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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的农民进城务工可以享受“市民待遇”。吉林省统筹城乡就业,建立健全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实现了城乡劳动力平等就业。2005年吉林省进城务工的农民达到280万人,占全省劳务输出人数的85%。
2005年12月,吉林省召开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启动会议,起草了试点方案,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统筹城乡就业规划,依据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联动、共同发展的原则,构建城乡统一的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城乡一体化的劳动用工制度、就业服务制度、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就业凭证管理制度、就业登记和失业统计制度。取消一切歧视和限制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就业的政策制度,在体制上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给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带来的不合理限制,对城乡劳动力一视同仁,为农民进城务工创造良好环境;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模式。
吉林重点做好对农民工的各项保障工作,积极探索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转换和衔接途径,以高风险的煤炭和建筑行业为重点,优先解决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问题。为农村劳动力就业提供社会保障,逐步实现“贫有所保、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幼有所学”的目标。保护农民工权益,强化劳动监察力度。督促、引导用人单位合法使用农民工,指导和推进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严格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建立农民工工资支出保障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吉林省各职能部门根据自身工作职责,开展了相应的统筹城乡就业工作。吉林省劳动保障厅深入开展城市“下岗人员进民企”和“送岗下乡”活动。在“春风行动”中,出台进一步放宽劳务输出的优惠政策,通过送一句温暖,送一杯热茶,腾出一把椅子这些小事,推进“人本化”就业服务。吉林省财政厅加大财政投入,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工作,2005年安排资金2300万元,专项用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从去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资金1000万元,为全省所有乡镇配备劳动保障公益性岗位2500个,专门用于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工作力量。白城市建立“十乡百村”劳动力资源基地信息网,不断巩固和扩大劳务输出基地,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打造白城劳务输出品牌。
吉林省省长王珉指出,就业是民生之本。在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和实现更快更好地发展中,要把就业再就业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必须坚持城乡统筹,加快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推动农民增收致富和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这对吉林省的老工业基地振兴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经济日报/记者 李己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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