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院评审医疗质量和收费 不合格将被摘牌

北京市170余家二、三级医院昨天起开始接受北京市、区卫生局的评审,并展开医院之间的互评。本次评审不针对医院设备落后与先进,而以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服务态度满意度及医药费用是否合理为重点。评审不合格医院限期1个月整改,市评审小组复审仍不合格的医院,将被摘牌。

北京卫生局局长金大鹏昨天说,希望这次评审是一次认真地对北京医疗系统的调查研究,促进公立医院引入市场机制,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提供健康保障。为此,市卫生局专门制定了包含480多则标准的《北京地区医院评审工作实施方案》,于昨天下发18区、县卫生局的评审领导小组及参与互评医院的评审员。

北京卫生局医政处处长吕鹏说,为保证评审真实、公正,市卫生局邀请卫生部官员,成立市级评审领导组,全程监测、抽验评审及互评结果,并实行责任追究制,一旦查实“舞弊”行为,市评审工作小组有权撤销受评医院的评审结果,取消评审专家和评审员资格并公示批评,受评医院两年内不得递交评审申请。在互评阶段,评审员应回避评审自己所在的医院。

评审预计到明年上半年完成。此前,北京市卫生信息网还对全市49家三级医院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社会评议。

8576份有效答卷统计,门急诊和病房服务态度的满意度分值分别为5.8分和6.4分,治疗效果满意度则分别为5.2分和5.7分(满分均为10分)。

据悉,社会评议将作为本次医院评审的一项重要指标。(魏铭言)

新京报 2004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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