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建敏: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纠正部门不正之风
全国纠风工作会议于4月9日至10日在四川成都召开,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出席会议并讲话。华建敏要求,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韧不拔地做好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纠风工作带来的实效。
华建敏指出,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特别是坚决纠正那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以权谋私、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是老百姓期望党和政府做好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针对当前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进行专项治理,深入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立足教育,着眼预防,创新体制,强化监督,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土壤和条件。
华建敏强调,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成效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奖惩使用的重要依据。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深入开展从政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增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自觉性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会议期间,华建敏还考察了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纠风办主任、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及纠风办的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今秋起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推行“一费制”
为了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今年秋季开学时,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全面推行“一费制”的收费办法。
这是记者从正在成都召开的全国纠风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
“一费制”的办法,是指在严格核定杂费、课本费(包括教科书、作业本费)的基础上,一次性统一向学生收取费用。去年,全国在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村小学和初中全部实行了“一费制”收费办法,为中小学生家庭减轻费用负担17亿元。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经费来源必须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学生缴费为补充的原则,切实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大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的投入力度,缴费只是作为学校公用经费的补充。对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收费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从2004年秋季起,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其目的在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的收费管理,切实减轻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强化各级政府的责任,促进教育事业健康的发展。
这位负责人还说,“一费制”收费标准由各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省内不同地区、城市和农村,不同年级可以确定不同的收费标准。所有的收费要一次性公布,一次性收取。收费要公开、公正和透明,并按照《价格法》有关规定,通过召开听证会等形式,把收费政策公布于众,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各地还要制定并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和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不能仅用杂费代替应由财政支出的公用经费。(记者张伟)
新华网 200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