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对伊拉克的武器核查,始于1991年4月由联合国安全理事会通过的687号决议。该决议决定对伊拉克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包括生物、化学武器、核武器和射径超过150千米的导弹——进行核查、登记、销毁、并销毁这些武器的研究、生产、贮存和试验设施。在该决议中还决定成立联合国特别委员会(以下简称特委会)负责此项工作。
特委会由21个成员国组成,包括:联合国安理会5个常任理事国、南美的委内瑞拉、北美的加拿大、大洋洲的澳大利亚、非洲的尼日利亚,亚洲的日本和印尼,欧洲10国(瑞典、芬兰、挪威、德国、比利时、意大利、波兰、捷克、荷兰、奥地利)。每国派遣1人,由“中立国”瑞典的枚尔夫·埃柯乌斯任主席,美国人加鲁西任副主席,下分生化组、核武组、导弹组,还有一个数据中心,中国与法、俄、尼日利亚组成核武组。特委会总部设在联合国总部大楼。在巴林、巴格达设有分部和办公室。正常情况下每年召开2次全体会议,负责审议核查情况以及伊拉克提供的武器清单(即“坦白交待材料”)的可靠性。
到伊拉克实地开展核查任务的小组由特委会提出,任务是在现场核实伊交待的材料,检查伊的武器、设施以及进行突击检查等。检查情况向特委会汇报,而特委会定期向联合国安理会汇报执行情况。到伊执行核查的人员来自联合国各成员国,包括各种武器的专家,也有法律、行政人员,从理论上讲,特委会与核查小组的成员只代表联合国的立场,而与所在国的观点无关。然而实际执行时并不完全如此。
此外,联合国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也参加上述工作,主要是对伊的核武器材料进行核查。当时的IAEA主席布利克斯就是现在执行1141号决议的对伊武器核查的联合国监核会的负责人。在1991年—1998年间,特委会和IAEA配合得大体可以,但也有明显分歧:布利克斯曾几次宣称,对伊核武器原料核查可以结束,伊拉克已不再具有研究、生产这些材料的能力;而特委会却一再强调,尽管经过核查小组397次的核查,伊可能还有隐藏的核设施,包括地下核反应堆等等。
中国除了派员参加特委会的工作之外,还在1998年派出专家和官员参加核查小组,深入到伊拉克内部,履行核查和监督任务。自1998年1月中国向伊拉克派出了第一批武器核查人员,到1998年7月,中国共有26人次参与了对伊武器核查。
由于伊拉克与核查小组中的部分成员多次发生对峙,最后拒绝合作,1998年11月11日,联合国特委会下令仍在伊拉克的所有联合国武器核查人员立即撤离伊拉克。武器核查就此中断。此后不久,1998年12月17日,美国联合万国对伊拉克发起代号为“沙漠之狐”的军事打击。
对伊武器核查的实施
武器核查以什么为依据来进行?一个重要依据是联合国成员国提供的情况,包括伊拉克为研究、制造武器向他国购买的元器件、材料及武器本身,如俄、德、法都曾是伊的导弹和器件供应国,俄罗斯(前苏联)曾为伊提供原子能反应堆和燃料、初加工的铀是从巴西买的,而化学武器生产所需的原料、技术和设备也多从欧洲各国购置。然而,从生化到核,对伊拉克具备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能力“贡献”最大的国家则属美国。在美国培训的伊拉克技术人员成为伊相关领域的主要技术力量。
另一个核查信号来源是伊拉克按照587号决议要求提供的清单,但是伊拉克并不是轻易就范的国家,时常避重就轻、故意掩盖,所以核查工作进行得并不顺利,也发生过多次冲突。
