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王桂珍呼吁:保障教育经费需用法  

     全国政协委员、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授王桂珍说,当人大代表这几年,她没少为教育投入呼吁。今年,她又据此提交了一份关于尽快制定《教育经费保障法》,保证教育发展基本需求的议案。

    说来也巧,今年全国人大会刚开,一封来自广东清新县高田镇西坑小学的感谢信,便辗转来到了王桂珍手中。信中对王桂珍等对学校建设的鼎力相助表示感谢。

    事情缘于去年王桂珍随广东省人大去基层调研,发现清新县居然有这样贫寒的学校:200名小学生挤在一座危旧的房子里上课,7间教室只有一支日光灯。调查回来,王桂珍当即通过广东省委书记李长春与人民代表之间开通的反映民情“直通车”,反映了西坑小学的情况。作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师又身兼附属外语学校校长的王桂珍,还发起了城乡学校孩子之间一帮一,手拉手活动,帮助农村交不起学费的孩子完成学业。

    很快,“直通车”传来了省委书记的批复,省教委主任与人大代表王桂珍之间有了一次面对面的对话。不久,广东为了给贫困地区少年儿童完成义务教育提供保障,专门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出台了这样一个举措:农村年均人收入低于1500元的家庭子女上学免交书杂费。这一举措使全省70万左右的农村少年儿童获益。

    王桂珍说,事情得以圆满解决,一方面说明政府非常重视代表的意见,另一方面也表明政府早有决心下大气力解决农村贫困生上不起学的问题,政府和人民想到了一起。

    这件事对王桂珍触动很大,她说,城乡手拉手,对城乡孩子都有裨益,也的确可以通过人们的爱心,救助一部分贫困的孩子完成学业,但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从世界经济发展看,教育实际已从过去的边缘走到中心,没有教育的发展和高素质的人才,就不可能有经济的快速增长。这种高素质人才,既包括通晓国际竞争的高层次人才,也包括普通劳动者。中国13亿人口,9亿在农村,他们的素质上不去,国家的经济就不可能有大发展,社会也不会有大进步。教育是关系民族兴衰存亡、国家繁荣富强的大事,政府必须做到向国民承诺的九年义务教育和为此必须提供的基本经费保障。经过一番深入调查,王桂珍向这次人大会郑重提交了一份论据详实的《教育经费保障法》议案。(时晓玲)

    《中国教育报》200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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