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兰从上世纪20年代起就与中国有外交联系,当时在波兰侨民聚居的主要城市哈尔滨和上海设立了领事代表处。1933年,波兰第二共和国同“中华民国”建立正式的公使级外交关系,波兰首任使节兼全权公使为约·巴特尔·德·维登塔尔。第二次世界大战和日本侵华期间,波兰外交机构迁往重庆活动。
中波关系一波三折
1949年10月5日,波兰在新中国成立第4天就宣布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10月7日,两国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回顾过去,中波关系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而是受到当时国际形势和两国具体情况等因素的影响,在不同时期呈现不同的面貌。总体可分为三个由高潮转为低潮或由低潮转为高潮的历史阶段。
第一阶段(上世纪50年代初-70年代初)。
上世纪50年代,中波关系全面发展,相互支持、密切合作。波兰支持中国抗美援朝、争取国家统一及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的斗争。中国则支持波兰的中欧无核区倡议。期间两国高层互访频繁,互访的中国领导人有周恩来、朱德、彭德怀、贺龙等,波兰领导人有贝鲁特、奥哈布、西伦凯维兹等。其中,周总理两次访波,特别是在1956年波兰“十月事件”后对波兰的访问,表明中国支持波兰的改革,反对苏联以及华约集团对波兰的武力威胁,极大地增进了两国的友谊。
上世纪50年代末起,随着中苏关系恶化,中波关系也日渐疏远。高层往来逐步中断。但在此期间,波兰仍坚持反对“两个中国”并要求恢复中国在联合国合法席位的立场,中国仍关心波兰维护主权的斗争并支持波兰反对修改奥得尼斯河边界的立场。
第二阶段(上世纪70年代初-80年代末)。
上世纪70年代初,中波关系开始松动。1971年波兰隆重庆祝中波轮船公司成立20周年,波兰航运部长和中国交通部长互访,较早地恢复了两国部长级的往来。80年代初波兰发生“团结工会”事件,国内政局动荡。中国主张波兰问题应在符合波兰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基础上由波兰人民自己和平解决,坚决反对外来干涉,并自1981年先后三次以长期无息贷款方式向波提供猪肉和以低息贷款方式提供商品,得到波兰赞赏。从1983年起,中波关系开始走向正常化。中波副总理进行互访。两国外长在联大会晤,就双边关系和国际问题进行磋商。两国在经济、科技、贸易、文教等领域的合作也显著恢复和发展。1986年秋,波兰统一工人党中央第一书记、国务委员会主席雅鲁泽尔斯基对中国进行工作访问。1987年中共中央代总书记、国务院总理赵紫阳对波兰进行了正式友好访问。1988年夏波兰总理梅斯内尔访华。
第三阶段(1989—今)。
1989年波兰发生剧变,由“团结工会”派生的党派执政,内外政策全面“西化”,两国关系一度变冷。中国坚持尊重波兰的主权和波兰人民自己的选择,坚持超越社会制度、意识形态和发展道路的差异,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保持和发展国家关系。
1991年,两国外长钱其琛和斯库比舍夫斯基互访,增进了相互了解,有力地推动了两国关系的正常发展。1993年,两国副总理邹家华和戈雷舍夫斯基互访,签署新的中波经贸关系协定。1994年9月,波兰总理帕夫拉克访华,签署九项合作协议和意向书。此后,全国人大副委员长陈慕华、布赫,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副主席叶选平、杨汝岱,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迟浩田、张万年分别访波;而波兰方面则有众议长奥莱克西、参议长斯泰尔马霍夫斯基、斯特鲁齐克,副总理兼财政部长科沃特科,波军总参谋长维莱茨基、舒姆斯基等先后访华。
1997年,波兰总统克瓦希涅夫斯基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这是38年来波兰国家元首第一次正式访华,他和江泽民主席共同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波兰共和国联合公报》,标志着中波关系进入新的友好发展的历史时期。2000年6月,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布赫再次访波。12月,唐家璇外长对波兰进行正式访问。2001年,波兰外长巴尔托舍夫斯基(3月)、副众议长克鲁尔(7月)、扎雍茨(8月)先后访华;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国际交流协会会长李贵鲜(6月)访波。2002年,国务委员、国务院秘书长兼国家行政学院院长王忠禹、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李长春(6月)、国务委员吴仪(7月)等相继访波;波副外长扎乌茨基(6月)来华进行两国外交部磋商。波军总参谋长皮昂塔斯(8月)访华。
