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实施不到两个月,澳门已有良好开端。截至二月十九日,有关部门已经接到十二份澳门服务提供者证明书的申请,批出七份。
澳门特区政府和国家商务部24日在此间举行CEPA服务贸易政策说明会。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主席李炳康在会上介绍,CEPA实施后,由澳门经济局和贸易投资促进局共同运作的“CEPA信息中心”已经收到来自澳门多个行业的查询,截至本月十九日,中心接到“澳门服务提供者证明书”申请十二宗,经济局已发出七份证明书,涉及货代、运输、仓储、物流等行业。同时,截至本月十三日,当局发出了十六份用于在广东省申办个体户的特区永久性居民及中国国籍的证明文件,货物原产地证明目前也已批出五份。
李炳康预期两地的服务业将会随着CEPA实施而更紧密地合作,取得进一步的发展。他并指出,结合澳门服务业市场开放的特点,以及CEPA附件五“服务提供者”的相关规定,CEPA不仅可为符合标准的本地企业进入内地提供有利条件,对于在CEPA实施后通过收购或兼并的方式取得澳门服务提供者百分之五十以上股权满一年的外地企业发展内地市场,加强相关地区与中国内地的经贸合作也会起到促进作用。(记者孙兆震)
中新社2004年0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