际原子能机构和安理会提交报告。“任何虚假报告或隐匿、遗漏报告内容将被视为伊拉克对其销毁武器承诺的新的实质性违反,将可被报告至安理会,以便就有关情况进行评估”。
这里美国以“可被报告”的文字游戏有意制造了模糊。为了避免主要核查负责人在向安理会提交的报告中不能为美动武提供借口,美国企图在自认为适当的时机向安理会提交自己的报告,以达到其武力解决伊拉克问题的目的。
美国的文字游戏引起了一些安理会成员的担忧。在表决前一天晚上召开的“摊牌”会议上,法、俄、中不断要求美国澄清这一问题。经过各方大量外交努力,美国终于同意将主要核查负责人就伊拉克不合作情况提交的报告,以及安理会就报告作出的评估同时定为判定伊拉克是否“实质性违反”销毁武器承诺的必要条件,从而为美国打着安理会旗号单方面对伊动武设置了另一道“防火墙”。
决议执行部分的另一重要内容是为伊拉克履行决议及核查人员恢复核查设立了时间表。决议要求伊拉克政府在7天内明确表示接受决议,并在之后的23天内完成并提交其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发展报告。同时,核查人员应在决议通过45天内恢复对伊武器核查,并在核查恢复后的60天内向安理会提交有关情况报告。
布利克斯已于8日宣布,他将率领先遣核查人员于11月18日赴巴格达。先遣人员主要任务是为核查作出后勤安排,但不排除对一些地点展开突击核查的可能性。
对伊武器核查新决议在安理会获得一致通过保持了安理会的团结,维护了其权威,也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美国对伊采取单边军事行动的企图。战争的门槛抬高了,但战争的大门并未关闭。伊拉克政府能否在7天后声明无条件接受决议?决议要求伊拉克30天后发表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发展报告能不能满足美国的要求?主要核查负责人会不会报告在伊发现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或是发现伊拉克不与核查人员充分合作?这一系列问题为决议的执行增加了诸多不确定因素,并势必在伊拉克问题上引发一轮新的外交斗争。(新华社)
中国网综合 200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