在核查工作中,起突破性作用的还是西方国家收买的伊拉克叛逃分子,他们往往能提供伊隐藏的关键资料。如:伊宣称它从未研制过核武器,反应堆仅仅用作和平目的,即使该反应堆也已被以色列空军炸毁。国际原子能机构以前通过核查,曾认为伊拉克执行了《不扩散核武器条约》,而在启动687号决定后不久,一位伊拉克原子能专家杜巴林叛逃,供出伊拉克有庞大的发展核武器计划,该计划文件藏在伊石油部大楼的地下室,特委会立即派核查组检查,被伊拒绝并扣留了核查人员。伊方称,按照687号决议,核查销毁的是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而不是文件。安理会立即召开会议通过新的决议(即715号决议),把“文件”也包括在核查范围内。此后,从该地下室中找到了伊拉克的核武计划,为以后核查扫清了道路。有讽刺意味的是,这些文章一直以“阿拉伯文翻译困难”为由未予以公布,而实质是这些计划中详细记录了伊拉克与西方各大公司的合同,因此有人认为不公开为妙。
核查所用的仪器设备包括气体和液体取样器、分离机、色谱分析仪器、核辐射探测器等,都是实验室常用的或刚经改装的设备,并不是特别先进的东西。此外也利用美国侦察卫星和U-2侦察机所摄图像,在关键位置还长期设有监视摄像头。
对伊武器核查的结果
自1991年到1998年的7年多时间,联合国特委会共向伊派出397个核查和监督小组,3500多人次,对伊全境7000多个地点进行了2万余次核查,并重点对400多个“藏匿疑点”逐一进行了严格检查。共销毁化学武器约10吨,运载工具、炮弹、炸弹等超过2万件。同时,国际原子能机构监督和销毁了伊部分关键核设施和设备,对其他难以移运的设备做了无害化处理,还对高浓缩铀进行了同位素稀释使之不能用于制造核武器。总的看来,7年的核查、销毁工作效果还是很好的,特委会的工作效率得到了国际社会的认可,也有专家认为,伊拉克可能隐藏了少量生化战剂和射程150千米以上的导弹,但是这些说法缺乏证据。
核查工作中的负面因素,一是伊拉克对待核查出现过隐瞒、阻挠的情况。而西方媒体对此的过分渲染使伊的形象妖魔化;二是687号决议的第22段,要求“完全、彻底、全面”销毁伊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原料和研制、生产、储存设施。这三个见仁见智,谁也说不清楚的限定词,被美国用作为无限核查的依据和长期制裁伊拉克的借口,受到国际政治势力的影响,在特委会内形成了这样一种局面:美国据此认为还需要对伊拉克进行长期核查,而俄、法曾经认为伊已不再是对国际和平有害的国家。然而从整个国际力量对比和特委会的组成来看,后一种意见无法成为主流看法。
伴随着长期核查的是联合国对伊拉克的长期制裁,由一个制裁委员会负责,监督伊拉克出口石油的数量以及检查“可用作军事用途”的进口,只要特委会没有确认已经实现了687号决议规定的目标,这种制裁就将长期持续下去。从伊拉克送给联合国的报告中可以看到,长期制裁使得伊拉克经济萧条、粮食匮乏、学校关门,很多药品被当作可能制造生化武器的原料而限制进口,长期缺医少药使得12年内有近百万儿童死亡。
尽管多种原因使伊拉克不满,并且在7年核查中确有不遵守687号决议的行动,如提供的清单隐藏伊的武器研发情况,若干次阻挠核查小组进入政府大楼和军事基地等。但从整体看,伊拉克还是比较合作的。最终将核查人员赶出在巴格达的办公室,是伊拉克想借此表达对美国人间谍活动和挑衅行为的愤怒,以及对联合国迟迟不解除对伊制裁的不满。美国利用核查从事间谍活动已是公开的秘密,美国的U-2飞机和直升机一直以核查为名在伊上空收集情报。与此同时,在核查人员中安排间谍的事也屡屡被揭露出来。如美方某核查人员,在结束核查后先将收集到的情报送到华盛顿,然后再回纽约联合国总部复命,此事在联合国成为了公开的笑柄,该核查人员后因实在难堪而被迫离开核查小组。特委会前主席澳大利亚人巴特勒就是因为为美国收集情报的丑闻曝光而被赶出伊拉克的。
新一轮核查的情况
