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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立法会选委会重申随意张贴竞选海报违法
中国网 | 时间:2005 年9 月16 日 | 文章来源:中新网

中新社澳门九月十五日电 澳门特区立法会选委会主席冯文庄,在十五日举行的选举日工作程序讲解会前接受传媒访问时说,选委会近日收到大量有关张贴竞选海报的投诉,根据《选举法》,各组别的受托人有义务监督其组别的竞选行为。因此,选委会致函各受托人,重申竞选海报只可张贴在指定地点,在其他地点张贴行为已构成违法。

他进一步指出,若有关的组别仍不收回违法张贴的海报,选委会将联同警方就有关行为发出告票,按违法张贴的海报数量科处罚款,并由法院追收;同时,选委会正研究《公共地方总规章》是否适用于上述违规行为。

冯文庄表示,由于选民迁居等原因,致使较早前寄出的数千份政纲无人领取,邮政局人员已陆续收回有关政纲,并决定于下周二(二十日)起放置在公共行政大楼地下大堂,供未取得政纲的选民前往领取。

对于选委会早前发出的第六/CEAL/二00五号指引,冯文庄强调,任何人于选举当日在投票站或投票分站范围内,尤其是在划票间或等同之设施内,皆不得使用任何电子通讯设备及摄影器材,例如传呼机、对讲机、手提电话等,更不得以之纪录或拍摄选票,否则,除了触犯指引中提及的“违令罪”外,亦同时触犯受贿投票未遂的罪行。

他亦向全澳选民呼吁,选委会已创造条件,确保选民的投票选择绝对保密,除本人外没有其他人可以知悉,因此,选民切勿受谣言影响,误信有人可得悉其投票选择。(记者黄鸿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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