2003年5月30日,胡锦涛主席在圣彼得堡会见波兰总统克瓦希涅夫斯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两国关系。胡锦涛表示中国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将一如既往地致力于巩固和发展同波兰的友好合作关系,加强双方各领域的互利合作。克瓦希涅夫斯基说,波中两国人民有着传统的友好情谊。两国目前都处在发展的关键时期,波兰希望加强同中国在政治、经贸、文化等领域的合作。波兰重视中国在国际事务中的影响,愿进一步密切双方的磋商和协调。
2003年7月23-28日,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乌云其木格访波。同年9月22-28日波兰参议长帕斯图夏克先生率领参议院代表团访华。
经济贸易逐步扩大
1950~1990年,两国贸易采用政府协议项下记帐方式。1986年,两国贸易额曾高达近10亿美元。1990年,双方将记帐贸易改为现汇贸易,两国贸易额一度大幅下降,由1990年的3.22亿美元降至1991年的1.44亿美元。经过双方的共同努力,1992年中波贸易开始回升。2001年双边贸易额超过10亿美元,为12.42亿美元,2002年为13.8亿美元,2003年约为19.8亿美元,其中我方出口约为16.2亿美元,波方出口约为3.6亿美元。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长43.1%。
我向波出口的主要商品有:粮油、土畜产品、纺织品、服装、电子产品、鞋类、电讯器材和金属制品等;波向我出口的商品有:电解铜、化工产品、汽车和汽车底盘、船舶、钢材、机械及运输设备等。
文化、科技与教育合作日益广泛
两国建交后不久,即开始互派留学生。1950年3月签订中波新闻交换合同。1951年4月,两国签订我国与东欧国家签订的第一个文化合作协定。每年双方轮流派出文化代表团到对方国家商谈并签订文化合同年度执行计划。从1959年起两国文化合作执行计划改为两年签订一次,此后又陆续签订了有关科学、宗教、广播、电影、卫生等合作协定、合同、议定书等。
上世纪80年代两国关系正常化以后,中波在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合作也得到恢复和发展,每年文化交流、文艺团体互访不断,双方再次启动互派留学生进修生机制。现每年双方都互派几十名留学生。1997年,国家教委主任朱开轩访问波兰,波总理齐莫舍维奇接见了代表团。1999年,波兰教育部长汉得凯回访我国。2001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社科院院长李铁映访波。2002年,波兰文化部长采林斯基、总统夫人作为“交流无障碍”基金会主席分别访华,我国文化部副部长陈晓光访波,并签署了《两国文化部副部长会谈记要》。2003年3月,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副主席刘小城率中国残疾人艺术团赴波兰访问演出。
中波关系前景看好
大国政治对话为主。波兰作为中东欧地区最大国家,始终拥有和保持着大国意识。今年5月1日加入欧盟后,波成为欧盟中仅次于英、法、德、意、西班牙之后的第六大国。在欧盟内部和国际事务中都力图发出自己的声音,发挥自己的作用。所以十分看重中国的大国地位以及在国际事务中的作用,力求加强两国在国际事务中的磋商与合作。特别是在打击国际恐怖主义、有组织跨国犯罪、非法生产及贩运毒品、武器走私以及经济犯罪和非法金融流通等双方共有问题上的积极协作。
双边经贸合作为辅。发展互利的经贸合作仍是双边关系较为重要的目标。两国可根据两国的潜力和能力,积极支持两国公司、企业之间的直接接触,共同努力使贸易额逐步扩大并达到基本平衡,特别是波兰,特别想利用自己在某些产品上的相对优势来减少对华贸易的逆差,并希望得到中国中央以及地方政府的支持。另外,两国在开展新的工业和技术项目、共同投资,在第三国市场和金融以及双方企业在交通运输工具、采煤、环保、轻纺、电子、化工及电力等领域尚有合作空间。
小资料:
波兰共和国位于欧洲中部,面积31.27万平方公里,与德国、捷克、斯洛伐克、俄罗斯、立陶宛、白俄罗斯、乌克兰等国交界。因为地处欧洲交通要道,为东西方联系枢纽,所以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历来是兵家必争之地。人口3865万,其中波兰族占98%,90%以上居民信奉罗马天主教。冷战后,波兰作为中东欧最大的国家,始终处于“领头羊”地位,受到美欧重视。
(李俊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
中国网 200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