1999年12月,联合国安理会的5个常任理事国和非常任理事国达成共识,决定成立“联合国对伊拉克武器监测、核查和视察委员会”,简称监核会,取代原有的负责伊拉克武器核查和销毁工作的联合国特委会。原来的特委会,由于其重要负责人的原因,某种程度上已成了个别大国手中的工具。为了避免监核会重蹈覆辙,安理会还同时决定设立联合国监核会的专员委员会(简称专员会)。专员会的工作是向监核会提供政策性和技术性的咨询与指导,及事先磋商向安理会提交报告的内容。专员会共有16名成员,5个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各派1名代表,各大洲都有代表参加,联合国秘书处裁军部也派出1名高级官员。5个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派出的基本都是现政府官员;非洲国家的专员主要是生物武器、化学武器、导弹、核武器等领域的专家。
2002年11月8日,联合国安理会以全票赞成通过第1441号决议,重开对伊武器核查,负责对伊拉克武器检查的是国际原子能机构和联合国监核会两个机构,国际原子能机构主要查伊方的核设施、核原料等。布利克斯为主席的监核会的人员分为三部分,分别负责导弹、化学武器、生物装备的核查。相比而言,导弹和核武器的核查简单一些,主要是核对前苏联进口的“飞毛腿”导弹的教目,以及检查是否保留有少量提炼过的核原料;生物和化学武器则比较复杂,一是数量大,二是涉及到军民双重用途原料,将是今后核查的重点。
核查人员的招募和筛选与以前相比出现了很大的变化,国家的广泛性上有所加强。上一次的核查,人员和设备都靠各国政府自愿借调。这次则直接来源于联合国。目前被选拔的核查人员来自40多个国家,人员最多的依次是美国、俄罗斯和法国,还包括几名来自约旦等阿拉伯国家的专家。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巴拉迪来自埃及。核查候选人必须具有生物化学、微生物学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并拥有军事技术方面的背景,核查小组目前由来自48个国家的300多名专家组成,其中包括多名中国专家。到2002年底,实际进入伊拉克的核查人员预计达到100人。
2002年11月27日,随着首批17名核查人员开始工作,尘封了4年的对伊武器核查重新启动。核查能否顺利进行,与核查、被核查双方的态度有关,但最后起决定性作用的还是国际关系上的利害冲突、力量对比等因素。美国出于政治和经济利益的需要,把发动对伊战争,推翻萨达姆政权,实现全面控制伊拉克作为既定目标,想通过核查对伊实施军事打击和军事占领的依据。欧洲和俄罗斯出于维护在伊利益的需要和对美国单主义的不满,希望伊拉克问题能够和平解决。从本质上讲,1441号决议是国际政治舞台上大国利益、实力较量和相互妥协的结果,对伊武器核查只是其延续。这种国际关系背景是影响核查进展的重要因素。
在核查问题上美、伊将如何斗法,是延续1991-1998年间猫与老鼠的游戏还是出现新的格局,已成为世人关注的焦点。由于7年的核查及长达12年的经济制裁,伊方实际上已经丧失了研制核武器和射程超过150千米导弹的能力。如果伊拉克确实有“实质性违反”联合国第1441号决议的行为,很可能发生在化学武器方面。这是因为生产化学武器所需要的原料容易得到,而伊拉克研制、生产化学武器的技术在世界上处于先进行列。况且,伊拉克生产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设备虽然已被销毁,有关文件也被没收,然而伊拉克专家们脑子里的知识和技能是无法销毁的。
伊拉克是一个很有特性的民族,尽管民众对萨达姆的作为谈不上满意,但这种不满因举国上下对美、英的仇恨而退居其次。在同仇敌忾的伊拉克,新一轮核查虽然手持1441号决议的“尚方宝剑”,也难以得到美国所企望的结果,事态的发展将凝集在3个方面:一是在联合国监核会和专员会内部,如何界定和确认“实质性违反”;二是美国政府。如何为蓄谋已久的对伊战争创造事端和借口;三是上述活动及其结果,如何影响联合国安理会的下一轮投票。国际社会正拭目以待。(本文作者曾为联合国特委会成员)
中国网 2003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