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观众可通过信函投票、电话投票(含手机短信投票)、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届“金鹰奖”投票。但只可任选一种方式投票,每位身份证号码限投一票,多投无效。
二、信函选票,由中国电视金鹰奖组织委员会委托有关报刊、杂志按统一格式刊登。自行复制的选票为无效票。信函投票的地址已印在选票旁边,请剪下贴在信封上,填上寄信人的地址、邮编,贴足邮票。
三、电话投票,请拨打本地中国电信“16897118”电话号码,并按语音提示输入编号和身份证号码;
手机短信投票方法:请在编辑短信时,输入所选定的代码,每一个代码用“#”(井号键)结束,最后输入身份证号码,发送到9688。查询详细投票方法,获取候选节目、演员和歌曲代码,请编辑短信“jyj”发送至9688。
四、网络投票网站为“中国互动电视(www.citv.com.cn)” 、“新浪网(www.sina.com.cn)”、“网娱网(www.itjoy.com)”等。投票期间“中国互动电视网”网站上将介绍候选作品的资料,并每天公布网络、电话、信函的汇总投票数(演员票数除外)。因评选结果需待第三届中国金鹰电视艺术节期间揭晓,故在投票截止日期前三天(2002年8月12日24时)停止公布汇总投票数。
五、根据《中国电视金鹰奖章程》中“每项填写的数目不得少于该项设奖数的40%”的规定,观众投票时,长篇电视剧不少于4部、中篇电视剧和长篇电视纪录片均不少于2部;综合电视文艺节目、音乐电视节目和电视广告片均不少于4部;电视美术片不少于2部;电视剧歌曲不少于1首;电视剧男、女演员各不少于2名。
观众可任选其中一项或多项投票,未按上述规定投票的选票为无效票。
六、候选名单中的候选节目、候选电视剧男女演员及候选电视剧歌曲,均有对应的代码。请观众将所选定的节目、演员和歌曲的代码填入选票空格,不要在选票空格中直接填写所选定的节目、演员及歌曲的名称。
七、在本届“金鹰奖”观众投票和第三届金鹰节所设奖项观众投票的全部有效选票中由计算机抽奖产生“热心观众奖”,获奖观众的身份证号码将刊登在2002年11月11日出版的第45期《中国电视报》上。具体设奖及奖品如下:
特等奖:1名 价值150000元的奖品
一等奖:10名 价值10000元的奖品
二等奖:20名 价值3000元的奖品
三等奖:30名 价值2000元的奖品
纪念奖:1000名 价值200元的奖品
八、本届“金鹰奖”观众有奖投票日期:2002年7月8日零时至8月15日24时(信函投票以寄出邮戳为准)
九、观众投票咨询电话:(010)63331401、63331866-670
第20届中国电视金鹰奖组织委员会
二00二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