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教人员即日起进行艾滋病毒筛查

不需抗病毒治疗的感染者可暂不告知本人

卫生部、司法部昨天联合下发通知,要求从即日起4个月的时间内,对全国所有监狱和劳教所羁押、收教人员进行艾滋病病毒(HIV)抗体筛查。

《通知》指出,为了让在押在教人员安心接受改造教育,建议筛查可以以健康检查的名义进行。对筛查中发现的HIV抗体初筛阳性者,还需进行确证试验;对确证阳性的感染者要求登记上报,并对其配偶子女进行筛查;对需要治疗的病人,可采取适当的方式及时开始抗病毒治疗。

对于在筛查中所确证的HIV抗体阳性的感染者,如经细胞检测确定尚不需要抗病毒治疗人员,《通知》同意其感染状态可暂不告知感染者本人。但当感染者解除羁押时,羁押场所的管理人员必须将检测结果告知本人并进行相应的健康教育。(记者卢亭)

附:

关于对监狱、劳教所羁押、收教人员全面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的通知

《京华时报》200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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