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人们从未像今天这样企盼建立信用机制。在"两会"的十几份有关信用的议案、提案和发言中,记者明显感觉到,诚信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心目中的显著位置。
朱镕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谈到:"切实加强社会信用建设,逐步在全社会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风尚。加快建立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的信用档案,使有不良行为记录者付出代价,名誉扫地,直至绳之以法。广泛采用现代化监管手段,综合利用信息网络资源,实现互联互通、信用共享。"提高诚信刻不容缓
3月7日下午,全国政协九届五次会议举行了第二次全体会议,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政协委员林毅夫委员代表胡启立、经叔平副主席作了重要发言,建议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信用体系。
林毅夫在发言中称,目前,我国正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尚处于起始阶段,企业信用制度还没有建立起来,个人信用制度更为落后。"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广告、企业三角债、银行呆坏帐、信用卡诈骗、偷漏税、走私骗汇等问题随处可见,极大地影响了经济的正常运行。
民进中央在提交的提案中称:"金融是现代化经济的核心,社会信用则是金融运转的基础。"
政协农工组向全国政协九届五次会议提交的第124号《关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中信用缺失问题的建议案》,对当前我国市场信用缺失的严重局面表示担忧。
这份提案显示,目前我国市场信用水平低下的状况已经严重危害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信用短缺局面已经相当严重。这种局面既增加了市场交易的难度和摩擦,干扰了市场上的投资、贸易与信贷的正常业务,扭曲了资本市场的功能,又降低了人们投资与消费的信心,给社会经济稳定增长带来巨大损害。目前我国资本市场上存在的严重问题是,许多上市公司从上市初衷到具体行为就是试图通过会计信息的"包装"来骗取投资者的钱财。有些上市公司为维护良好的"企业形象",维护其"成长公司"的声誉,明目张胆地对会计报表进行"调整",提高帐面利润,虚构其偿债能力、分配潜力、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财务指标,误导投资者,欺瞒证监会、税务部门和执法部门。
九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金融学会常务副秘书长秦池江认为,目前普遍存在于经济领域的信用缺陷问题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他呼吁一定要运用多种政策手段,及早强化社会信用,健全信用机制。需要实行综合治理
全国工商联在一份关于为社会化信用征信体系尽快立法的建议案中提出五项建议:
一、规定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强制性公开原则,明确界定公开信息资料的内容、范围,保护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规定企业和个人有提供和真实披露信用信息的法律责任,以使信用信息资料得以公开、合法、正当收集。
二、国家有关部门掌握大量的信用信息资源。应规定信息资源的分割垄断为非法。
三、要建立信用惩罚机制,通过法律程序授权给政府或有关部门行使信用惩罚的权力以及先例权力的界限,明确规定什么是企业和个人失信行为,如何惩罚等等。
四、征信评估和资信调查机构要市场化、商业化,要立法规定这些机构的准入资格、业务范围和职业规范,对评估、评级的依据、程序、标准、方法的客观性、公正性、科学性要有统一的规定细则。
五、国家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协调全国征信体系的建设,通过制定规则,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和各地开放相关数据,制定统一的数据指标和计算机网络系统规则,指导各地在一个统一的规则下建立共享的信息资源检索平台,为今后区域性、行业性的征信系统向全国性、网络化的信用征信体系过渡打下良好的基础。培育诚信任重道远
北京市工商联副会长周晋峰在《呼唤诚信》的发言中说,提高整个社会的诚信水平不能一蹴而就,它是一个包含道德培育、法制建设、市场优胜劣汰等种种过程的系统工程。它的实现有待于大多数中国经营者摆脱急于脱贫求富的浮躁,远离少数人靠非诚信的手段致富的示范效应,习惯于扮演独立、理性的市场主体的角色。而我们现在必须做的,是强化法律和其他社会规范对于经营者的约束,使造假和违信无利可图甚至代价沉重。另一方面,让诚信在整个社会受到尊崇,使经营者认识到信用和信誉的价值,像经营其他资产一样致力于培植自己的信用并使其保值增值。
《上海证券报》2002年3月8日