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表示不就政制发展作公投安排

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回应今日在香港电台第三台播出李卓人议员的“给香港的信”时表示,就政制发展进行“公投”的建议既不切实际又不恰当,港府不会就政制发展作“公投”安排。

港府发言人重申,特区应该按照《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今年四月二十六日所作出的决定处理政制发展。

发言人说,要改变二○○七年行政长官和二○○八年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必须经过《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所规定的程序,即得到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的支持、行政长官同意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认可。

发言人表示:“公投”的建议不切实际,并不符合《基本法》规定的程序,将会耗费香港市民的时间及精神。他还指出,“公投”也是不恰当的。

发言人说:“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宪制上的权责审视香港的政制发展。我们必须按照它的决定推动香港选举制度的修订。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四月二十六日作出决定前,已慎重考虑香港的实际情况,包括香港社会各界的意见。”

发言人强调,政府不会就政制发展作“公投”安排。

据介绍,政制发展专责小组将于今年底前发表第四号报告。该报告会归纳自第三号报告公布后,小组在过去五个月所收到的全部意见。香港社会人士会有几个月的时间,就二○○七年和二○○八年的选举安排向港府进一步提交意见。

港府发言人说:“我们希望大概在二○○五年年中,社会可达成共识。届时,专责小组会发表第五号报告,提供一个主流方案,让公众再加讨论。当我们在立法会及社会上获得所需支持,我们便会进行立法程序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的有关规定,然后再处理本地立法。”

发言人说,香港社会普遍支持政制发展最终达至普选的目标。社会上所讨论的问题是达至这个目标的步伐及模式,和进一步开放二○○七年和二○○八年的选举安排。他说,专责小组会继续充分向中央反映香港社会的意见及民情。

中国新闻网   2004年11月8日


董建华:香港政制不搞公投 人大决定须执行
董建华:香港政制不搞公投 人大决定须执行
中联办负责人就立法会个别议员动议“全民公投”一事发表谈话
中联办负责人就立法会个别议员动议“全民公投”一事发表谈话
香港舆论批议员“公投秀” 指人大决定不容挑战
香港舆论批议员"公投秀" 指人大决定不容挑战
曾荫权说,特区政府不会就政制发展进行公投
关注香港政制发展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电话: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