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近4年状况调查:公共与社会道德不令人乐观

“近四年来广东社会的变迁是多方面且明显可见的”,“可以初步看出,在社会发展方面呈现出较好的变迁态势,无论是客观的或者主观的层面都表现出令人乐观的局面。在社会转型的变迁方面,情况则不尽如人意。”昨日,中山大学社会学系李伟民教授向记者介绍新鲜出炉的大型跟踪式社会调查“广东社会变迁调查”时,这样总结广东在新千年头四年的社会变迁状况。

据介绍,本次大型跟踪式社会调研报告是由中山大学社会学系和中山大学广东发展研究院合作研究的成果。首次调研于2000年进行,今年7月至9月,调查团队再赴广州、深圳、东莞、湛江、韶关、梅州、汕头等7个城市进行社会变迁调查。

该报告将调查收集的数据资料分为人口、婚姻与教育;职业与工作;生活、消费与闲暇;财产、投资与保险;人际交往与社会参与;社会态度与观念意识6个部分,通过描绘当今广东社会变迁与发展的基本状况,勾画变迁与发展的主要特点,从而进一步归纳概括变迁与发展的主要特征。

本次调查的主要负责人李伟民特别提到,发展性变迁和转型性变迁两条主线贯穿了始终。他指出,居民受教育程度的提升、人们对家庭生活满意程度的增长、对幸福生活追求的日益多元化以及对婚恋家庭道德的好评,这些方面的变迁基本上都是由于社会变革所带来的显著和巨大的社会进步与发展所引发和促成的,是伴随着人们物质生活的充裕丰富而产生形成的,如同中国古代思想家所说衣食足而识礼仪,仓廪实而知荣辱。因而这些方面的变迁是一种发展性变迁,也可称之为增长型变迁。这些方面的变迁是衡量一个国家和民族社会发展的最直观指标。

李伟民进一步解释,另一些方面的变迁,如职业变迁、社会参与和社会秩序的变迁,则有所不同。这些方面的变迁与人们基本的常识判断和经验预期大不一致,也多是变迁发生前的社会历史时期所没有或很少出现发生的,其变迁的起伏与走向并不与社会的进步发展有着明显的一致和直接的关联,社会的或进或退都有可能出现这样的变迁态势。这些方面变迁的根本成因在于社会整体结构和制度的转变与更新,在于各种社会关系和社会规则的协调、整合与创新。因而这些方面的变迁是一种转型性变迁。这一类的变迁是辨别和判断一个国家和民族社会变革的根本性指标。

而此次报告的广东社会变迁的调查正反映了广东社会在社会发展与社会转型两个方面变迁的基本状况。李伟民认为,总体上看,四年来广东社会方方面面的变迁所引发的问题更多的是转型性变迁过程中所存在和要解决的问题。关于未来,他指出,广东的发展仍要继续,转型也须跟进。

链接

调查数据五大启示

启示一:高校扩招并未改变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的基本受教育结构,且该结构尚在进一步加剧中

通过2000年与20004年的数据比较,李伟民指出,广东省接受普通中等教育的人数比例有显著增加,达13个百分点多,接受了职业中等教育的人数比例基本没变,而接受大专以上高等教育的人数比例则有10个百分点的减少。接受中等教育的人数在四年前占2/3,在四年后的现在占了近3/4。可见中等教育依然是广东教育的基础“上限”,高校扩招并未改变基本的受教育结构。

启示二:自雇者(自由职业者和个体户)的人数比例有了显著的增长

调查数据显示,在人们目前所从事的职业中,四年来变化最大的是机关干部、科教文卫等工作者,分别减少了9个和5个百分点多。商业服务人员、公司文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等则增加了2至4个百分点,自由职业者增加得最多,达6个百分点略多。从人数比例上看,四年前在职人员中工厂工人和机关干部为数最多的局面,在四年后的现在已经转变为个体户私营企业主、自由职业者和工厂工人为数最多的局面。

李伟民这样解读这一变化:四年间自雇者(自由职业者和个体户)的人数比例有了显著的增长,增加了8个百分点略多,与雇佣者人数比例的差距明显扩大了。这显示出职业市场中资方与劳方的两极结构正逐渐为自雇职业群体的出现和增长而改变。

启示三:九成人对家庭生活“感到满意”

数据显示,广东人对家庭生活感到满意的比例四年来仍然在增长,且近90%之多。感到不满意的人数已非常少。

而对于生活幸福的判断,四年前一半多的人首选“家庭美满”,四年后则有明显减少;身体健康和事业成功两项则被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成为判断生活幸福时较多人选择的第二和第三项最重要标准。李伟民认为,这表明人们对生活幸福的判断在四年间正日益朝向多元化方向转变。

启示四:公共与社会道德的现状并不令人乐观

广东人对社会公德、商业道德以及职业道德等三方面道德作出好的评价的人数四年来有了较明显的增加。其中在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两项上增长了20个百分点多。评价不好的人数比例也有减少。但是总体上,给予好评价的人数比例只有1/3略多,评价一般的人数比例虽有下降但为数不多,仍占了40%左右。数据表明,公共与社会道德的现状并不令人乐观。

启示五:四年来广东人的社会参与明显减少

数据显示,四年来市民的社会参与明显减少,特别是在捐赠和志愿义务社会活动中。总体上看是不参与的人远多于参与的人,70%以上的多数人是各种社会活动都不参与。

参加过无偿献血、志愿者义务工作的人数相当少,只有9.7%和8.0%;参加过赈灾等捐献钱物的人数比例也只是1/4略多(26.4%)。3/4多的人(77.6%)对政府行政的参与不知道怎么做或什么也不做。65.5%的人没有想过主动参与政府的行政决策。23.9%的人不会去主动参与。由此可见,被访者的社会与行政参与既不普遍,意愿也不强烈。

(记者/严丽君)

南方日报  2004年11月18日

 


湖州:民警若违反婚姻道德将受处分
“权利”概念与当代中国道德问题
第二个“公民道德宣传日”速写
在家上黄网,道德问题还是法律问题?
《北京青年报》:谁该为社会建立“广告道德”
最高检整饬检察人员道德 见死不救重婚可开除
中央文明委确定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目标任务分工
胡锦涛:加强和改进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中华工商时报》:国民公德“软件”亟待开发
《中国青年报》:呼来喝去的道德
《人民日报华东新闻》:传媒的道德义务
《北京青年报》:新的时代需要新的教育
《人民日报》社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中国青年报》:谁有权“修正”我们的道德观
根通委员:发挥宗教道德中的积极因素 为公民基本道德建设做贡献
郑州青少年道德银行昙花一现
《北京青年报》:丑闻不丑性交易背后的道德失范
《江南时报》:挂免问牌需要道德成本吗
兰州首家道德银行落成引起争议
《人民日报·华南新闻》:道德约束不应只对病人
《南方都市报》:逼人跳河又救人是“次道德”吗
《江南时报》:出现次道德也是社会进步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电话: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