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10时开始举行第二任行政长官选举投票

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二任行政长官选举29日上午举行投票。特区选举委员会300名成员中有299人到场参加投票。

为迎接澳门回归祖国后的第一次行政长官选举,设在澳门旅游塔会展娱乐中心4楼的行政长官选举会场布置得十分庄重。上午9时许,已有许多选委会成员来到投票站,凭投票权证明书和身份证明文件认真办理登记手续,准备行使神圣的投票权。

在选委会委员们填写完无记名投票的选票后,澳门特区行政长官选举管理委员会主席朱健于10时21分宣布投票正式开始。选委会委员们走向投票箱,投下神圣的一票。

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任期为五年,第一任行政长官的任期将于今年12月19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及其附件一的规定,行政长官由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依法选出,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澳门特区立法会于今年4月1日通过《行政长官选举法》后,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二任行政长官选举的筹备工作有序地展开,何厚铧于7月宣布竞选,且得到297位选委提名参选,成为第二任行政长官选举的惟一候选人。何厚铧于8月14日至27日竞选活动期间,连续视察澳门半岛和离岛多个社区,以及与各界座谈,广纳民意,集思广益,凝聚社会智慧,并于8月21日出席了“候选人政纲介绍及答问大会”,与选举委员会全体委员直接沟通。

根据特区《行政长官选举法》规定,澳门特区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由四大界别的300人组成,参选人只有获得不低于50名选委的提名才能成为候选人,且每名选委只能提名1人。法律规定,即使是惟一的候选人,也必须获得超过选委会全体委员的半数选票,即超过150票,才可当选特区行政长官候任人。

新华网200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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