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士们、先生们:
中国在经过漫长而不懈的努力之后终于在去年成为世贸组织的正式成员。中国税收政策融入世界、融入经济全球化的努力也是由来已久,特别是经过1994年税制改革,中国已初步形成了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税制体系框架。随着这些年来的不断调整和完善,现已建立起流转税与所得税并重的比较完整的税收政策体系。在流转税领域以增值税为核心,以消费税与营业税相配套;在所得税领域,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内资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三者并存;同时,辅之以房产税等财产税。这些税种、税收政策构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具有规范、简化、公平的特征,基本适应中国现阶段的经济发展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也基本实现了与国际惯例的接轨,在中国涉外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给完善税收政策带来了新的挑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必须全面适用和履行WTO规则,修改和废除中国税收政策中与WTO基本原则主要是国民待遇原则、反补贴原则相抵触的规定。二是 WTO原则中蕴涵的自由、公平、平等以及经济全球化的理念将迫使我们对中国的税收政策作深层次的思考,从全球而不再仅仅是从一国的角度考虑税收政策的效率。我们要积极调整有关税收政策,进行制度创新,在不违背WTO原则的前提下,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宏观调控作用,提高民族经济的竞争力。为此,我们将采取以下税收应对措施:
一是对不符合WTO 规则和中国加入WTO各项承诺要求的税收政策继续按既定步骤做好调整工作。对一些根据WTO规则可能会产生争议的税收政策,根据需要或者根据有关WTO成员或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由于我们一直在进行着税制国际化的努力,现行税制与WTO规则直接冲突的情形并不多见。这方面的调整工作有限,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我们将信守承诺,继续做好这方面的工作。
二是根据国内经济结构和资本结构的调整情况及中国经济新的发展形势,在灵活运用WTO规则的前提下,建立一套与国际通行税制相接轨、有利于保护民族产业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指导方向、促进各类企业公平竞争、充分发挥税收宏观调控作用的税制体系。
中国完善税收政策的重点将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统一企业所得税制。内外资企业实行两套所得税制,对中国经济体制转轨时期有效吸引和利用外资,促进国内经济结构调整,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但是,随着中国加入WTO,市场竞争由国内扩展到国际,公平税负与无差别待遇成为基本和普遍的市场需要,因此,两套企业所得税制的统一,是税收政策调整的基本方向。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享受的超国民待遇问题,虽不直接违反WTO原则,但毕竟有损于市场公平,也将逐步有所调整。至于这些调整究竟哪一天实施,现在还没有时间表。特别是当前国际经济也面临非常多变与困难的局面,所以我们要更加谨慎一些,把问题看得更清楚一些后再来研究决定。但是不管什么时候改革,我们会恪守WTO的要求,会继续实行过去作出的对外资企业税收优惠的承诺,并会充分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做好过渡期各种问题的处理,以促进对外引资的发展,促进外资企业的发展。
二是完善个人所得税和财产税制。中国的个人所得税近年来在缩小贫富差距、维持社会稳定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增长幅度每年均居各税种前列,调节作用有所增强,但还有很多不足之处。因此,个人所得税制的完善将是税收政策调整的重点内容之一。同时,为了更好地调节收入差距,还必须健全有关的财产税制,并推进社会保障税制的建立。
三是继续推进费改税进程。本届政府从上任之初就提出要大力加强费改税工作,目前车辆购置费改税已经推出,农村税费改革进入扩大试点阶段,各项改革正在有序进行,今后我们仍将不遗余力地推进费改税工作,规范政府征收行为,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完善税收政策还包括消费税、地方税改革等领域。所有的调整都将坚持一个原则,即税收政策的国际化、法治化和科学化。所谓国际化,指税收政策应当与国际通行税制相接轨,适应国际贸易的需要,有助于推动中国融入国际经济一体化;所谓法治化,指税收政策应当更加规范、稳定和透明,有助于投资者对投资项目的税收环境进行合理预期;所谓科学化,指税收政策将适当体现当今国际和国内税收理论研究的最新成果,同时也要符合中国国情,有助于消除影响经济发展的税收障碍,有助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
完善税收政策将是一个逐步推进的过程,将在国务院和最高立法机关的总体战略部署下分步到位。我相信,随着税制改革的逐步推进,中国的税收政策体系将更加科学、有效、公平和规范,将能够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为稳定、公平、透明的税收环境。
女士们,先生们,欢迎你们到中国来投资,欢迎你们为中国的税收政策提出宝贵意见与建议,你们对中国税收的关注将是对我们的巨大鼓舞与鞭策,让我们共同期待中国灿烂的明天,展望世界的美好未来。
谢谢大家!
博鳌亚洲论坛2002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