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艺术的门外汉,但假如要去做一个“行为艺术家”,我想还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自从11年前行为艺术家在美术馆里孵蛋和打枪以来,行为艺术一朝暴得大名,俨然成了前卫艺术的正宗。青年艺术家仿佛着了魔一般地行动起来了,我对这些据说很艺术的行为听得越多,就越有一种听人郑重其事地介绍“他是一个科长”的感觉。
听人谈论行为艺术与听人谈论科长的相似性在于,在官员遍地走的时代,说一个人是个科长,类似于说他其实混得并不怎么样;在行为艺术处处开花的时代里,听说一个人是行为艺术家,也就相当于说他搞艺术搞得够倒霉的。
有一位青年版画家曾向我约略介绍,“从架上走到架下”,已成许多艺术青年的首选。他分析这是因为“架上”的世界是已成名者的世界,无名者便往往在“架下”搞行为。近几年“架下”的“经典”之作,也有不少,有些行为且已搞到“冲出亚洲,走向世界”了。有行为艺术家拿了火药到处炸,名山大川、历史古迹、闹市街头等等地方,弄出点响动来,便是艺术了。有行为艺术家弄一帮人穿了寿衣到处走动,搞得众人瞩目,也已经“生效”。还有艺术家与一头骡子成了亲,自然也获得成功。
因为不在行为的现场,所以这些“经典”作品,我一直没有见到。近日终于在一家报纸上看到了整版的“行为艺术”的留影,这其中便有寿衣及骡子成亲两种行为。报纸上说,这些艺术当初出现,都被认为是胡闹,现在人们逐渐改变了印象,“其实他们(指行为家)都有极强的社会责任感,都受过高等教育……只不过他们选择了一种更为直接的表达方式而已”。这方式直接倒是直接,只是艺术到底有多高妙,实在值得怀疑。
我看那与骡子成亲的艺术家,倒也是满脸正经哩,但那头骡子又何其无辜,腿上套了长丝袜,身上披了婚纱,骡脸上且打着胭脂,被艺术家摆着照相。行为艺术家到底希望表现怎样的人类现实,我当然是无法猜想的了,但他怎么就知道那头骡子愿意与他结婚,愿意被他这样弄来搞艺术?当然这是次要的,重要的是批评家注意到了这样的行为,评论了这种行为,于是艺术便成功了,“生效”了,艺术家的名头就当之无愧地戴起来了。
据说,行为艺术无不包含有艺术家的痛苦感受与社会责任。我不知艺术家痛苦到要与骡子结婚,这种痛苦到底是痛苦于人类的某种现实,还是痛苦于“架上”生涯难以“生效”,痛苦于自己一时间没有声名,必须靠一种引人注目的行动立起艺术家的牌坊。
我只知道,这样的行为艺术实在也无须要由“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来搞。我想,传说中爱听把碗打破的声音、把钱丢到水中的声音的富家小子,就是很艺术的行为,无非是常人所不能做与不愿做的事情而已。难道这些事情由一个精神病人“率真”地做,便要送院治疗,由一个“受过高等教育”而且没有被诊断为精神病的人来做,就成了“行为艺术”?
说起来,行为艺术当然是最不在意观众怎么样想的,但行为着的艺术家也决不因此而暗自而为,必须喊上批评家在众目睽睽之下搞,且留下照片以存证,无非也是期待一阵喝彩的声音。这里面矫情的成分之重无以复加,“直接”的行为后面,实际利益的驱动力之强大也是无以复加的。
假如我忽然想到,当街摆上一大盆墨汁,组织五十人轮流在里面泡澡,于是一件行为艺术就此诞生,批评家说这里面深意存焉,荒谬感是如何的强,反讽意味是如何大,解构性是如何不可抵挡,艺术家的封号就此获得,我会感到自己的无聊与无赖,我会奇怪自己怎么竟是如此无能,不能凭着别的什么硬通货进入“生效”的市场,而只能凭这种自我作践式的津门无赖子行为打码头。
一个人搞不好艺术,或者暂时搞不好艺术了,便可以搞行为艺术。但也正因为如此,所谓的行为艺术便只是行为,而并不是什么艺术。
《深圳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