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文章 ] [   ]
黑龙江确定2005年普通高校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
中国网 | 时间:2005 年06 月27 日 | 文章来源: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一、本科一批录取院校

1.理科:理科本科一批录取院校(含部分提前录取院校本科)582分。

2.文科:文科本科一批录取院校(含部分提前录取院校本科)556分。

二、本科二批录取院校

1.理科:理科本科二批录取院校最低录取分数线527分。

2.文科:文科本科二批录取院校最低录取分数线501分。

三、体育、艺术专业

我省体育专业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文化课300分,术科75.32分。

艺术专业本科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文科295分,理科310分。

其中:

1、全省术科统考艺术专业:

本科音乐学:文化课和术科分别为文科艺术295/117.8分,理科艺术310/117.8,按术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本科美术学及艺术设计:文化课和术科分别为文科艺术295/130.33分,理科艺术310/130.33分,按术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省内院校术科单考艺术专业: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文科艺术295分,理科艺术310分,由招生院校分专业按术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省外艺术院校艺术专业,在我省划定的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文科艺术295分、理科艺术310分以上,向招生院校提供志愿考生文化课成绩,录取与否由招生院校决定,出现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05年6月27日

编辑信箱 ] [ 打印文章 ] [   ] [ 关闭窗口 ]
国内新闻24小时排行
国际新闻24小时排行
关于我们 |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 刊登广告 | 联系方式 | 本站地图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china.org.cn 电话: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