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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祥林杀妻冤案今重审 索赔超千万
中国网 | 时间:2005 年04 月13 日 | 文章来源:新闻晨报

今日上午9时,按照原定计划,沉冤11年的佘祥林杀妻案,将在湖北省京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重审。昨日下午,当地有关部门召开简单的新闻发布会,称今日庭审时间为30分钟,将当庭宣判佘祥林无罪释放。

另据悉,由于无法查到部分案卷材料,佘祥林的代理律师张成茂昨日下午向当地有关部门发出书面申请,要求延期开庭审理,但此举遭到京山县人民法院的拒绝。

据广州日报报道,佘祥林的代理律师还透露,如果包括精神赔偿、伤残赔偿一起,他们将向法院提出最少1000万元的赔偿数额。记者了解到,此案的国家赔偿申请将在本月23日开始全面启动。

代理律师申请延期开庭遭拒

“由于被拒查阅相关案卷,我们决定提出延期开庭的书面申请。”昨日下午4时许,佘祥林代理律师张成茂告诉晨报记者。

张成茂透露,昨日上午,按照国家规定,他们一行到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室,查阅当年佘祥林一审被判死刑的案卷材料。“但令人气愤的是,对方人员根本不合作,拒绝提供查阅相关材料。”张成茂说。当时,他们赶到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室,但工作人员声称没有佘祥林的案卷材料。无奈之下,他们只能找到刑事审判一庭负责人,但对方开始依然声称没有材料,后来改口说只有一本材料,但不能提供给他们查阅。

“最后,我们找到院内相关负责人,但得到的答复是,有关领导正在研究案卷材料,所以无法提供给律师查阅。”张成茂异常气愤。随后,记者设法与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核实此事,但可能已到下班时间,办公室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为此,我们立即发出书面申请,请求京山县人民法院延期开庭。”张成茂说。

昨日下午6时许,张成茂接到了京山县人民法院的传真回复。在回复中,京山县人民法院认为,他们正在重审的佘祥林故意杀人一案,是由京山县人民检察院以(1998)京刑起字第26号起诉书提起公诉,该院作出一审判决,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的裁定,对此,他们认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有关材料不是本案的原审材料,所以申请理由不能成立,该院将按期开庭审理。

“我们将会参加庭审,到时会把这些事实提出。”张成茂表示。

检察院发言人认错

“京山县检察院存在过错,”近日,京山县人民检察院发言人何家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他称,在佘案中,京山县检察院存在着对事实关、证据关把关不严的情况。事实表明,“佘祥林案”是个冤案,检察院将会支持法院宣判佘祥林无罪,并将支持法庭当庭释放含冤的佘祥林。

何家平透露,张在玉回家一事得到证实后,他们就立即组织专人对整个批捕、起诉过程进行全面调查,并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追究办案人员的责任。

另外,记者还了解到,10日上午,曾作证帮助佘祥林的天门市石河镇姚岭村的聂麦清,从老家来到沙洋监狱管理局总医院看望佘祥林。两人得知对方的身份后都激动不已,在床上躺着的佘祥林立即给救命恩人下跪,但被聂拦住。据悉,聂麦清在该案中曾经被当地警方认定出具伪证,而被警方关押长达3个月零6天。

昨日下午6时30分,湖北省委宣传部、荆门市委宣传部等相关部门领导,在京山县当地宾馆举行简单的新闻发布会,称佘祥林案庭审时间为30分钟,将当庭宣判佘祥林无罪释放。今日的庭审将由审判员胡多盛、杨云、熊华滨三人组成合议庭,由胡担任审判长。

佘祥林平静等待庭审

"在法院宣判之前,我还是一个'有罪'之人!"谈及庭审,听到记者的恭喜,坐在病床边上的佘祥林勉强地笑了笑,"我都会很冷静地对待。"他说,如果没有其他变化,他将会出席庭审。

据悉,因为开庭时间为上午9时,佘祥林所在的医院距离法院较远,初步决定,他将于早晨6时30分乘车出发。

"妹妹张在玉不会出庭,"谈及今天的庭审,哥哥张在生态度没有任何改变,"我觉得没有必要。"但谈及有可能当庭判佘祥林无罪释放,他还是表示非常高兴这个结果。

监狱将举行换衣庆祝仪式

昨日,晨报记者从沙洋监狱管理局总医院获悉,今天一早,沙洋监狱管理局将为佘祥林举办一个简短的换衣仪式,以庆祝佘祥林洗掉11年的杀妻冤屈。

据该医院内二科一位工作人员透露,沙洋监狱管理局决定今天早晨6时30分,在其住院的病房内举行一个简短的换衣仪式,到时,佘祥林将脱下穿了11年的囚服,穿上家人为他精心准备的衣服,然后坐车赶赴京山县人民法院参加庭审。(特派记者李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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