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中国内地与澳门经贸及人员往来的不断发展,在两地海关间建立更紧密的沟通和合作机制,《海关总署与澳门海关合作互助安排》今天在此间签署。
签署仪式今天下午在澳门特区政府总部举行,国家海关总署副署长盛光祖和澳门海关关长徐礼恒签署了协议文本。澳门特区行政长官何厚铧、中央驻澳联络办副主任王今翔、澳门保安司司长张国华、香港海关署理副关长周蔼桐等近百名嘉宾出席了签署仪式。
为加强两地海关的合作,国家海关总署和澳门海关官员进行了数个月的磋商。去年年底,澳门海关关长徐礼恒率团前往北京,与国家海关总署进行了认真和务实的讨论,确定了《海关总署与澳门海关合作互助安排》的主要内容,并同意各自送交主管部门审批。
《海关总署与澳门海关合作互助安排》的内容主要有八个方面:进一步落实澳门海关与临近地区海关建立二十四小时的联络渠道、联络官定期会晤和领导层的定期会议;加强情报的交换以打击不同类型的走私活动;协助对方核查货物的资料;加强合作保护知识产权;简化海关的手续,达至CEPA条款内通关便利化的要求;相互研究和发展以提高风险管理的效率;海关官员和专家的交流、考察和学习;互派海关官员进行培训。
有关人士称,这个协议的签署,为国家海关总署与澳门海关进行的合作交流和行政互助奠定了基础,对加强澳门海关与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及拱北海关的业务交往提供了制度保障。
国家海关总署副署长盛光祖在签署仪式后指出,内地与澳门海关一直合作良好,今后会进一步加强。他并表示,不担心CEPA实施后走私活动会增加,因为“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记者孙兆震)
中新社2004年0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