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教育部监察局局长刘金平16日说,截至11月底,治理办今年查处教育违规收费金额4.75亿元,比去年明显减少。
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10月10日至30日组织了6个督查组,分别由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新闻出版总署有关司局负责人带队,对广东、海南、浙江、安徽、福建、江西、黑龙江、山东、陕西、甘肃、北京、云南等12个省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涉及54个市、县(区),检查了21所高校、62所中学、60所小学的收费情况。
据刘金平介绍,这项督查结果表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全面启动、积极推进。12个省市中有11个出台了“一费制”方案,其中有8个省市在义务教育学校已全面实行“一费制”,3个省在部分地区进行了试点,明年开始全面实行。有11个省市出台了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
调查显示,公办高中执行招收择校生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的“三限”政策得到规范。如福建省将一级达标学校择校费每生最高限额从去年的2.1万元降低为1.8万元;安徽省将择校比例从40%降到30%以下,并规定逐年降低这一比例。
调查显示,高校收费管理工作总体比较稳定。各地对所属院校的招生录取、教育教学、后勤服务、毕业就业等收费环节加大规范和管理力度,进一步落实了收费公示制度,对违规设立的收费项目坚决取缔,对违规收费行为严肃查处。陕西、甘肃等省对个别高校违规招生、违规收费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黑龙江等一些省市注重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有效保障治理措施和政策的落实,防止挪用、截留、挤占、平调教育经费和学校收费收入行为的发生。
刘金平说,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今年8月至11月共受理群众举报电话1857个,与去年同比减少1043个,投诉量下降了36%。(记者吕诺)
调查表明: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形势依然严峻
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教育部监察局局长刘金平16日说,根据联席会议调查,今年各地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正在深入发展,治理成效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但治理工作形势依然严峻。
据刘金平介绍,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10月10日至30日组织了6个督查组,分别由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新闻出版总署有关司局负责人带队,对北京、云南等12个省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涉及54个市、县(区),检查了21所高校、62所中学、60所小学的收费情况。这项督查表明,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任务依然艰巨。
刘金平说,为了保证全面实行“一费制”取得更加明显的成效,明年尚需付出艰巨努力。国家规定,举办义务教育是政府的责任,义务教育的投入必须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原则,学生缴费仅仅是用于补充学校公用经费的不足。但是,12个省市中,除北京、黑龙江、云南等省市预算内生均拨款标准高于杂费标准外,其他省的预算内生均拨款标准都低于杂费标准。有的省市虽然制定了拨款标准,但并没有落实到位。甘肃省“一费制”方案至今尚未正式出台。
刘金平说,一些省市依然存在学生课本费价格偏高和代办费、服务性收费有待规范的问题。在非义务教育阶段,个别高中招收“择校生”还存在着录取分数线过低、择校比例偏高的现象,高校收费仍需严格规范。滥订教辅资料现象还比较普遍,有一些学校甚至通过滥订教辅资料收取回扣。搭车收费、摊派收费还未彻底制止,挪用、截留教育经费和学校收费收入的现象在有些地方还很严重。个别县新华书店向学校强行搭售课本以外的书籍,如学校拒绝订购就不售课本。一些地方有关部门向中小学征收卫生费、联防费、绿化费、慰问费等。
刘金平说,对发现的问题,督查组均对有关省市提出了整改意见,责成他们认真加以整改。明年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将在巩固和深入上狠下功夫,进一步加大治本工作力度,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实行“一费制” 收费办法,继续巩固完善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进一步稳定高等学校收费标准,规范高等学校收费行为。(记者吕诺)
新华网200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